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愛情星空下的我們》(下): 9#《為瀕臨的愛情去定一種罪名》
9#《為瀕臨的愛情去定一種罪名》
不管是我拋棄了你,還是你拋棄了我,我也無法深究,到底這是歸屬誰一方的錯。
是你吐出的一句:「分手吧!」
還是我無情的哼出一句:「不如大家暫時分開一下吧?好嗎?」
這兩句分手道別式的句子,都帶有將愛情推到懸崖的意思,愛情當中並不包括罪過,分手也是,那誰來承擔這一份分手後的餘痛,誰來對這段關係付上責任。因為雙方都會痛,都會恨,都會怨,然後常常質問自己到底是誰令到這一段愛情走到終結,無疾而終?
沒有誰能夠負上責任?
那麼請問,分手是一種罪來嗎?
不是,
還是你認為彼此分開是對大家的一種懲罰,已足已構成一種罪。戀愛終歸也沒有罪,有罪的只是彼此那不確定的那顆心,因為彼此都認定是對方的錯,
是……我……我們都把愛情事先定了一條死罪。
若果,要為瀕臨死亡的愛情定下一種罪,
我會定下「無罪釋放」。
每個人也有自由去選擇愛誰,就算不幸的當上了那名「第三者」, 甚至愛上了不值得去愛的那一個人,
接近瀕危的愛情,看似不能定下任何一種死罪,但唯獨在眾人的歪曲的價值觀下,這種罪才能看似是一種罪惡,醜陋,不要臉的一段關係。
移情又別離,情感太多,我們不禁會情海泛濫。
一個容量只有一公升的玻璃杯,水越斟得越滿,從來也沒有控制過水的多少,最終水只會滿得瀉下來,覆水難收,感情也難免如此,一發既不可收拾,瀉滿一地的水不能收回,只能抹去,猶如已不能重來的你和我。
誰都會有錯,錯若能改, 還未成一種罪,那你會原諒已改過的我嗎?
不,一張白紙沾染了一滴黑色,
便是沾染了,這已是事實,不能改變。
在愛情上,原諒與不原諒, 結局也不會改變,我不可能因為你願意改錯,就接受你曾經犯過的錯。有些東西抹也抹不掉,冷淡,和絕望,是僅餘一種我對你的情緒。
那些每天也和妻子說句晚安便離開家門,口中說著是公司的急事,卻偷偷敲着酒杯和別的女子逢場作戲,那他們有罪嗎?
沒有,活在愛情世界入面,是沒有罪的,
他們充當自己是森林裡苟且偷生的禽蓄,它們皆活在一種沒有罪的愛情世界裡面,任意妄為,行為甚至比殺人兇手更為不近乎人情。
這種罪,全世界的男人/女人也在犯,
你曾經犯過嗎?
還是你認為這些根本不構成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