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小説風格】我的女友就是「萌」!(萌かの): 第六章 - 再見面
自從經過上次的事情以後,我就沒有再見過「我超萌」小姐。
老實說我自己也沒有想過如果因為這樣就永遠不能在見面會如怎辦,因為沒了她,我的世界也不怎樣。
雖然是這樣說,但是我還是會擔心她,到底有沒有被人侵犯。
惻忍之心,人皆有之。
就算蒙上眼睛看不見,捂上耳朵聽不到,但心中的傷痛還是會留在在胸口。
她到底還要還要忍多久?沉默多久?我不知道,也許一輩子都可能要保密一生。
其實我很清楚,她內心是很希望有人關心她的情況,但卻不想被人知道她就是受害者。
我曾經質疑過她被侵犯的事情到底是不是真,但是之前如此哭著和反應,這些根本就不可能是假的。
大家也只不過是個中學生,可是她面對和背負的一切,比起我想像的差得很遠,我也不敢相信她只是比起我年輕一年,自己所經歷的一切比起任何成年人還要沉重。
而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動漫電玩節了,因為之前悲劇的經驗不想再被嬌身慣養的麻煩同學拖出場外,所以這次我脫離了學校的夥伴去,而是約了一班同樣是NPC論壇的會員一起去。
當然我沒有叫上「我超萌」一起去(聯絡不上當然叫不到)。
雖然我有她的聯絡電話,而且還(應該是)挺關心她,但是我可不想被人看到我被人拳打腳踢的丑相,結果連主動不敢提起勇氣選擇放棄了。
但既然是約了論壇會員出來的話,那就盡量不要想太多好了。
之前被人拖走都沒能留意場內的攤位,現在卻是發現四處都是吐槽點。
儘管場內的我自己都算是個無知的動畫迷,但是也知道動漫節依然是超悲劇的擺放著一堆跟動漫無關的東西,例如衣架當Cosplay的少女模特兒、香港少女模特兒的寫真集還有一堆跟動漫節無關的Yes!雜誌。
阿...對了,先解說一下,Yes!雜誌口號為「全天候年輕人雜誌」,雖然我是個年輕人但是我是不會買也不會看。
根據維基百科的說法,是一本煽動青少年作出挑戰師權、求學時期談戀愛、崇尚名牌明星等反叛行為的雜誌。
雖然我不認為維基百科定義的反叛行為不應該包括求學時期談戀愛,因為我是認為戀愛和讀書是沒有衝突的人。
只有給自己讀書懶惰的藉口,而是跟戀愛沒有直接關係。
老實說,那些是和動漫遊戲無關的內容少女時代、Lady Gaga、魔術用品攤等等到底想怎樣?
而且香港的動漫節攤位少、人又多、排隊的人又很多、Cosplayer很多、和ACG相關的精品很多,但無奈地更多的是和動漫電玩無關的東西和精品。
所以進去其實是給自己理由消費買ACG相關的精品。
這年都買了不少精品就是,錢包要變瘦了...而且下個月還有名叫Comic World 的同人展,這還真糟糕阿,親愛的錢包娘辛苦妳了,害你被不同的ACG相關的精品強暴,這年的暑假還真的辛苦妳啦錢包小姐...恩恩。
在當天大家約好了大家一起去,雖然是在一起走但是不知道甚麼時候走失了,那麼我卻唯有自己一個去鋼普拉比賽區給拍照吧。
嘛,每年的鋼普拉比賽都會有一定的水平就是,就算是自己一個人行都好,都依然會大開眼界。
在我這鋼普拉狂熱的拍照過後,我打算跟回那脫離的大隊。
我居然看到那個讓我熟識的少女身影。
「唷,超萌。」我發現了她。
畢竟是將我拳打腳踢的人,對於我這個算是記仇的人來說就算化灰我也認得她。
「原來你也來了阿。」她說。
我留意了她的左右,看不到她身邊有任何人同行。
「一個人嗎?」我問她。
雖然我看她這樣應該是不會是多人同行的類型,畢竟她也沒什麼朋友可言。
「我自己一個不行嗎?」她反問我。
其實我不是想難為妳所以別這樣反問我,雖然我問了句廢話,不過最近也見不到她突然在我面前出現實在是有點尷尬得不知道如何開口才好。
「不是啦。」我說,「今天買到甚麼好東西了嗎?」
「我剛剛進來甚麼都沒買喔。」她說。
「那麼要不要一起同行?論壇的大家也來了。」我試著邀請她加入。
「不要,我才不想跟你這個噁心的傢伙同行,而且跟著大隊一起實在是感覺太多限制了,我...想自由一點。」她冷酷的說著。
那.麼.妳.就.不.要.說.大.家.針.對.妳.對.妳.不.好.沒.朋.友.啦!
又想要人家關心妳又不試著接近圈子,還真難怪妳會在學校被同學針對。
而且女校的學生關係已經有夠複雜了,還抱著這樣的態度交朋友,被欺負還真的是無可奈何。
嘛...妳盯著我幹嘛了阿。
「那麼...最近如何了?」我「假扮」關心的問候她。
「啥?還有甚麼如何了,糟糕透了。」她說。
「那個...真是辛苦妳了。」我說。
妳只是告訴我「很糟糕」但卻發生了甚麼都沒說,所以我的「辛苦妳了」都是隨便亂說出來的。
「話說,」我說,「矮妹你有長高了嗎?」
這個時候,「→↓↘ + P」的指令出現了!白色格鬥家的名技,昇龍拳!這個時候我發現自己的HP列已經沒了一半。
「嘈死了!上次見面不是說好不提的嗎?!」她大聲的說道。
「嘛...這樣就好了。」我說。
「好你個死人頭啦。」她罵道,更送我一踢。
「見到你那麼精神有點安心罷了,看到妳沒事就好。」我說著。
「我還可以有甚麼事?」她說,「真是的...不理你了!我先走了,哼!」
超萌經過這句以後跟我揮個手,就從人群裡面消失。
唯一感到安慰的是,她還是那麼精神。
雖然我是口理說著她很麻煩口裡說著不要,但是,我還是不能將她放著不管。不知道出於甚麼理由,可能是我們之間已經默認出友情了?我看可能是。
看著她,有點像自己的影子。
沒錯,只是「有點」,那個有點像是在看這個世界的顏色方面,都是灰黑色的絕望,但還是活下去。
經過這樣的交流,我已經可以告訴過大家,我已經跟她接觸過。
會合了論壇的大家以後,我講出來了:
「我見到林思萌了。」
狼君甚麼也沒說,但是旁邊的會員卻給我反應了。
「甚麼?!你居然見到她了?真可惜居然見不到大名鼎鼎的萌姐。」
嘛...其實不怎樣大名鼎鼎啦。
雖然是不夠10分鐘的再見面,但是最少這次換來我的安心。
只能希望妳能夠加油,不要輸給這個絕望的現實。
既然妳發生如此慘劇的事情和陰影都還能活下去,我相信被我所拒絕也不會令妳想活下去的心意有所動搖才對。
不要向現實這垃圾遊戲認輸,向世界低頭,更不要向這個世界認輸。
=10pt只能夠遠遠看著妳的背影從內心跟妳說聲:「請振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