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FAM,不叫Family: 憎。怨
在這個暑假,我跟細佬都在家,但是媽咪卻想上班,所以變得一個星期我要找幾天去照顧細佬,我必須放下我所有的活動來照顧細佬。每個星期都有幾天。媽堅持一定要上班,明明家裡過得還可以,不知道為什麼一定要上班?
今日晚飯時,她又問我這個星期有哪天可以讓出給她去上班,可是,今天才星期一。我怎麼知道同學什麼時候約我出去,我只有一,三,六,日有空。她星期日就一定要定了,她給我每日問我有沒有空。暑假的兩個月就這樣,每個星期問。當她問到星期五的時候,我終於認不住了,我大發脾氣,不耐煩的問她:
「是不是一定要計得這麼緊,一天都不可以空出來給我!」
說了幾句後,她就回駁,說:
「這是你的責任!」
她居然認為照顧細佬讓他上班是我的責任!我心想:
什麼東西?我什麼時候成為細佬的母親了。我的責任是照顧,那你又是什麼?我只是幫你的,我有權選擇!
當然她是我媽,我怎麼可能會說得過她。大人只不過用身份壓低我們,根本不講理。當下,我認不住心中的委屈,趕快吃完剩下的幾口飯,就衝回房間,就哭了。
在房間我想了很多,當然不是什麼反省的東西,因為我根本就沒有錯!其實都是媽的自私!她曾經說過在家很悶,我想她只不過不想在家帶細佬。於是把責任推到我的身上,雖然口上說得偉大,什麼為家增加收入,其實大部分都是私心。如果同學突然那天約我,我都想跟同學出去,不想浪費時間照顧細佬還不可以跟同學玩。反而到將來,細佬可以有個美好青春,可我的青春早就過了,並且過得不開心,根本就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