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想過牧師給我的會是他自己的著作,
 
裡頭的內容我沒有興趣,於是待他走後,
 
我把他給我的書就放在剛才的長椅上,然後離開了教堂。
 
我對這種人人可以著書立說的時代感到厭倦,
 
尤其是中文的出版,書出得濫了,
 


人人也充著一個作家的名頭招搖撞騙,
 
印刷業的發展,反而把文化的水平拉低,這真夠諷刺。
 
結果近年我都不看中文書了,轉看英文,
 
至少在裡頭我還能找到一份對寫作的尊重。
 
香港英文書的市場很小,英文書店亦著實不多,
 


有時在一些大型的連鎖書店逛著,總覺英文書架永遠是寥寥,
 
而不到中年也不會到那個圈子裡打轉。
 
不看書,見識自然是有限,
 
但只讀中文,思想也是必然的缺了一塊。
 
英文是一種理性的語言,裡頭藏著一種邏輯的學問,
 


要在一個亂世裡保持清醒的頭腦,必先把英文讀好,
 
就怪很多人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近年本地的年輕作家多了,
 
但我從來認為一個作家,不過三十歲也是寫不出好的作品。
 
只有歷遍人生萬難,世途險惡,文字才會叫人深刻,
 
一個人沒有經過社會的歷練,
 
不會讀懂杜甫李商隱的詩,也不會明白莎士比亞的戲劇,


 
科學的領域有天才,但文學裡從來沒有。
 
現在都只有寫譁眾取寵的題材方能夠在市場裡生存,
 
寫嚴肅作品的人太過嚴肅,寫流行作品的人卻沒半點深度,
 
中間的平衡取不到,結果作品永遠流於小眾,
 
雅俗共賞是最理想的境界,但要做到卻是千難萬難。
 
有些寫嚴肅作品的人會打著堂而皇之的旗號,說自己的才是真正的文學,
 
然後又會怨天怨地,怨世道不容他,怨讀者質素下降。
 


這是藝術家的一個通病,
 
為藝術而執著是好事,
 
但別忘了使作品流行也是一種很重要的技藝,
 
沒有觀眾,一齊也是枉然。
 
對,時間會證明一件藝術品的價值,
 
但你先要有等待死後揚名的耐性。
 
 
 
我把牧師給我的書放好後,我沒有找Jessica便離開了。


 
這樣不辭而別好像不是太好,但人生有幾多次分別是來得及說再見?
 
Jessica在裡頭與教友聚得開心,我也沒必要去給她掃興。
 
走到教堂門外,天色已黑。
 
黑夜是我和Jane的時間,我又想起她了,很想抽一口煙。
 
那知我才從口袋中掏出一根來,背後卻突然有人拍了我一下。
 
我回過頭去,見是Joyce。
 
自剛才到教堂裡開始,她就一直不見,也不知她到那裡去了。
 


「有想念我嗎?」她笑道。
 
「嗯 …… 想念得很 …… 」我答,心裡想的是Jane,「你到那裡了啊?」
 
「別說這個啦,」Joyce嘟嘟嘴。
 
「我想你應該很喜歡裡頭才是,倒如你相配得很。」我說。
 
「你在裡頭心裡寧靜得很,就沒再想起我啦,找也不找我,」
 
Joyce在鬧著脾氣,可半點也不嬌蠻,實在惹人憐愛。
 
「好啦,先回家去,都這麼晚了。」我說。
 
「回家是回家了,但你啊,這根煙 …… 」
 
Joyce伸手搶了,「我不在你就亂來啦,」她笑道。
 
「好了,不抽就是,」我說,沒趣的把煙盒收回。
 
Joyce拖起我的手,偕著我回家去。
 
「James啊 …… 」她忽然說道。
 
「嗯?」
 
「我有件很重要的事得要跟你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