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她終於在Instagram回覆了我。
 
 
「呵,你好想見到我咩?」
 
 
「你諗多左啦,麥嘜。」
 
 
「琴日唔知邊個成似箭,跑到喘哂氣咁搵人呢,麥兜。」




 
 
她果然是見到我!
 
 
「妳偷睇我!太唔公平。」
 
 
「呵呵,咁你想點。」
 




 
「我要知返妳一樣野。」
 
 
「你想知乜野?」
 
 
知道什麼好呢?
 
 




我最想的當然是她的樣子,但我想她沒什麼可能會給我。
 
 
只好選個比較有可能的啦。
 
 
「妳叫咩名?」這個不過份吧?
 
 
「我叫……」
 
 
 
 
 




 
 
 
 
 
為什麼這麼多空格,因為她真的沒有說,而我就一直等著她的下一句。
 
 
 
隔了差不多十分鐘才有新留言:「唔‧話‧你‧知。
 
 
「點解啊,唔公平啊!妳見到我喎。」
 
 




什麼嘛,連名字都不能吿訴我……
 
 
「我無阻止你黎見我啊。」
 
 
「……妳太奸詐。」
 
 
「如果我話我宜家係你渡假屋出面,你會點?」
 
 
她害我又立即跑出門口,圍著渡假屋轉了好幾個圈,左瞧右望,又在村四處亂逛。
 
 




別說人,連鬼影也沒有。
 
 
「喂……妳又係到呃我……」
 
 
「呵呵,我係話如果啊……問下你之嘛,點知你真係走出去,好蠢啊。」
 
 
「咁妳又知我住係渡假屋?」
 
 
「我估架咋哈哈。」
 
 




驀地,我腦海閃過一個念頭。
 
 
除了渡假屋,她又怎知道我真的有跑出屋去找她?
 
 
沒理由啊……
 
 
除非她一直跟蹤我?或是有超能力,能預知。
 
 
這不太可能啊。
 
 
她……會不會是在我附近?
 
 
是我認識的人?
 
 
而且沒有理由會如此巧合,我在梅窩,她又會在梅窩。
 
 
如果說是有嫌疑……那就是小寶和Krystal。
 
 
不,但不會的,之前說過Instagram的那個女孩應該是剛考完公開試的,小寶和Krystal明顯不是。
 
 
有證據的,我不是憑空推論,她有一張相片,是寫著:「終於考完DSE英文。一百個開心。」
 
 

 
看來我想多了。
 
 
她一向是聰明的女生,其實猜到我會跑出去也不奇怪,這也是她的原意啊,本來就想戲弄我出去。
 
 
女孩的房間打了開門,小寶從房間裡打著哈欠,眼睛睜不開、頭髮稍稍凌亂的走出來。
 
 
「喂,我唔同你講住啦,朋友醒左,遲啲傾。」我留言說。
 
 
「Krystal呢?」我問。
 
 
「係入面就出黎。」她瞇著眼的回答,好像個初生寶寶,再問:「信義仲未醒?」
 
 
我點點頭,然後小寶展現起一臉打壞主意的笑容。
 
 
「不如……」她那一句還未說完,已經走到信義的身邊,忍著笑對著他的耳仔說:「BB,我……買左件好性感既泳衣啊……」
 
 
信義果真馬上睜開眼睛,左右一瞥,只見小寶在奸笑,便知道自己中計。
 
 
「白痴低能寶。」他鬧了一句便倒頭再睡。
 
 
其實由太初到永恆,由人類有文明,倉頡造字開始,歷史都一直吿訴我們同一個真理。
 
 
一個永恆不變的真理。
 
 
一個稍為有研究歷史的人通曉的真理。
 
 
這也是偉大的歷史學家,司馬遷所言:「欲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所悟出來的大道理。
 
 
甚至比牛頓發現地心吸力更為重要。
 
 
就是……
 
 
女人,是絕對不能得罪。
 
 
其實這個道理,二千多年前孔子已經悟透,才慨嘆的說一句:「唯小人與女子難養也!」
 
 
真知灼見。
 
 
所以信義,你不能怪我眼白白看著小寶進去廁所,開了水喉,咕嚕咕嚕的含得滿嘴都是水時,我卻愣住了。
 
 
不過我還是有義氣的,我馬上衝上前,打算趕在那嘴巴脹得像一隻倉鼠的小寶噴水前,把信義挪開。
 
 
這真是天大的蠢策。
 
 
我剛從小寶背後跑上去想把信義搬開時,已經……「噗……」
 
 
啊……
 
 
有誰有……紙巾?












**當你滿身都是一個人的口水,她還對著你哈哈大笑時,你能做的就只有跟著一起笑的份。


還有追著她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