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李,是一個平凡的女人,名字?我可不需要。如果你硬要我說一個的話,就是小遮啦,反正這攪怪的証件也是如此寫著。我是李小姐。」
 
遊戲進行到差不多一點的時侯,竟然讓我看見一個男人為保護一個小女孩的故事,的確令人鼻酸。
 
快一點了,大約我不救這女孩,她只會呆在男人的屍體旁等死..
 
但本小姐就只是想做旁觀者嘛…真係強人所難。
 
算了!小姐心軟就是。
 




我一個箭步,抱起這女孩,快步離開。
 
「姐姐,你做咩呀!!我要救叔叔呀!!」這女孩大吵大嚷。
 
「別吵,我可是救你呀!!」我可比較喜歡寧靜的小孩。
 
幾秒之後,鳴槍開始。
這女孩應該明白我剛才是救她,終於懂得道謝。
 
「多謝姐姐…唔係既話..我應該都會睡一輩子了。」她說




我心中失笑,大約是小朋友不懂說這個「死」字。
我問她:「你叫甚麼名字呀?」
她說:「我叫李思朗,今年五歲…姐姐呢?叫咩名?」
我:「我都係姓李,無名,你叫我姐姐就得啦。」
 
之後思朗將她的王尚少的經歷說給我聽。
我聽後仰天大笑:「小思朗,我總沒有救錯你。」
小思朗呆頭呆腦,有點不解。
 
我搭著她的肩膀,凝望她的大眼睛:「你是這個維園中,最後一點善念,也是最後一個,可以將大家的良心喚醒的傢伙呀。知不知道。大約只有你一個,可以手不沾血的走出這個遊戲,不過算啦,你唔明架啦,有冇興趣跟住姐姐一齊行下,做個旁觀者,順便搵父母?」




 
思朗的樣子充滿問號:「做旁觀者,係咪唔駛做壞人,又不會比壞人打呀??」
 
我笑說:「就是這樣啦。」
 
思朗說:「好呀!!」
 
之後的兩個多小時,我都與思朗一起行動,當然其他人要動我一絲汗毛,還是不容易的,加上我們都是潛行為主。
 
只是2:31am的時候,
思朗說:「姐姐,有個哥哥救梗一個人呀。」
我心想:「係這個遊戲救人?我想除了我,應該沒有第二個這樣無聊吧。」
 
只見一個男人拿著鐵棍,不斷揮舞,為一個被打得垂死的人解圍,但這個垂死的人明顯不是與這鐵棍男是一伙的。
 




因為當鐵棍男打走這班人時,這被他所救,這垂死的人竟然想偷襲這個鐵棍男。
 
「因為救人,而被所救的人以怨報德,被自己救的人殺死,的確很有現在維園年宵的感覺,不過,本小姐不喜歡。」
 
我亮出萬用刀。

「係這個遊戲救人。我想除了我,應該沒有第二個這樣無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