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人周旋於外遇與正印之間,不必問他/她最愛的是哪一個,
因為答案是呼之欲出的。
如果最愛的是正印,又怎捨得去找另外一個人?
如果不是愛小三多於正印,又怎會願意背上負心的罪名都要偷情呢?
所以,我從來就不會相信那些人說的,出軌後依然最愛家中的那一個。
「能給你一早給你絕沒有驚喜發生 連好處亦被習慣當應份」「其實你看不起我太易被找到 見慣了再沒法吸引」其實,移情別戀,本來就沒有對與錯,
愛與不愛,亦非理智可以控制的。
只是,
錯的是,為何不愛了,還要拖著人家的一生呢?
錯的是,為何不太愛,卻不肯撇清彼此的關係呢?
說清楚,真的很困難嗎?
抑或,不說清楚就可以為自己留一條後路?
有人會自欺欺人,以為對方懂得回家便好,
但其實,逢場作興後懂得回家,不一定是因為最愛家裡的那一個,
只是因為他/她以為,家裡的人永遠都會在原地等待自己回來。
那麼,無論外面那一個甚麼時候走了也不用怕,回到家還是有人等著自己。
「明知我即找即到實在也不必上心 明知你在利用我太方便行近」「我太像便利店 即使販賣所需的一切 亦沒法留住你這位貴賓」有人等待自己的感覺,真的不錯,
那種安穩的感覺,是幸福的。
可是這份安穩或許只能留住半個他/她,
畢竟人都是犯賤的,
太就手、太易得到的,就會失去熱情;
太習慣、太理所當然的,會令人變得不懂珍惜。
「我這麼就手 奉獻便宜到認定我不捨得撤走」如果做錯過,家中那一個仍然願意等待自己,是無比的幸運與幸福,
唯一的補償就是好好珍惜,
不要以為對方會無條件地等自己多一次,
再就手的東西,弄丟了就未必找得回,
有些機會錯過了也追不回。
—— 故事大綱來自 泳兒《就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