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宴完結之後,公司的同事和我一起到尖沙咀唱卡拉OK慶祝,同事們十分盡興,有的喝醉了,有的就提早離開,當然我必然要留到最後,因為當晚的賬單要由我這個「最佳營業員」繳付。
 
已經差不多凌晨四時,同事紛紛離去,而我繳付賬單之後,便離開,由於我和阿健住在同一個屋苑,所以我們便一起乘搭的士回家。
 
在的士裡,我問阿健:「你話送咩禮物俾若珍好呀?」
 
「點解無拿拿送禮物呀?因為你有二十萬呀?」阿健說。
 
「唔係,今晚若珍生日,不過我同你地去左卡拉OK冇陪到佢,所以有啲內疚,想送野俾佢補數。」
 




「嘩!你咁仆街嘅?老婆生日都唔陪佢?」
 
「冇計啦!老闆又黎唱K,唔通我話唔黎呀?再講,其實呢一年我成日要出去應酬,好多節日都冇陪佢,我估佢都慣架啦。」
 
「慣還慣,佢點諗你又知唔知?」
 
「冇計架!要搵食呀嘛,唔駛做呀?」
 
氣氛一下子沈重起來,也許是因為阿健說中了我的錯處,又或者自己一直以來以「做野」為藉口沒有陪伴若珍而感到內疚,我看著的士窗外移動著的畫面,在想自己「做野」其實係咪真係大晒。
 




自己為若珍曾經付出了幾多?之前自己的生日,若珍買了生日禮物給我,一早預約了當晚的餐廳食飯,而今日的我呢?忘記了若珍的生日,還有因為應酬而沒有回家陪若珍過生日。
 
也許,自己的步伐在這一年真的走得太快,忘卻了周邊的事物,還有忽略了身邊的人。
 
的士很快便駛到了我們的住處。
 
在與阿健道別的時候,阿健拍了一下我的膊頭說:「花多啲時間陪下你老婆啦,有錢有地位都好,但係如果身邊既人因為你唔再緊張佢而離開你,咁又有咩用?」
 
「我明白架啦!」
 




在路上我想著阿健的說話,可是我內心還是不太認同,因為在我看來那只是失敗者用「家庭」來作自己懶惰或能力不足的一個借口。男人不是天生就是要賺錢養妻活兒嗎?我那麼拚命工作,無非是想賺多一點錢改善自己和若珍的生活,若珍作為我的太太,我相信她一定明白。
 
我乘電梯去到自己的樓層,拿出鎖匙開啟家中的大門。
 
「咔察!」
 
什麼事情發生了?只見本應整潔的家變得凌亂不堪。
 
盜竊?
 
「若真!」我大叫了一聲,並立即衝進了睡房看看若真有否發生意外。
 
我瘋了似的推開房門,只見若真面向床舖,全身赤裸一動也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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