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傘下》: (二)生存+ing
(二)生存+ing
曾經聽過一句話:「青春的夢想往往是不完美。」
往者,不完美的夢想才可以讓青春令他變得完美。慶幸我還年輕,可為這不完美的夢想令他邁向完美。 每個人可為夢想付出的代價和做的事都不一。而我,就選擇用文字記下這段波濤起伏的歷史,記載我們這一代人的旅程,於是開始寫一部叫《傘下》的小說。
我沒有再做那份所謂的Account Executive工作後,用儲下的錢買了部相機,到處去影相。直到銀行戶口餘下數千元時,就知道休息夠。在大學老師的介紹下,去到一間傳媒公司以Freelance的形式寫體育新聞,不過在香港說是「寫」,我會說是「譯」。每天下午一時開始,到BBC Sport、Teamstalk、ESPN、AFP和Metro UK等網站等所謂新聞,然後譯回中文重新寫一遍就可以,以我新人來說,每份稿可以賺得的是三十元,一小時大約兩份,快手的三至四份也說不準,總之是多勞多得。生活都算穩定,每天可以睡到十時左右,煮個是早餐還是午餐也不清楚的飯吃,然後坐定定在電腦前等開工,大概一直到晚上七時,都其他人來說,生活也算自在。也和我的理由頗接近,就是將來的工作要與文字、寫東西有關。
我們這個城市,不知從何時開始變得像倒模,一樣的屏風樓,一樣的商場,一樣的文化,一樣的生存,一樣的下場,一樣的結局。
彷彿每天都在同一個戲院重播著同一套戲:
有個人躺在路邊淌著血,沒有人理會他,這又過了一天。舊店舊店舊店舊店舊店舊店舊店舊店舊店。走進開滿舊店的老街,事物變得黑與白,倒模出來一樣。從沒來過,這是第一次。他們,就像失去靈魂,重複著,一樣的事情,工作,睡覺,工作,工作,睡……有個人躺在路邊淌著血,沒有人理會他,這又過了一天。我進了沒出路的老街。我們也進了沒出路的老街。
沒出路的老街。
其實,做香港人真的很悲哀,有時只想求個希望都很困難,簡單點,以六合彩來說,以前個個買六合彩就是買一個希望,五元可以買一個希望,你想想買五十元就是買十個希望,當希望這一種極其抽象的東西都能夠量化出來看見時,你就會覺得甚麼也有可能發生,每次六合彩攪珠的時間,你都會相信:「運氣話來就來!」
可是六合彩一路演化,我們的希望亦變得愈來愈渺茫。
一九七五彩票是十四選六;一九七六增至三十六;一九八三增至四十;一九八八增至四十二;一九九零增至四十五;一九九六增至四十七;二零零二增至四十九;二零一零頭獎獎金增至八百萬,每注投注卻提高至十元。
望著歷史,感覺希望離我們很遠,號碼愈多,難度愈高。投注額高了一倍,獎金卻沒多一倍,兩者都不成正比,彷彿,現在連希望也不能一對一。
我們每天真的是在生活嗎,定還是正在生存的現在進行式(生存+ing),過去式已經完結,將來式,可能沒有,仍然是未知數,沒有確切可見的答案。
每天早上,都被載到不同的地方,像豬、牛等等,一車車被送去屠房,等待屠宰;坐地下鐵,被車長載到不同的監獄,日復日做著極之勞動的事情,卻只能得到極卑賤的收入,連基本的生存需要也解決不到。
有時傻傻的想,我們其實和坐牢的人有何分別呢。
不時聽到有人說坐牢很可憐,他們失去自由;又有人說坐牢的人不值得可憐,因為他們犯過錯。我們總是站在道德高地,充當道德塔利班,成為法官大人,用嘴脣斷定他人的罪孽。我大膽說,我們只是未在牢房,只是未被抓到,只是漏網之魚。
是的,坐牢的人失去時和空的自由,但在外面的人呢。坐牢的人無自由嗎?他們固定的作息時間,都市人有嗎;想讀書,就可以去申請;他們不用供樓,不用擔心加租,一定夠飽飯食,反可能是一些香港人夢寐以求的生活。對於我來說,彷彿有種圍城的感覺,城內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進去。
