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做了一個夢。
通常她不會記得夢的內容。那些像棉花糖一樣,醒來會一嘴甜的,融化得特別快。無味而苦澀的,則像泡沫咖啡上的奶泡,可能留到一個上午,但最終也只剩粗糙的表面。
但這個夢不一樣。她醒來的時候鬆了一口氣,但不,她不是被嚇醒的;她是煩惱到醒來的。一直到傍晚她仍清晰記得夢裡最細微的感受。她想,也許這個夢說明了些很重要的事情,但她說不出來是甚麼。她雖然很想跟朋友分享,卻嘲諷地想,誰有這種閒心去聽別人做的夢?畢竟連她自己,也一直只是在朋友吐苦水時在假裝聆聽,但思緒早已飄到別處去了。
就像剛剛,朋友告知她分手的消息,她還是在想著那個夢的含義。
也許根本就沒甚麼含義,她掀起嘴角,應付般點頭與重複對方話中的關鍵字。
夢裡面一開始的驚慌和手足無措還是籠罩著她。那是一個關於前度戀人的夢。或者更準確來說,是關於她和前度戀人的孩子的夢。
「妳跟他最近沒聯絡了吧?」友人終於說完要說的,把注意力轉到她身上。
她搖頭,苦笑。
「也對喇,都兩年了,還念念不忘甚麼。」
她點頭,真誠地。如果不是做了那個夢,也許她只會認為對方站著說話不腰痛。雖然已經兩年,而那段感情只維持了短短六十天。但以初戀來說,即使仍然介懷也似乎是情有可原吧。
但怎麼會做一個懷上前度戀人的孩子的夢呢。她仍然在思索。猶記得當初說分手,是自己開的口。當上六十天的第三者,已經遠遠超越她所認知的自己的底線。有朋友自那時起,就彷彿開玩笑地說,她似乎沒有底線可言。她只能陪笑。事實上,她也很困惑,到底一直以來建立和了解的自我形象,到底是否所謂的「真實」。
然而一切的思考,都在說出「做回朋友吧」簡單的五隻字後,停擺了。從前她一直以為,所謂的「撕心之痛」不過是誇張的形容。一顆心,能撕開多少次?那麼輕鬆地說出口,似乎毫無重量的幾隻字。
話說出口的那晚,她在床上盯住蒼白的天花板,很安靜地躺了一晚。沒有眼淚。
原來,也真的不是那麼難受。
──才怪。
她知道自己一向反應遲緩,卻沒想過是遲鈍到連淚水都要到第二天早上才緩緩沁出。也許,是因為對方始終沒有一句挽留的關係。「如果他一願意那麼輕易就放棄,那麼一直以來自己的委屈,其實沒有任何意義。」她還是盯著天花板,溫熱的淚水弄得臉癢癢的,她只粗暴用睡衣袖子大力擦去。
是沒有任何意義的。這個結論,其實從一開初她已知道了。只是一直拒絕承認。
然後,她終於了解到,原來心理上的悲痛,是會轉化成肉體真實的感覺。原來,用刀子在心頭鎅,是這種痛。她自嘲地合上眼,蜷縮成胎兒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