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見我的愛: 第十章—遺忘的愛
我在路邊,蹲在路旁,終於讓哭聲宣洩出來。抱着頭,不停哭泣着。搖着頭,又點着頭,有着哀傷,又有着欣慰。
「不要哭了,這不是早就知道了嗎?」擦掉眼淚卻擦不掉雨水。幸好,滂沱大雨蓋住了我的哭聲。
盡管全身濕透,但第一次,不用再隐藏了、不用再壓抑了,可以大聲哭泣,可以像個人一樣大聲哭泣。
告訴自己「沒有關系,離開就離開了,他展開他的新人生,我走我的路,沒有後悔,離開更不會難過,這樣才能保留最純粹的愛,只要他好就好了。」
雨下得更大了,讓我全身濕透,也看不清楚前面的路。哭累了,覺得這樣夠了,路還要走,别哭到一點力氣都沒有。
我站起來,身體微微顫抖,眼前覺得一片黑,緩步走着,慢慢走着,腳步卻顯得沈重。
此時看見了天倫,他正在扶著他的新歡過馬路。
我僅用剩下的力氣,衝去推開他。一輛車疾駛而來,大雨中視線不清,駕駛者也沒看清楚有路人。
「砰!」我被重重一撞,整個人飛得大老遠,撞上了路旁的樹,摔倒在地。
車子也緊急煞車,現場彷佛可以聞到輪胎磨地的燒焦味。
我倒在地上,大雨依舊不停的下。我趴着,讓人看不清楚我的表情,但正面一看,可以看見我的額頭不斷流出鮮血。
肇事者跑下車,沖到我身邊,駕駛座一旁的乘客也趕下車,一起上前來探看究竟。
在我昏死之前,只聽見一陣交談...
「怎麽辦?撞到人了啦!」
「老天!她的頭在流!。快!叫救護車,快點!」
還有天倫的身影向我跑來......
我昏了過去,接下來的對話都聽不見了。此刻的淚水早就停止,但大雨沒停,下了整整一夜。
昏迷中的自己,腦袋彷佛回顧了這將近十年來的光陰。每一個片段都在腦海裏不斷上演,但下一秒鍾,那些畫面又陷入一片混亂,好難拼湊,好像亂掉的拼圖,好像混成一團的水彩顏料,難以整理、難以分析,難以确定真假,難以辨别喜怒哀樂。
索性就不整理了、不分析了,不試着确定了,也不再想着要辨别了。
忘掉吧!忘掉是最好的解脫。
人生的事情,無非記得與忘掉,常常到頭來,忘掉的比記得的多,許多以爲自己永生難忘的愛與恨,事過境遷以後竟然雲淡風輕,在腦海裏幾乎難以找到一點痕迹,彷佛不曾經歷過一般。
或者可以說,記得就是爲了要忘掉,每一件被我們記憶在腦海裏的事情,也注定了會被我們的記憶放棄。
但忘掉了也沒什麽不好,很多事情記住了只是平添痛苦,不如忘記它,别再想起它,前方的路這麽長,何必這樣背着包袱?
我總是這樣安慰自己的,畢竟我忘掉太多事情了。在混亂的記憶裏,已經拼湊不出應該有的順序,也不太記得自己做過了什麽,常常想起許多片段畫面,卻說不出畫面裏的場景從何而來,好像那是前世的記憶。
忘記就忘記了,我隱約覺得,忘記比記得還要好,我很慶幸自己是忘記的,好像曾經經歷過的事情是多麽的痛苦與折磨,所以不如忘記吧。
忘記曾經記住的一切,卸下一切的重擔。
幾個月後醒來了,當我以為那時是2004年的時候,醫生卻告訴我那時是2008年了。
由我住院到出院,都是孝敏照顧我的,然後就悄悄地回去了美國,那時候還把朋友們弄擔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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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窗口往外看,看著站在樓下的天倫。
我不認識他,甚至叫不出他的名字,可是他讓我想哭,他喚起了我腦海裏許多混亂的記憶,每一個畫面,我都想哭泣。
爲什麽要哭,我自己也不知道,只知道内心有着莫名的強烈痛楚,只知道在我腦海裏那些破碎記憶裏,除了梓峰外,竟然絕大部分都是他。
我忘記了他,忘記了他的名,忘記了曾經的喜歡與眷戀,忘記曾經的沖突與對峙,忘記了曾經被厭惡,忘記了自己曾經一個人孤獨且無助地面對一切。
[回憶總是比過程還要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