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輕風】【休閒系】 爆走小說 )))))╭)O 口0)╯: 188公里每小時
我撿起了那張作文紙,閱讀了裡邊的小說故事,而那是一個由我所編寫的小說故事。
《警察叔叔!就是這個蘿莉》這是我曾經編寫的小說故事。
而這個故事,也是屬於小嗯她的故事。
這部小說故事的出現,是因與小翠以校刊小說專欄作為對決舞台的創作對決而生。
當時我參考了大熱賣的日本輕小說,從而編寫了這一個故事。
然而,這個小說故事以隻字未提的情況下,得到了慘敗。
結果,我把這部小說故事拋棄了,我放棄了繼續創作下去。
我還差點放棄了寫小說這一條道路。
看到了現在手上這張編寫了其中一節的作文紙,我回想起了整部故事的內容。
接下來的劇情,男主角將會和這位小女孩一同前往警局。
而再接下來,將會揭發出小女孩做出這些事情的目的,以及其背後的故事。
自己在遞交給校刊部的人物設定中,我是這麼寫道。
小女孩來自一個破碎家庭。
她和父親同居,而她的父親有酗酒的習慣,使他失去了工作,終日以酒為樂。
當父親沒有酒喝的時候,脾氣就會變得非常差,會向小女孩發洩。
小女孩為求自保,只好給父親喝酒。
然而,她不能打工,所以只能對男性做出這些事情,好換取金錢。
故事之後的發展,將會是一連串英雄救美的劇情。
男主角將會救這位小女孩於水深火熱之中,讓她脫離這個魔鬼一般的父親。
可惜的是,這個劇情將無法實現。
因為在這一幕來到之前,我已經大敗於小翠她,這部小說故事就此終止。
故事沒有發展下去,我拋棄了這部故事。
我拋棄了這部沒有使我如願的小說故事。
我沒有重寫,也沒有修改,更沒有繼續編寫。
就只是把這部小說故事拋棄,並把這一段回憶放到最深處,加以封鎖。
正因為這樣,小嗯她才會恨我,恨這個拋棄了她的我。
「我到底做了三小……」
我罵着我自己。
我實在是一個失敗的作者,我竟然拋棄了自己的小說故事,拋棄了小嗯她。
我想要補救,我想要對我自己那種視她如死物的罪行負責任。
但她已經不再相信我,她認為我是一個騙子。
我到底要怎麼做才對?
「大哥哥。」
忽然間,一把可愛的女孩聲響起,把我所沉重的自責中叫醒過來。
朝聲音的來源望過去,我抽了一口氣,眼睛瞬間瞪大。
小嗯就出現在那裡,她就突然出現在我身旁。
「大哥哥,我還差一點錢就可以買到喜歡的東西。」
「呃……」
小嗯拉着我的手,對我說道。
我「呃」了一聲,但這一聲並不是我不知道要何回應。
反而是,這個場面,這句對白,這一幕,似曾相識的。
不對,我不是知道這個場面嗎?
我拿起手中的作文紙,閱讀了幾行幾段,就看到了同樣的對白。
小嗯一直拉着我的手不放,她更以撒嬌般的可愛聲線來對我說話,我不禁猛吞口水。
「大哥哥可以給我點錢嗎?」
就如同我手上的作文紙一樣,小嗯的對白就如同作文紙上的一樣。
我咬着牙,望着她,再望望四周的環境。
瞬間,腦內打起了個激靈,然後我說:
「妳需要幾錢?」
「一千五百元。」
果然是這樣!
我身處的地方,是我所創造出來的世界,是由我所編寫的小說中的世界。
出現在我眼前的,就是故事中的那位小女孩。
她不是小嗯,是最原始的那一個,是還未被憎恨所吞噬的那一個我筆下的小女孩。
上一幕明明是被觸手吞食掉,但下一幕卻是來到了自己的小說世界。
到底為什麼會這樣?難道又是甚麼強烈的意識所引起的事情?
「大哥哥,請給我點錢。」
我瞬間把小女孩捉住我的手甩開,因為我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不得了的事情。
把小女孩的手甩開,並不是故事中應有的劇情。
但現在我把她的手甩開來了,這種非劇情的事,到底會引發出甚麼事情出來。
「嗯?大哥哥不喜歡我嗎?」
小女孩輕輕地歪了歪頭,對我問道。
「不…不是啊……」
「果然,大哥哥是不喜歡我了。」
「不對,我只不過是………嗚!?」
瞬間,四周的突然變得昏暗,所有光芒漸漸地遠去,我不禁對此奇怪的現象低鳴了一聲。
我的低鳴並不只是對此奇怪的現象而發出,也是因為我感覺到腳底濕了而發出。
「哇!」
才剛望地面一眼,我就發出了一聲哇言。
本來一直踏住的地面,在這一刻竟然變成了水面。
不對,不是變成了水面,而是四周的東西和景物被溶化,變成了液體流在地面上去。
四周的東西和景物猶如冰塊受到太陽照射一樣,化成了液體,而那些液體則黑如墨。
不消一會,我的腳掌已經浸沒在墨水之中。
墨水上升的速度並不慢,已經要朝我的膝蓋升上去了。
「無論我怎樣做,大哥哥都不會喜歡我,大哥哥都會拋棄我。」
場景在溶化,唯獨我和小女孩並沒有被溶化,不過我們正受着滅頂之災。
由我所編寫的小說世界在末日,在消失,在溶化,化作為一潭墨水,黑不見底,永無光明。
「不是的,妳聽我說,我才不會拋棄妳的啊!」
「你以前拋棄過我,所以你現在也絕對做得出。」
「不是的!不是的!不是的!」
「我恨你。」
女孩說出了她的心聲,而聽了的我,只能呆站在原地。
墨水已經浸沒到雙膝,並朝着胯下上升去。
「我要怎樣做妳才會相信我………」
這次換成是我向她發問。
墨水已經上升到了胯下,但無計可施的我,只能站在原地,再次開口發問。
「我要怎樣做妳才會相信我……」
筆下的小女孩沒有回答,她只低着頭,口中喃喃自語地說着「不論我怎樣做你都不會喜歡我」這句話。
她沒有回答,在場也沒有人在回答。
傳入耳中的,就只有墨水盪漾的聲音。
但答案依然存在,而且,我一早就把答案握在手中。
原稿紙。
那張一直握在我手中的原稿紙並沒有溶化,它就在我的手上。
小說,是傳達訊息的一個媒介。
曾經,我借助它,了解過愛恩社長,也回應過她,也試過借助它把我的想法傳達給小紫和媽媽,也借助過它與小翠有所交流認識。
它不是一個賣弄文彩的地方,它更不是一個生財工具,它更不是一個讓我們筆下的人物賣萌賣肉賣色情的地方。
它是一個把訊息傳達出去的地方。
我清楚知道現在應該要做甚麼,我知道要怎樣才能夠讓我筆下的人物了解到我心意。
一個有怎樣資質的人,就會做怎樣的事情。
我有寫作的資質,同時我也是這個小說故事的作者,所以,要我寫。
我要寫小說,我要把我的小說故事改正過來。
以我重新編寫的這一章節,把我的心意傳達給她知道。
就用我心裡的那一支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