飯前小點: 勞力士
我有個英文名字,但這裡的人通常叫我「撈」、「金撈」、「五支火柴頭」,這些我都不介意,入鄉隨俗嗎?但最討厭稱呼我是「蛋」!我好歹也是蓋著皇冠的,與那些呆頭呆腦的儍蛋有甚麼關係呢?
其實,這些名號現在都是浮雲,有人說當人在彌留之際會回想過去,我想我現在是這個狀態了。當這位大叔揭開我的身體的一刻,我想起第一個主人。
他叫Richard,是個中環上班族,與他第一次見面是在鐘錶店。他心滿意足地帶走我,也帶我去過很多地方,夜總會、卡啦OK、時鐘酒店等,大部份都與女人有關,我一身都帶著⋯⋯香水味。
有一次,Richard把我忘了在酒店的床頭櫃上面,一個沒穿衣服的女人把我藏在她的手袋內。後來被Richard發現了,他狠狠摑了她一把掌,我當時很驚訝,沒想過外表斯文的他會動粗,但同時我發現,原來知道有人因為緊張自己而會動手打人的時候,內心會充滿被愛的感動。
一晩,Richard在夜總會喝醉了,離開時跌跌撞撞走到後巷小便。突然,一個男人拿個酒瓶襲擊他,玻璃碎散落一地,Richard一臉是血。我見到當日想偷走我的女人出現,對Richard 說:「打阿姐!你都未死過!」
後來那個男人從Richard 手上搶走我,成為我第二個主人。
他叫火雞,左手臂上有隻張牙舞爪的老虎紋身,始終覺得與我格格不入,但偏偏要每天與牠為伍。
他跟Richard 是兩個世界的人,他去的地方很巿井、很污穢、很嘈吵,我幾乎每天都要吸二手煙,令我的玻璃面沾上薄薄一層焦油。他還經常讓陌生男人隨便撫摸我,甚至穿在他們手上,他根本不尊重我,Richard 絶對不會這樣對我,我討厭他。
火雞最常出入的是賭場,但很明顯他是個運氣差的人,所以我才來到這個地方。
今天,火雞離開賭場想把我押掉,他怱怱走過馬路時沒留意紅燈,一輛小巴收掣不及把他撞到老遠。我見他躺在馬路上動也不動,也發覺自己滿身傷痕,內部的東西彷彿都停止了。
很快,我被一個男人從火雞手上除下,並帶到押舖。我現在已經氣若游絲,知道命不久矣,這位大叔扭開我的底蓋,我最後聽到的說話是:「爛錶一隻,五百。」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