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我一直想寫一些短文,是用一首歌或音樂做主題的。我不知道自己會寫多少,但絕對不止是一個晚上





失戀太少
 
維多利亞港。怎樣看這裡都是一個奇蹟。島與半島間夾着一個海港,這裡一定曾是無數人的夢之國度。在這個海旁,我無法找回自己。我喜歡攝影,我一直在想,要是我把每幅構圖,每個景物都一分一吋地分解重組,那麼我可不可以忘記你?可不可以忘記和你一起在這裡看過海的時光?

維多利亞,Victoria。正是她的名字。我在想,十九世紀的英國人在剛看到這個人口不足五千人的漁港,心裡想的是什麼?爾後,在那個一九九七就這麼離去,在那天想的又是什麼?我想的,全是你。我記得你曾說最愛太妃糖,你不是喜歡那個味道,而是希望自己成為太妃。我開玩笑說,要是你是太妃,我是皇帝一定天天不早朝。你笑得很快樂,我竟然看的出神,那一刻,我肯定自己的樣子很呆,像個白痴。

「Philip,如果有一天你愛上了別的女孩,你會不會在抱她的時侯想起我?」她問。我知道愛問問題是女人的天性,我知道怎樣回答很重要,我苦思卻想不到好答案,答不會顯得太隨便,答會則絕無生還可能。「我首先會問那個女孩,你會不會喜歡飲綠茶?你會不會看村上春樹?你會不會迫我跟你乘電車,一遍又一遍?最重要的是,你,喜不喜歡吃太妃糖?」她的臉有點紅,我把她抱緊。她說「如果那女孩說會呢?」「那麼我就想,我一定是喜歡會這麼做的女孩,然後想起你,你的好,你的笑,你發怒的時侯那可愛的臉。」她把我抱得更緊,再問︰「那麼她說不會呢?」「那麼我一定想,曾幾何時,有那麼一個女孩,說愛吃太妃糖是因為想成為太妃,而不是喜歡它的味道。我一定告訴自己,我其實忘不了她,我會一直記得她。」我看着她的眼,發現她的眼眶有點紅,我有點謊。她卻說︰「吻我。」

自那個晚上後,我永遠記得曾經有個女孩,最愛吃太妃糖,因為它的名字。





我知道我這一輩的香港人,幾乎沒有不認識陳醫生,Eason Chan的。我每次聽,每次都會想,如果我是歌手,這麼多首歌,總有那麼一、兩首想寫給自己。林夕也好,歪文也好,寫的、唱的時侯,如果是為了自己,多好。既然沒能力要他們為我寫歌,我也想找一首屬於自己的。屬於我和她的。曾經,我多麼希望是時光倒流二十年。這天,我卻知道,是失戀太少。

美好的 沉澱了
沒有火花不要燒
愛過的 成熟了
犯錯只因失戀太少

「你不是說過不會跟你那些豬朋狗友再出去的嗎?」她質問。「小姐,我認識他們七年了,怎樣說不去就不去?你最少給我一些時間吧?」我不解。「我不管,你要是一定要找他們就不用找我了。」她無情,轉身離去。

「對不起,是我不好。我不是希望你難受,只是不想你無所事事。做皇上,不可以真的因為其他人不早朝啊。」她嬌嗔。「我知道的,我明白的。為了這個麻煩太妃真的什麼都算了。」我抓抓頭,不太習慣她的道歉。





現在想起,每對戀人之間,都有屬於自己的溫馨。所以我不相信坊間所教的戀愛經驗,每個女孩都與別不同。對於男人來說,女人一定是上帝開的大玩笑。每一個她的背影,每一個回頭輕笑,每一次都令不同男人夢牽魂縈吧。

在這一刻,我絕不想想起她,特別是我們之間竟然是這種結局。有人說,有愛必有恨。她對我的愛恨,應該就像楊貴妃對唐明皇一樣,綿綿無絕期吧。有一次她問,為什麼書裡相愛的人總走不到最後呢?我笑說︰「因為書裡的人不知道頁數有限,哪裡才是最後啊。」「不好笑,白痴。」她微笑着說,眼裡卻有一點我未曾見過的憂傷。

現代人的愛情,或許太怕受傷。誰付出多,誰就被「食住」。現代人不想做傻瓜,不想被食住,唯有減少付出。故意不接電話、讓對方擔心、短訊有多短就多短,期望對方多點回覆‥我知道這些方法也許有效,可是這真的是愛情的全部嗎?Love such easy game to play?我不接受,卻也毫無辦法。再多的留戀,終究只是留戀。

