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遊人》[三個蒲精的(偽)文藝式記錄]: 第四章 收與放 (5)
我張開眼。
昨晚跟阿雲和他的王心靈去玩,回到家也差不多天光,洗個澡就倒頭大睡。
看看時鐘,十一時左右。
「呵啊。」我打了個呵欠,走出房間。
阿雲的房間鎖了,應該還在睡吧。昨晚他帶了王心靈回來,不知她還在不在。想到這裡,我回自己房間穿上短褲再出來 (我本來只穿著內褲)。
阿留也應該也在睡吧,他這幾天都忙透了。
梳洗過後,吃了點東西,想著今天沒有什麼特別的事要做,拿起電話一看,有 Stella 傳來的訊息:「晚飯?」
「好。」我回了訊息,伸了個懶腰,這個下午做什麼好呢?
想了一會,我換了衣服,穿上運動鞋,出去跑步。
早幾天,阿雲問我現在和 Stella 是什麼情況。
我也不知怎具體說。我們一星期會見兩三次,有時吃飯,有時看戲,有點像男女朋友之間的約會……雖然也有做過情侶才會做的事,但我們沒有講明對方是不是自己的男女朋友。
阿雲平常都不會問我這種問題,因為自「出道」以來,在我們三人身邊打轉的女孩,一般都只會出現幾天而已,像Stella這樣出現幾個月以上是從來未有的。
其實阿雲還不是一樣,王心靈的出現也維持了一段時間。我問他,他笑笑說:「因為這個女孩特別好玩。」我也只好一笑置之。
說起來,我估計在認識 Stella之前,所有有關她情報都是假的。之前聽說她有個黑道背景的男朋友,如果這是真的話我應該早就被找麻煩了,我和 Stella 見面的次數不少,如果她真的有這樣一個男朋友,他怎可能沒有發覺?
我沒有刻意去問 Stella 這些問題,我想到她想說時自然會說吧。
不過反過來說,Stella 是用什麼心態來跟我相處?我一邊跑,一邊想這個問題。
我們算是朋友,但又一定不只是朋友;如果說是床伴或者所謂「friends with benefit」,我又覺得沒有這樣的膚淺;「Soulmate」?那太抽象了,我覺得這沒有具體定義。
定義……對,其實這只是定義問題,不過再想想,有必要去定義具體的關係嗎?兩人的關係在乎感覺,感覺本來就不是一種可以完全客觀定義的東西。
正如我以前……其實說穿了也只是追不到她而已,但卻讓我刻骨銘心,別人問我,你有多愛她?我答,很愛。怎麼證明?無法證明、也無須證明,但就是很愛。
哈……怎樣突然這麼感性。
算了,不想這麼多。我提氣加速,享受消耗體力的快感。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