有一天我照鏡,發覺我是這個模樣,醜陋不堪,像是披著人皮。每個人都要找尋一種方法讓自己活得更像一個人,有人用錢,有人用權力;而我則用寫作,只有透過寫作,才能讓我感覺到活得更像人。
坐牢不單單為著贖罪,是為著更認識自己。我很清楚,本來就是一個滿手罪孽的人。每天洗澡都用沐浴露洗,用力地洗淨我全身,企圖洗淨我作過的孽,但每天又依然卻身不由己。That’s loathsome and ugly。每天做著所謂最快樂的事,但卻一點也不快樂,真的。
老實點,其實真的有一件事,我應該要被抓去坐牢。
還是說回我自己吧。我家裡有三個人,我和父母,母親與我的政見恰恰相反。由罷課起,母親已經不斷在家中散播一種對學生的怨氣,有種力場似的,就是不停指他們有書唔讀走出去搞事,又說他們被人煽動,應該讀多點書才夠,我心想他們都已經是大學生,還沒有獨立思維麼,難道要讀到博士後才可以上街示威嗎,那麼示威的條件過於嚴苛了吧。
到警方使用催淚彈的那個晚上,看見母親很憤怒,還以為她終於醒來,明白到政府和警方的野蠻,殊不知她說了這句話出口:
「一早叫你們走又不聽,現在用催淚彈啦,活該呀。」
起初,我以為自己有幻聽,母親口中竟然說出一句毫無血性的話來,真的有如情天霹靂,以往一直教我做人要正直,但求問心無愧的母親,在大是大非前,原來是這樣的一個人。這個悲傷的晚上,繼催淚彈後,最傷我心的就是母親,和她因為此事吵了一場大架後,彼此都沒有再說話,我洗臉去就怱怱出去金鐘,我實在做不到隔著電視說加油,唯有選擇和他們一起。
之後我每天都到金鐘,回家吃個飯洗個澡後又再出去,和母親就一句話都沒說過,她視作看我不到,我也不願和她說話,一直持續了好幾天。直到我提出這段日子要搬出去暫住。
「爸,我打算搬出去暫住。」
「為甚麼呢?非要這樣不可?」
「也無辦法,反正留在家和媽臉阻,倒不如我搬出去暫住,可能對大家也好一點,我不想一開聲就和媽吵架,太沒有意思。」
「你有錢嗎?打算搬去哪裡?」
「這兩天會先到朋友家暫住,他住藍田。雖然他口說可以讓我長住,但我也不想太打擾朋友,會盡快找間劏房租住,租金方面我也計算過了,以我現在freelanec的收入都可應應付到,只要在飲食方面節約一下,問題應該不大,反正我一向都有減肥的想法。爸,不要太操心,我年紀都不小了。」
「我知道怎樣勸你也沒用,由細到大都是想到就去做,硬頸到不得了,那你打算怎麼跟媽說?你知道她一定反對的。」
「哈哈,這個問題就得靠你了!我會寫封給媽媽的信,之後的事就拜托你啦爸。」
「現在你終於知道我的好了衰仔。」
我這個爸沒有甚麼好,就是甚麼都支持我去做。據說他年青時是黑社會,好像還有點所謂的權勢,說到這裡,請大家收起黑社會大佬通常都有錢的說法,這只是TVB用來欺騙大家的手段,當然不排除有少部分是賺到錢的,你看看有些去了拍電影說知道,又有些販賣毒品過後,學人搞文化辦報紙,但你問我就最清楚,如果做黑社會大佬是有錢現在就不用住公屋啦。唯一有點讓我覺得爸威風得是,以前小朋友的時候,偶而在街上碰到他以前所謂的兄弟,會叫他一聲大佬外,就是會稱呼我做公子,甚麼年代,老套到爆。
他也曾經坐過牢,因為打人;曾經自殺,因為賭錢,還有很多特別的事,如果有機會,即管看看我可不可以用爸的經歷寫下個故事吧。總之幸好的是,他現在是個好爸爸就足夠了。
「記住搬出去之前留下封信呀!」
媽,
好像是第一次寫信給你,以往寫給其他女孩的很多,所不到有一天會寫給你,而且還是一封叫〈給媽媽的信〉,希望你會明白我多一點。
自從八九六四後,大家都知道爭取民主的代價可以非常沉重,你都知道我好細膽,無錯,我都會怕前途盡毀,我都會怕受傷流血,但我唔想因為無爭取過就放棄,他日政府施政橫行無忌,受害的就會是你們,爸媽,我唔想放棄香港。
