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發生的是一宗非禮案。
 
 
嚴格來說,不算非禮,因為沒有人受害。
 
 
但是有人目賭有個男生從女廁跑出。
 
 
隔班的女生,林婉怡說在放學前一堂的時間,大概三點半左右,她從女廁出來時,剛好目賭一個男生的身影衝出女廁,她馬上尖叫並追出女廁,然後她發現走廊什麼人都沒有,只有SamSung一個。




 
 
SamSung說他剛從男廁出來。
 
 
馮天生當然不相信,他直言,憑他多年看柯南的經驗(我猜),加上充足的證據(其實不充足),又有證人(證據即證人,其實重疊了),SamSung的操行一向不好,所以真相只有一個,就是SamSung是那個人。
 
 
這個當然不能服人,我跟肥龍一直跟他辯駁,可是他根本什麼聽不入耳。
 




 
「行了行了,學生的意見我會聽,可是啊,我明白你們是他的好朋友。朋友之間互相支持是好事,但朋友出錯,你為他掩飾是害了他。讓他走正路,以後他才能光明地走嘛。行了,我會接納你們的意見了。」他說得理由很堂皇,可是每個人的內心也知道他是公報私仇,SamSung一直把他氣得半死。
 
 
「所以,這件事還是交給警方來好一點。」他說。
 
 
「這還得了!?」我大鬧。
 
 




「可是沒有老師幫到手啊。」肥龍說。
 
 
確實是。
 
 
每一個老師都怕惹事,怕得罪馮天生,怕被革職。
 
 
所以沒有人願意站出來。
 
 
除了一個。
 
 




「馮主任,我覺得這件事不如查清楚,才作審斷好嗎?」洪思敏說。
 
 
「洪老師,已經查得一清二楚了。我明女人對自己學生有感情,但不能徇私啊。憑我多年教學經驗,我是對的。」他淫淫笑說。
 
 
媽的,我在一旁也聽得要發火。
 
 
「對不起,這件事是不清楚,你的判斷是錯的。」
 
 
「什麼?」
 
 




他大概想不到竟然有人敢忤逆他,而且還是一個嬌小年輕的女老師。
 
 
「馮主任你的判斷是錯的,第一,豐富教學經驗跟判斷人是否有犯罪是兩個範疇的東西,馮主任你教通識,不可能不知道什麼是誤用權威吧?
 
 
判斷罪惡,是靠證據。而今次的證據只有林婉怡一個人的證供,可是她也有明言,她不肯定那個人就是宋同學,只是說剛出女廁就遇上他。那麼,證據明顯仍不足。
 
 
第二,疑點重重,如果宋同學是那個犯人,為什麼他還慢條斯理地等著林同學出來捉他?他明知林同學是追著他,在這麼情急下,他仍然可以鎮定地做戲假裝經過,而不是急忙逃跑?
 
 
第三,如果此事傳出,恐怕對學校聲譽有不良影響吧?不是因為有男學生入女廁,而是學校草率做事判定學生,事件傳出一定對學校的管理能力大受影響。」
 
 




洪思敏連珠砲發,字字鏗鏘,竟然說得馮天生一臉呆滯,無話反擊。
 
 
最終,SamSung因為洪思敏而脫罪。
 
 
「多謝妳。」
 
 
「不需要,你是我的學生嘛。」
 
 
這句話深深刺痛SamSung,可是誰也看得出,洪思敏那時的緊張,絕對不只是對一個學生的態度。
 
 




但,那個犯人到底是誰?
 
 
 
 
 
身份的阻礙,是好,還是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