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命何價?
神點樣去決定一個生命既去留?
神有咩權利去決定生命既去留?

為咗救一個人,而殺死千千萬萬既人。
因為睇唔順眼,因而降下神罰。
做咗一件錯事,犯咗罪,又有邊個可以去決定當中既刑罰?
本身,罪亦係咩意思?

唔通一切都只係隨神既一念之差嚟做決定?




神係一種自大既生物。
係神明既眼中,眾生平等。
係發自真心咁認為眾生平等。
畢竟,對於神嚟講,其他既生命都不過係種低等既浮游生物。
下位,低劣既生命體,又有分等級既意義?
人類同螻蟻又有咩分別?
都不過係神既玩具。
所以眾生平等呢個講法係無錯。
不過神自己本身已經脫離咗「眾生」既範疇。
​掌管住萬物,可悲又自以為是既支配者。





呢個世界既管理者拒絕成為「神」。
佢哋並無視「眾生」為螻蟻。
既係眾生平等,亦唔係其他管理員一樣既眾生平等。
唔降下救贖。
唔降下神罰。
任由呢個世界既生命體自由發展。
創造最為多元化既一個世界。

說話梗係好聽。




佢地不過係另一種形成上既眾生平等。
如果話一般世界既管理員覺得下位生命體係玩具。
咁不如話呢個世界既管理員眼中,從來都無下位生命體存在。
唔會為咗生命體既事而歌頌。
亦唔會因為生命而感到憤怒。
並唔係講緊呢個世界既管理員係無感情既機械人。
而係講緊佢地不過係當生命係一種擺設之類,同石頭、河流一樣,只係種景物。
既然如此,又何必眷佑生物呢?

唔以神自居,自稱自己為天使。
係神明既代行者。
無錯。
亦唔係啱。
可笑至極。





玩具咪玩具囉。
光明正大咁承認咪得?
我從來都唔覺得自己係善神。
我係鍾意玩弄塵世萬物。
咁又點?
惡神,總好過善良既天使。

少女舉頭望向我。
望見呢位奇幻風格既黑暗精靈,絲毫無覺得驚訝。
或者佢早已經壞掉。

「炮彈,要係天上面飛幾次,先至會完?」
佢問我。

呢個係少女見到我之後既第一句開場白。





我摸一摸佢既頭,然後,殺死除咗少女之外既所有人。

人類不過係種脆弱既生物。
就算係呢個世界我唔係神,但係我只要郁一隻手指,佢地都會死哂。

少女無開心。
亦無傷心。
只係一如既往既,絕望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