我雖然在你眼中很年輕,但已其實都經二十四歲,同時亦都係一個大學生,我有獨立思考,我有自己立場,並沒受人煽動。我愛香港,同時我也愛你倆,兩者本來就不應該有任何衝突,我唔想因為政治而同屋企人有磨擦,但同時我更希望你地可以尊重我經深思熟慮後的決定。
其實有你們的支持,比起任何一個人或者一句說話都重要,今次的運動,無論會成功或者到最後係失敗都好,我都希望你們會以我為傲,因為我做的事是正確無誤。我不單止係你個仔,我還是一個香港人,可能你會話我無照顧你感受好自私,但如果今次不出來,就是對下一代同其他人自私。
我們不是要做英雄,只是要承擔應有的責任,我們已經退無可退,亦都避無可避,就係單單因為愛這一個地方,所以要走出去。媽媽你為我哭;我卻為末來哭了,我想你們明白我們年輕的要的是一個希望,重要的是,不是因為看見希望才堅持,而是因為堅持我們才會看見希望。
說笑的說,我之所以會去參加這個運動,或者叫者抗命也好,某程度上是你有份造成,因為你地生到我這麼有理想和正義感。最後,我想借一句歌詞同你講:「媽媽,我沒有過錯,媽媽我沒有過錯。」 我愛你們。06.10.2014 星期一
這封信,我特意用秀麗筆去寫。至於媽看完有甚麼反應?不是我想要的答案,所以我沒有特意去去問爸,只是從他的言談間得悉媽明白我們年輕人的想法,但好像沒有改變到她的立場,也沒所謂,反正我不是要去贏一場辯論,清楚表達出我的想法就足夠,其餘的東西,有的話就當是Bouns。
劏房(又叫房中房)是香港出租房起一種。因為收入有限的關係,又要兼顧其他開支,所以只能找一些環境較差的劏房,環境較差的劏房?我說出來也想笑,本來劏房的環境已經很差,還要再去找環境較差的,還有甚麼比這件事更荒謬的事,原本我都以為沒有,但當時間過去,發覺政府是可以比它更荒謬。
最後,我租住了大角嘴海興大樓四樓 A4單位中的其中一間,本來四百多平方呎的單位,被分為三間劏房。進入單位是一條長十八呎闊三呎的公家走廊,牆上有三個獨立電錶及水錶,水管分別延伸至三間房內。走廊盡頭是一號和二號房,而我三號房,面積僅百多平方呎,內裏有狹小的廚廁,廁所有窗面向天井,放了床和簡單家具後空間所剩無幾。而廳的兩扇窗也是向着天井。
幸好,運動發生在九月尾,而我搬出來則是十月頭的事,如果是六七八月的話,我想不到會是甚麼情形,好可怕。入住的第一晚,真的睡不著,房裡很悶熱,只靠頭頂上葉子已經全部生鏽的電風扇,根本解決不了問題,想打開窗讓空氣流通一點,也不行,一打開窗子,一來蟲蚊會湧進出,二來是放置天井附近的垃圾,都無人清理,已經發出惡臭,隨風飄來,令人有作嘔的衝動。雖然我以比一半同是住劏房的人幸運,因為有獨立的廚廁,但對於我來說,依然令人難以忍受,但總不可能一天就搬回家,實在對不起抗爭這兩個字。唯有頂硬上。
我有兩戶鄰居。
一是一家三口姓朱的家庭,兒子好像十四歲,他們的房面積大體上和相差無幾,我的住一個人,他們的要住三個人,可想而知,環境到底有多擠逼,經常聽到他們的兒子埋怨校服時常有一股異味,讓同學們笑他,而我知道朱生朱太其實也明白兒子的感受,但奈何沒有能力,只好要兒子屈就,等輪候到公屋就可以解決到住屋問題。
有晚去到凌晨,我依然睡不著,隱約聽到朱生講了一句話讓我很難過「如果再等不到公屋,可能真的要瞓街,我不怕要去瞓街,我怕兒子會自卑而已。」
聽罷後,令我更加心酸,整晚也睡不著,眼光光望著天花板,不禁哭起上來,從前我以為繁盛的香港不會有這些故事,當故事就在我一牆之隔時,我頓時感到好絕望。
