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陵驚夢﹞之地獄判官筆失竊案: 第十二章線索
「我是閻羅王包拯,前生是北宋開封府知縣,及後官至樞密副使。現是地獄第五殿閻王。因同樣身有要務,不便上陽間查案。但已追尋到有關線索,懷疑陽間有人使用判官筆。只知是使用茅山六壬神功,假借呂祖之名,發出兩封召喚修改陽人壽命手諭及一封修改陽人官非案件。前兩封手諭我們信以為真,崔判官將該兩名陽人壽命增加廿年。第三封手諭是要修改一名黑社會頭目在審判期間,因証據不足而當庭釋放事件。如要造成証據不足,是要閻王發出手諭,命令鬼差將存放証據文件偷走。經我們細心調查,發現天庭中的呂祖並沒有發出手諭。同時該兩名添壽的陽人在世時無任何功德。使用茅山六壬神功者配合用判官筆寫上的手諭,是可以假冒呂祖之名發出手諭。懂得此法門者,只有懂得夢覺冥遊大法者或陰間有司職之鬼差如牛頭馬面,黑白無常及煞神等。」閻羅王包拯道。
「偷筆者是否我弟所為?」我問道。
畢竟我與他分開多年,不知他現在近況。或許他誤交損友,學上六壬神功騙取判官筆犯案。我跟他算是兄弟一場,不想見到他誤入歧途。
「早前召見你弟,他有此異能但沒有犯上偷筆罪。已召回他上陽間,去香港查明判官筆下落。我們已查出呂祖假手諭是由香港發出。但沒法查明是何許人。可能當中涉及陰間有司職聖靈,跟陽人串通合謀。此事可能牽連甚廣。暫不便公開詳細內容。」閻羅王包拯憂心道。
「因我們要留在陰世調查此事,不便上陽間查案。暫不想驚動天庭玉帝。我們想靠自已能力去尋回判官筆或銷毀判官筆。銷毀判官筆只有靠有法力的神仙或陰神可以銷毁。我們已請出天庭中的濟公徒兒若彌及陰神鍾馗的女徒璿卿,跟你重返陽間,協助你弟去追查判官筆下落。當中需要你陽人的協助下完成。因你長居香港,對香港的地理環境最熟悉。不知你意下如何?」城隍爺公孫策深切問道。
一時間我默言無語,定過神來方知自己在誤打誤撞下悟出可以往返陰陽兩界的法門。心想如我不答應他們,眼前巨劫可以影響天下蒼生。但自知自己力有不逮,根本無法根懂得六壬神功的茅山術士作對。再望向身後的晴空,她則擺出由我自行決定的眼神。本想跟閻王說明原委我無心下地府一趟,現在閻王及其部屬請求我加入偵查團隊。霎時間我無從對應。
沉默良久,我才淡淡然道出。
「我本是一名小記,為自己住的社區作新聞採訪。為求將新聞以最快最真呈現於電視屏幕。現在自己住的社區介入仙家法器失物之事。可能禍及蒼生。我師承陳氏太極拳,略懂太極拳法。對夢覺冥遊大法完全不在自我控制中。如我加入團隊,聯同其弟及其他仙界人物追尋判官筆。是否可以勝任?尚不知道。但如可添一分勝算,我是可以答應加入。但可否晴空姑娘陪同我同返陽間。助我一臂之力?」
「晴空姑娘在陰間的司職暫且擱下,我是批准她聯同你一同前往。她可提拱陰界資料給你。不知晴空姑娘意下如何?」閻羅王包拯問道。
撰文 原少風
遊陵驚夢足本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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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於2016年5月1日上環文武廟城隍爺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