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智][本格推理]H的悲劇: 第二十章
阿蟲阿毛離開以後,楊唯及熊振狼只能拖着疲乏的身軀一步一步的走到商場內設的長椅上坐下。若果只是肉體上的勞累倒也還好,在聽過阿蟲阿毛的證言後,兩位探員無疑受到了精神上的打擊。
「張子誠真的參加簽唱會了。」 楊唯道。
「沒想到這個人,是個難纏的對手。」 熊振狼道。
「不,我們不能放鬆,讓我想想。」 楊唯閉上眼睛,口中在默念什麼……
「能不能這樣算一算。」 楊唯又開口了,「假設,上星期張子誠排的位置十分前,比如說,前十名。他在十一時零五分就可以走人了。用跑的離開商場大約花三分鐘,再跑到地鐵站五分鐘,進站下月台及等車大約三分鐘,從深水埗站到觀塘站車程大約二十五分鐘,再跑到何策吾的家最多五分鐘,算一下,張子誠最快在十一時四十六分便能趕到了。所以,張子誠還是逃不掉的。」
熊振狼聽過後也沒見得有好氣色,很頹廢的道,「想證實你這個推斷,打個電話就知道了。」
拿起電話,找到了”粥-手機”的號碼,按下撥打鍵。
「喂,鑑證科,有什麼事。」 話筒傳來阿粥的聲音。
「不是有來電顯示嗎,你幹嗎告訴我你是鑑證科的。」 熊振狼道。
「咮……… 現在我在法醫部,當然要專業一點。」 阿粥用微弱的聲音回答。
「莫醫生不是只想知酒瓶的剩餘酒量嗎? 你去法醫部幹什麼。」
「你懂個屁。由依說還要通過實驗來估算蒸發速度。我特意來幫忙的。」
「很好,死亡時間的事,有什麼結果?」
「嗯,估算的死亡時間進一步收窄了。」
「結果是…」
「不過由依好像不太高興。」
「發生了什麼了嗎?」
「我來的時候,她問我戴着的頸巾是什麼一回事。」
「今天三十三度,你認為沒問題嗎?」
「我說,是我一個很重要的人送的。」
「之後呢。」
「她好像不太高興。你說,我做錯什麼了嗎? 我回答得不對嗎?」
「好了好了,到底怎麼樣,死亡時間。」
「十時三十分至十一時三十分。」
「……。」
「由依真的是個專業的醫生,實驗做得很認真,一定要用上同一牌子的酒,溫度控制得十分嚴格,她專注做實驗的時候,實在是漂……」
「嘟…。嘟…。嘟…。嘟…。」 還沒有聽完,熊振狼便掛電話了。
「怎麼樣。」 楊唯問。
「十時三十分至十一時三十分。」
「…。」 楊唯靜了下來。「不,還是可以的,如果他排第一,這個很有可能,我要殺人,當然會非常早就來排隊,排第一是很可能的,十一時立刻離開,也不乘地鐵了,坐的士。三十分鐘,絕對能到。」
「要是塞車怎麼辦?」
「不一定會塞車啊,從結果反推回來,證明當天沒有塞車啊。」
「不,我問的不是當天有沒有塞車。」
「那你問的是什麼?」
「我問的是一個現實上可能會發生的假設問題。」
「我當然知道你是假設問題了。」
「不,你還是沒有明白。到現在為止,你還認為張子誠是隨意就殺了個人嗎? 不是啊,這明顯是有計劃的行為。他早就知道限量版海報的物證是非常堅固的。他沒準就是看中了這個活動而設計了殺人計劃。問題就是,在計劃的階段,兇手怎可能會用分鐘作為單位去推算着自己的不在場證明。那怕是開車遇上紅燈,路上的行人太多而跑不快,你討厭的事情總是會發生。就像你上班快要遲到的時候,總是會遇上紅燈。分秒不差的不在場證明只可能在小說裡出現。一個不小心慢了的話,自己的計劃不就前功盡廢了嗎? 張子誠是不會容許計劃裡面,出現一個”要是塞車,計劃就泡湯了”的環節的。就是說,你雖然提出了一個可行的殺人方案,但實際上張子誠並不是用這個方法殺死何策吾的。」 熊振狼道。
「你的意思是,這是個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我們一定漏掉了什麼。」 這是熊振狼跟自己說的。
「…」
會議室又再次鴉雀無聲。
在聽到熊振狼滙報了張子誠參加簽唱會的目擊證言後,畢SIR也提出了”就算參加了簽唱會,還是可以在12點前殺人”的想法。當然,在聽到死亡時間估算被修正為十時半至十一時半後,畢SIR就沒有再發話了。
「這個修正,有多可靠?」 畢SIR問道。
「聽說,是法醫部的莫醫生跟鑑證科的陳科長今天以同一牌子的啤酒做了多次的蒸發實驗才作出估算的。」 熊振狼回答道。
畢SIR沒有再要反駁的意思,看他的樣子,似乎在想,這是什麼鬼情況,死亡時間估算變得更精確,卻無助於調查,現在反成了負累。
”咕…。咕…。咕…。” 阿肥的肚發出了叫聲。
楊唯心想要是現在能吃點巧克力有多好…。
「巧克力…。巧克力…。巧克力…。巧克力…。」楊唯低吟著什麼。
「啊!!!!!!!!!!!!! 巧克力!!!!!!!」 楊唯突然跳起來,大叫「就是巧克力了!」
「楊唯,你在幹什麼。」 林沙展立刻大聲喊道。
「毒巧克力命案!」 楊唯回答。
「啊。」 熊振狼立刻意會楊唯的意思。「你真聰明。對,就是毒巧克力命案。」
「阿狼,你兩個在說什麼?」 林沙展問道。
「毒巧克力命案,就是那部一案六解的著名本格推理小說。故事的開端,就是一位婦女吃了由丈夫從俱樂部收到的巧克力而被毒死的故事。由於不知道寄件人是誰,結果案件出現了無數種解釋。毒藥一直都能成為推理小說裡長年的題材,正正因為兇手不必出現在現場。不在場證明什麼的,全是廢話。兇手只要把含毒的食物飲料準備好,接下來只要不停都”被看見”,就可以得到不在場證明。所以,張子誠在什麼時間毒死何策吾並不重要,因為,毒藥是早就準備好的。」
「嗯,有道理。不過,還有一個問題。」 畢SIR找到了一個漏洞。「那麼,毒藥是怎樣被加到啤酒裡面的呢? 死者喝的是玻璃瓶裝的啤酒。若果毒是預先放的,兇手總不可能先開瓶,放了毒,再給被害人存放着,等某個時候才拿來喝吧。」
「把毒塗在瓶口,其實,現在只是在死者肚內的啤酒找到毒藥,到底毒藥是先混合再喝還是喝的一瞬間才混合的,我們根本沒有查證過。瓶口有沒有毒藥,鑑證一查便知。」 熊振狼道。
「啊,兩位目擊證人剛剛說過,前星期六,即首周簽唱會,張子誠收到電話就離開了。很可能就是何策吾找他。」 楊唯連時間都想到了。
「好,就這樣決定。以首周簽唱會,即前一個星期六為目標,找出張子誠跟何策吾接觸過並且預先下毒的證據。」 畢SIR這時候顯得異常的抗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