第二戶不是經常遇見,大概一星期七晚,偶而會與他倆碰面一兩次。他們應該是情侶,不過女的好像不是經常在這裡過夜,一星期也是一兩晚,我為甚麼會知道?因為她在這裡過夜時,凌晨時份會比較嘈吵。那男的都長得相當一表人才,西裝骨骨。看到他的時候,他都是應該去完洗衣鋪拿回他的西裝,在街外看到他,絕不會將劏房和他聯想起來,就是想像力有多高都一樣。 我平常不是個愛酒之人,只是每當寫文章的時候,都習慣要喝一點兒,讓身體暖暖,血氣運行快一點才可以,重要的是,對於我來說,要寫得出好文章總要略帶三分醉意,否則不成氣候,包括我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我同樣是喝著啤酒來寫的。
有晚,買了啤酒回去,打算繼續下筆寫文章,在電梯口遇上他,平時不多說話的他,突然和我說起話來:
「剛下班回來?好像買了很多東西。」
「也算是下班吧,剛在金鐘那裡回來,都是買了些啤酒,你呢,也這麼晚?」
「剛送完女友回家,你有時看到在這裡留夜的那個。你叫甚麼名字?你搬進來快一星期也沒跟你打過招呼,真抱歉。」
「哈哈,你叫我阿果就好,喜歡的話叫我英文名亦可,Fruit。你呢?」
「叫我俊吧。明天要早上班嗎?」
「不用,我的工作時間很自由,任我分配的,想找人聊天嗎?」
「哈哈,也是的,恰好看見你有啤酒,我明天又碰巧放假,想找人聊聊。」
「歡迎,來我的房吧。」
「你房裡也有不少書本,看來你頗喜歡看書。」
「這都是在家裡收拾過來的,怕一個人住會悶,所以拿來消閒一下。」
「咦,這三本《1Q84》我也有聽朋友說過,想不到你也有,還有這本《神的孩子都在跳舞》書名這麼有趣,哈哈。」
「是的,因為我國外喜歡的作家是村上春樹先生和芥川龍之芥先生,還有這本《萊辛頓的幽靈》也很有趣的,如果你想看可以借給你呀,還有還有,有看這芥川龍之芥的《蜘蛛之絲》嗎?對當時日本很大影響和衝擊的……」
「不好意思,一說到書本我就忘形了,你是做甚麼工作的?看你經常都身穿西裝。」
「我?我在一間銀行做投資買賣的,而西裝我其實不太喜歡的,無奈公司需要,只好天天穿上。」
「哦,在銀行工作,聽下去收入應該不錯才對,冒昧問一下,為甚麼會在這裡住上的?」
「的確,在朋友眼中和只看數字的話,我收入是很不錯的,但現在香港太古怪了,我以前也是租住私人樓宇的,差不多約滿,正想跟業主續約時,他卻開天殺價,原本一萬元加至一萬七千元,還要不包水電媒,要我立刻回覆,氣上心頭就不租下去。起初以為會很容易再找到,怎料處處也是這個價錢,我曾經去過柴灣看看,以為會便宜一些,也要一萬五千元,你說多離譜!還有就是,女朋友年紀都不小,也要開始籌謀結婚的打算,總不能一路拖下去,女孩子的光陰可是很矜貴的。租樓給我的感覺就是替別人供樓,既然有結婚的打算,倒不如將租樓的錢儲下來當首期,好像合理一點,所以就租了這個地方,希望三年內可以儲夠錢,我都住了差不多一年。」
「感覺上你頗慬打算,你女朋友真幸福。」
「說打算不如說是會計算,大概可能是職業病的關係吧。本來一心以為住在這裡儲多兩年錢,就可以買樓結婚,怎料樓價會繼續暴升,都不知何時上樓有期,剛剛就是為這和女朋友商討,大家都很灰心。」
「不如在婚禮上節檢一點?」
「這一點,我女友也有提議過,但在我立場,婚禮一輩子只得一次,當然想給她最好的,就算她口裡說不用,其實每個女孩子心裡也很想要的,可能你太年輕了,不明白女孩的想法。唉,唯有寄望一下樓市可以下降一點吧。有女朋友嗎?」
「還沒有,不過有個喜歡的。」
「那你趁年輕快儲點錢旁身吧,對大家也有好處呀。」
「哈哈……可能儲好以後,還未追到她。」
「努力吧,我這個女朋友我也整整追了一年多,哈哈。」
就這樣言談甚歡地過了一個晚上,我也不記得到了甚麼時候他返回自己房中的,只記得醒來的時候電視已經播著「四點鐘許Sir」,一大輪廢話,本來頭已經很痛,現在攪到心也煩起上來。
回想起和俊的聊天內容,令我記得一套我很喜歡的電視劇,這套電視劇叫《創世紀》,我會稱它為神劇,首播時,我年紀還很小,有很多東西都不明白,直到我升大學的暑假,我用了整整兩個星期重頭再看一次,一百集,差點暴斃。有句對白我都現在都記得,想不到竟然適合用在我們的香港上。
