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以後,進入了RPG的世界: 於風中飄蕩
人命何價?
神點樣去決定一個生命既去留?
神有咩權利去決定生命既去留?
為咗救一個人,而殺死千千萬萬既人。
因為睇唔順眼,因而降下神罰。
做咗一件錯事,犯咗罪,又有邊個可以去決定當中既刑罰?
本身,罪亦係咩意思?
唔通一切都只係隨神既一念之差嚟做決定?
神係一種自大既生物。
係神明既眼中,眾生平等。
係發自真心咁認為眾生平等。
畢竟,對於神嚟講,其他既生命都不過係種低等既浮游生物。
下位,低劣既生命體,又有分等級既意義?
人類同螻蟻又有咩分別?
都不過係神既玩具。
所以眾生平等呢個講法係無錯。
不過神自己本身已經脫離咗「眾生」既範疇。
掌管住萬物,可悲又自以為是既支配者。
呢個世界既管理者拒絕成為「神」。
佢哋並無視「眾生」為螻蟻。
既係眾生平等,亦唔係其他管理員一樣既眾生平等。
唔降下救贖。
唔降下神罰。
任由呢個世界既生命體自由發展。
創造最為多元化既一個世界。
說話梗係好聽。
佢地不過係另一種形成上既眾生平等。
如果話一般世界既管理員覺得下位生命體係玩具。
咁不如話呢個世界既管理員眼中,從來都無下位生命體存在。
唔會為咗生命體既事而歌頌。
亦唔會因為生命而感到憤怒。
並唔係講緊呢個世界既管理員係無感情既機械人。
而係講緊佢地不過係當生命係一種擺設之類,同石頭、河流一樣,只係種景物。
既然如此,又何必眷佑生物呢?
唔以神自居,自稱自己為天使。
係神明既代行者。
無錯。
亦唔係啱。
可笑至極。
玩具咪玩具囉。
光明正大咁承認咪得?
我從來都唔覺得自己係善神。
我係鍾意玩弄塵世萬物。
咁又點?
惡神,總好過善良既天使。
少女舉頭望向我。
望見呢位奇幻風格既黑暗精靈,絲毫無覺得驚訝。
或者佢早已經壞掉。
「炮彈,要係天上面飛幾次,先至會完?」
佢問我。
呢個係少女見到我之後既第一句開場白。
我摸一摸佢既頭,然後,殺死除咗少女之外既所有人。
人類不過係種脆弱既生物。
就算係呢個世界我唔係神,但係我只要郁一隻手指,佢地都會死哂。
少女無開心。
亦無傷心。
只係一如既往既,絕望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