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同佢做完愛 , 我都會點起一支煙: 二十六
我沒有想過牧師給我的會是他自己的著作,
裡頭的內容我沒有興趣,於是待他走後,
我把他給我的書就放在剛才的長椅上,然後離開了教堂。
我對這種人人可以著書立說的時代感到厭倦,
尤其是中文的出版,書出得濫了,
人人也充著一個作家的名頭招搖撞騙,
印刷業的發展,反而把文化的水平拉低,這真夠諷刺。
結果近年我都不看中文書了,轉看英文,
至少在裡頭我還能找到一份對寫作的尊重。
香港英文書的市場很小,英文書店亦著實不多,
有時在一些大型的連鎖書店逛著,總覺英文書架永遠是寥寥,
而不到中年也不會到那個圈子裡打轉。
不看書,見識自然是有限,
但只讀中文,思想也是必然的缺了一塊。
英文是一種理性的語言,裡頭藏著一種邏輯的學問,
要在一個亂世裡保持清醒的頭腦,必先把英文讀好,
就怪很多人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近年本地的年輕作家多了,
但我從來認為一個作家,不過三十歲也是寫不出好的作品。
只有歷遍人生萬難,世途險惡,文字才會叫人深刻,
一個人沒有經過社會的歷練,
不會讀懂杜甫李商隱的詩,也不會明白莎士比亞的戲劇,
科學的領域有天才,但文學裡從來沒有。
現在都只有寫譁眾取寵的題材方能夠在市場裡生存,
寫嚴肅作品的人太過嚴肅,寫流行作品的人卻沒半點深度,
中間的平衡取不到,結果作品永遠流於小眾,
雅俗共賞是最理想的境界,但要做到卻是千難萬難。
有些寫嚴肅作品的人會打著堂而皇之的旗號,說自己的才是真正的文學,
然後又會怨天怨地,怨世道不容他,怨讀者質素下降。
這是藝術家的一個通病,
為藝術而執著是好事,
但別忘了使作品流行也是一種很重要的技藝,
沒有觀眾,一齊也是枉然。
對,時間會證明一件藝術品的價值,
但你先要有等待死後揚名的耐性。
我把牧師給我的書放好後,我沒有找Jessica便離開了。
這樣不辭而別好像不是太好,但人生有幾多次分別是來得及說再見?
Jessica在裡頭與教友聚得開心,我也沒必要去給她掃興。
走到教堂門外,天色已黑。
黑夜是我和Jane的時間,我又想起她了,很想抽一口煙。
那知我才從口袋中掏出一根來,背後卻突然有人拍了我一下。
我回過頭去,見是Joyce。
自剛才到教堂裡開始,她就一直不見,也不知她到那裡去了。
「有想念我嗎?」她笑道。
「嗯 …… 想念得很 …… 」我答,心裡想的是Jane,「你到那裡了啊?」
「別說這個啦,」Joyce嘟嘟嘴。
「我想你應該很喜歡裡頭才是,倒如你相配得很。」我說。
「你在裡頭心裡寧靜得很,就沒再想起我啦,找也不找我,」
Joyce在鬧著脾氣,可半點也不嬌蠻,實在惹人憐愛。
「好啦,先回家去,都這麼晚了。」我說。
「回家是回家了,但你啊,這根煙 …… 」
Joyce伸手搶了,「我不在你就亂來啦,」她笑道。
「好了,不抽就是,」我說,沒趣的把煙盒收回。
Joyce拖起我的手,偕著我回家去。
「James啊 …… 」她忽然說道。
「嗯?」
「我有件很重要的事得要跟你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