「我不是沒有試過,我試過安份守己,日搏夜搏,賺一萬幾千,我試過,但是外面那班人,外面那班人阿,們們懂得建築和起樓嗎,他們只是拿丁點兒錢出來,拿丁點兒時間,將樓市炒得熱熾熾,就不停賺大錢,那就叫公平嗎!你可以出去問下其他人,隨便在街外問一個人,問下他們到底想要甚麼!他們的答案很簡單,只是想要一間好普通好普通的房屋,為甚麼他們要用一輩子的時間去供一層樓阿?因為所謂有錢佬玩野呀,越有錢就越有得玩!這個世界公平嗎?這個世界公平嗎! 」
金錢,無可否認,在現今的社會是不可或缺,但也必須認同它只是最低級的交易代幣,而且承認它是絕對的污穢,大部分人工作十小時可以換到五百個代幣,當然,能力較高可以換到更多代幣,一千?二千?三千?再加下去就會脫離卑賤的現實,不竟能在社會上工作十小時換三千代幣的應該不多。
然後用五百個代幣吃飯交租,已經花光了,這叫作生存。
換句話說,工作十小時換來的就是吃飯和交租,再多一點也沒有,為甚麼我們也過著這一種生存模式?又是誰從出生開始教曉我們,我覺得第一個發明貨幣和工作的人實在太利害,也可以說他實在太仆街,本來資源是人人平等可以共享的東西,卻變成被社會上一巴仙的人口全部霸佔,要另外九十九巴仙的人用生命去換取,這到底是甚麼道理。
有些人,看似幸運些,被那一巴仙棒上另一種階級:「中產」。坦白說,我作為草根階層,我父母就是被榨取的一群人中的其中兩個,所以我明白貧窮和它帶來的絕望感,同時我也很同情在社會上的「中產」,明明在政策傾斜上,他們是最被忽略,但卻仍然覺得自己係比其他人優越,視自己為既得利益者,真免太可笑了吧,除了可笑,彷彿還有點可悲尾隨。
多過了數天,媽打給我,問我何時回家,我說不知道,她叫我搬回來吧,以後在家不談政治好嗎,不想因為這些事有磨擦,明天好搬回來,知道嗎?因為媽的說話,我就開始收拾,我的行裝其實大部分都書書本,衣服來來都是那些淨色衫,有點不快的就是會蝕了半個月租金給業主,所以我決定暫時不交還鎖匙,免得他可以立即租給人。我沒有事前告訴朱生和俊,我會搬走的事情。搬走的前一晚,我還遇見俊和他的女友。
那個晚上,半夜睡不穩,午夜紮醒,想起一個問題,究竟我們上一輩子欠了梁振英甚麼呢?弄得他今輩子非要害死香港人不可,如是因,如是果。一路想著這個問題,俊的房間一邊傳來呻吟聲,而我一直待到差不多天亮才睡得著。
誰料到俊好像知道我搬走不通知他一樣,打算來點報復,睡了不夠兩三個小時,又傳來陣陣呻吟聲,今次比昨晚的來得更豪放更誇張。鐵床和牆壁的撞擊聲、女的呻吟聲、男的喘氣聲、像奏著交響樂一樣,激昂。他施展的慾望每分鐘都很強,破開了隔壁的美夢,想不到外表斯文的他,原來慾望這麼強,或者是因為社會上對他的壓抑太過了和重了,根本無處可發洩,他沒有變成痴線佬通街斬人都已經好好,証明他EQ頗高,我被逼起床、刷牙、梳洗,然後隔壁就有事後煙飄來我這一邊。
我打開手提電腦,到線上搜尋一番,隨便找了套波多野結衣的AV,快快打了個飛機,將紙巾掉在地上,又再倒頭大睡。慶祝脫離這個其實不適合人住的地方。
走前,我過去走朱太太,放低了幾本書給她,叮囑記住要給他們的兒子看,還留下了我的電話號碼,如果要兒子找人補習中文和歷史的話,千萬不要客氣,隨時致電給我,不用分毫,起初她也很多藉口說不用,最後還是收下了我這份小小的心意。希望他將來不會後悔有我這個老師吧,也希望他不會怪責我教曉他的知識,會令他對社會的感覺更加絕望。
而我留下了甚麼給俊?因著他昨晚和今晨的行徑,已經衝擊我的防線,所以我到便利店買了兩盒杜蕾斯安全套放在他門口,然後貼了張便條,上面寫上:
「請記緊使用安全套,否則隨時父親節快樂!我搬走啦,致電給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