「Philip,可以出來嗎?」她的語氣有點冷。「嗯。在什麼地方等」」我盡力抑壓有點咽喉的聲音。「那個‥‥在第一次住的地方吧。」聽出她的聲音有一絲情感,更令我對她的心意無從告白。在太妃酒店,那是一間時鐘酒店、賓館、Lover Hotel。你用什麼名詞說都可以,總之就是讓你做愛的地方。我沒想到她想在那裡結束。實話實說,即使我是再好色的男人,如果深愛過,我實在希望分開得更瀟灑。

我記得那一天晚上,我跟她走到那間酒店附近,﹙當然是有意的,認為會「無心」走到這些地方的,你實在太善良。地球不適合你,回火星吧。﹚我說︰「我有點累,不如進去休息一下吧。」她的臉上泛起紅霞,她明白我的意思卻也沒有拒絕。那天晚上,我吻遍她的全身。那一刻,我擁有了她; 這一刻,我還是愛她的。而這麼一段美好時光後,又回歸完點。





多得你還會肯承認逝去的吸引
我們總是舊情人
為何昨日情大不過恨
在過去的罅隙找缺陷

我上樓,而她已經到了,坐在床上。我沒有說什麼,我在旁拉了一張椅子,在她對面坐下。我們看着對方的臉,誰也沒開口。我有一種感覺,那是前所未有的悲哀,無法形容的痛。我還愛她,我知道她仍然愛我。但為什麼?相愛的人走不到最後,是她告訴我的。沒有第三者,沒有爭吵。只是悲哀地「習慣」了對方的存在,那些心動不已的感覺,那些漫無邊際又浪漫的誓言,全部也失去了。我的眼眶有點濕,看着她,卻發現她早已滿臉淚痕。我忍不住上前抱緊她,擁着她。我沒有任何理由,但心底有一種異樣的感覺,我是最後一次看見她了。也許,這就是別人所說的命運吧。我吻她,把她抱得很緊、很緊。她也熱烈的回應我,我們心裡有一種悲傷的默契。她一邊咽喉,一邊看着我的眼,問︰「Philip,為什麼我們會這樣?」「我不知道,或許,這是一種緣份吧。」我們彼此都是對人生有所追求的人,也許我們在不對的時間遇到最合適的人吧。那天晚上,我抱着她,她也擁着我,像兩個孩子一樣哭,一直哭到睡着。

第二天早上,當我醒來的時侯,看見她寫的字條。

「Dear John ,聽說英文的分手信會以Dear John或Dear Jean開頭。我不想再記得有關你的事了。你就是John,一個再與我無關的男人。我記得我跟你說過,我愛吃太妃糖不是因為它的味,只是小時侯幻想吃太妃糖便可以成為皇上身邊的太妃,很可愛吧?其實,在我的心中,被你愛過就像成為了太妃,你是我的皇上。我不知道有沒有機會再遇上一個比你更愛我的男人。我們心裡是知道的,這個結局早晚會發生在你我身上。我想,我深愛過你。不,應該會永遠愛着你吧。你依舊是那個大男孩,看我看的入神,呆呆的樣子很可愛呢。我怕再不能忘掉你。這應該是人們常說的有緣無份吧。不說了,再寫下去,我怕我真的不能離開。再見了,你一定要幸福,我由衷地祝福你。By 太妃 維多利亞」
我一邊看,忍不住又哭。也許別人說這種男人太軟弱,但這一分這一秒,我的心真的好痛好痛。
一年了,認識她、約會、相愛、分開。一年,很長又很短。我無法忘記她,每一個時光。

「熊貓食竹、老虎食肉、貓食老鼠、咁你食咩?」她裝可愛,問。我知道答案,錦鋰,當然是食魚糧啦。我邪氣的笑了笑,說「我?我當然係食你啦!」然後作狀要吃她,不停搔她的癢處。我和她都笑得上氣不接下氣。





「Philip,你覺得我穿哪一件衣服好看,她拿出一件午夜藍晚裝、一條高貴的黑色連身裙。我覺得她苦思的樣子很可愛,令我很想欺負她。我走近她,在她背後抱着她說,「一般而言,男人都覺得女人不穿才最好看啊,就全裸跟我去吧。」「你好壞啊。」她怒嗔,可她的眼卻笑得比月亮更彎。

太多太多了,每一個跟她在一起相處的影像菲林膠片像走馬燈一般流過。我想將對她的思憶一一放下。不經意在嘴邊哼起了陳奕迅的歌。那首我們之間的,失戀太少。
 
擦光所有火柴難令氣氛像從前閃耀,至少感激當日陪着我開甜蜜的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