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同學聚會殺人事件: 第三章(一)
(一)
我還來不及梳洗,便跟了楊進到現場-李泓道的房間。
「今次⋯⋯也是密室殺人。」許榮泉手中還拿著後備匙說。
聽到這句話,我第一個反應是跑去梁其偉的房間,拿了桌上的鎖匙,試一試梁其偉的門。
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若果李泓道是殺梁其偉的兇手,把自己的鎖匙和梁其偉交換,然後用梁其偉的鎖匙鎖上房門以制造密室,及後卻因為某種關係而沒有換回自己的鎖匙的話,放在梁其偉房中的鎖匙理應屬於李泓道。
「喀嚓」門鎖上了。我錯了,放在梁其偉房中的鎖匙,真的是屬於梁其偉。也就是說,密室殺人的方法,和鎖匙沒有關係。
我回到李泓道的房間,剩下的七人已經全部到達。
今次的房間,基本上和梁其偉的房間一模一樣。除了茶几上沒有炭,和桌上沒有紙條。李泓道是被刀插死的,菜刀深深的刺進心口,整張床也被染成紅色。
「剛才我、許榮泉和區浩鈞為大家煮早餐時,發現菜刀不翼而飛。我們認為十分奇怪,大概又有事要發生了。所以我們便決定把你們喚醒,然後一上樓梯第一間房就是李泓道,敲⋯⋯」范子建回憶道。
「這是甚麼?」我在他回憶時,打算拿鎖匙試一試是不是屬於李泓道的房間,但是當我走近桌子,看到窗外的景物時,不禁呆了。
其他人也走了過來。從李泓道房間往下看,管家的屍體埋在泥地下,但是掩蓋他屍身的泥土又被翻了出來。
我們紛紛跑下樓,也顧不了風有多猛雨有多大,衝出了屋外看管家的屍體。對於法證的了解只停留在大台很多年前的《法證先鋒》的我,真的無法判斷管家是何時遇害。
合理的推斷遇害時間應是昨天中午我們回房等吃午餐時。
他的屍體大概在昨天便被埋葬在這裡,但是為甚麼不為他蓋上泥土?還是說是被人翻了出來?
「我們應該把他搬回室內嗎?」岑朗逸問這條問題的時候,共閃了兩次電,大概今天也回不去了。
黃子恆又問:「但是我們是不是應該保留兇案現場?」
楊進冷靜的說:「被雨水沖掉證據,也不能保留兇案現場呀。」
「我們先把他『寄放』在空房?」我指的空房是原本章思明的房間。
「好吧。」范子建回到別墅,再拿著手套出來:「戴上它把他搬起來吧。」
就是這樣,我們搬了管家的屍體到空房。
「這間房甚麼也沒有呀。」區浩鈞說。
「對呀,因為章思明死了之後,我們把所有東西扔了。」范子建回答。
八年前已經是空空如也,不過區浩鈞那次不在場。那時岑朗逸還說:「這間睡房應該有的東西全部沒有,再也不是一間睡房了。」
等等,應該有的東西全部沒有⋯⋯李泓道的房間好像也差了某些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