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李彩華.獨白——並未在一起亦無從離棄

我總覺得自己虧欠了你,因為我所付出的遠遠及不上你。
從中學開始,我們總是黏在一起,不論上課、小息、午飯時間甚至留堂。

記得有一次我因為連續欠交五份物理科的功課,被老師罰留堂到晚上七點,你一直坐在我旁邊甚麼都沒說,只埋頭翻著漫畫。

於是我忍不住說:「你走先啦,唔洗等我。」
你瞄了我一眼說:「我唔係等你,我想留係度睇埋本One Piece啫。你拿拿淋做埋佢啦!」
 我知道你在說謊,那本One Piece你已經看過十萬九千七次了,有必要在這種時間看完它嗎?





我笑笑不語,心說隨便你吧,便奮力完成作業。

那年林逸民說找我幫李寧畫佈景板,我看到你的表情,是不經意流露的不安和抑壓。

我不知道如何安撫。

後來我請求你去一趟銅鑼灣拍一張照片,戰戰兢兢地說是因為要幫李寧。
隔著話筒,我聽到你有一絲猶疑。 「你諗住幫李寧手?」你問。





「我係想幫drama club手⋯⋯。」我心虛。
「⋯⋯哦,好,星期六幫你。」你說。
「唔該曬!聽日請你食lunch!」我說。

結果你拍了一張我很滿意的Sogo外觀。

然後那次在酒吧,我借醉吻了你。 「你做乜唔反抗啊?!」我這樣問,其實我心裡很明白,你不反抗是正常的。

於是我又借醉跳上你的背,在你耳邊問:「其實呢,你係咪Gay㗎?」 你一怔,叫我省省,說就算你是不是Gay也不會喜歡我。





是吧,我就知道你會這樣說。你不會承認,就像你不會承認你是特意陪我留堂。

我曾經問李寧知不知道喜歡和愛的分別,如果我問你,你一定清楚知道答案。

你會很清晰地回答我:「就是你對我,跟我對你的分別。」
 我不知道該如何補足這份愛與喜歡之間的距離,只好大事小事都遷就你,意圖讓自己心裡好過一些。

我這樣做是正確的吧?至少我們還能做一對好兄弟。



-12.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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