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紅少女~真﹒願望遊戲與人生奪回任務》(網上版): 第五章第二回
第五章第二回
我本來對Sarah、Stella及Samantha這三個名字沒有太大印象,然而當這三個名字同時出現、男子亦說我們「又再」身處於同一場地時,我終於想起了她們。
這三個人,三年前曾跟另一名男子Alex,在S機關成員選拔賽內聯手對付小薰,差點令他出局,幸而我在危急關頭把自己的卡牌跟小薰交換,他才逃過一劫。可惜小薰在下一場比賽仍飲恨於Sarah手上。
這三個人我雖然未曾親自遇上,但小薰在比賽完結後因為無法奪得獎金而懊悔不已,多次向我詳細地講述事情的經過及對手的惡行,我於是得未見其人,也能在腦海內描繪了她們的外貌。不過,她們真人似乎比想像中要老得多⋯⋯根據小薰所述,她們當時約二十多歲,現在應該只是近三十歲,但她們看來卻像四十多歲的中年人,衣著也不入時,直白點說,她們三人看來就像「師奶」。
我還是不要在意他人好了,因為神秘男子的聲音再次響起:「你們四人即將進行一場遊戲,而這場對決的名稱是『籃球賽』。」
那三名女子聽到這句話後,突然展現歡顏,還互打眼色,就像主婦們發現特價貨一樣,高興地互通消息。她們似乎想在這場比賽中再次聯手,重現三年前對付小薰的一幕,受害者這次卻換上我。不過,她們的如意算盤似乎打不響,這時在眾多三角形尖端的會合處的天花,也就是場地的正中,打開了小缺口,放下四個懸吊著的熒幕,向我們展示了任務三的內容:
看到任務的基本說明後,她們三人的笑容立時消失得無影無蹤,因為任務要求「最先」投入籃球,也就是說場內的四人只有一人能過關。
男子以開朗而諷刺的口吻說:「哈哈!我還未開始說明,你們這麼快就動作多多?你們先聽過遊戲說明,再思考對策或合作計劃吧!好,現在我開始說明。
我先再說一次你們所屬的區域,因為這非常重要:紅區是大芬、黃區是Sarah、藍區是Stella、綠區是Samantha。遊戲的目的,就是你們把自己所屬顏色的籃球投入同色的籃球框內,最先成功的就勝出,能繼續追逐夢想之路,其餘三人則緣盡於此。
遊戲一開始,你們所屬的籃球將放於對面的區域內,例如紅區大芬的紅色籃球,就在對面Sarah的黃區內,所以你們必須想辦法把對面的籃球拿到手,再回到自己的區域投籃。本遊戲雖名為籃球賽,但在運球時無須拍球,可以拿在手上隨意奔跑。
當然,籃球賽中並不只是進攻,也需要防守,你們要成為第一個成功投籃的人,就要在過程中防止其他人捷足先登。不過,在遊戲中,你們並不能以身體、動作或武力阻截其他人,唯一能使用的是電棒。在你們各人區內均放有一支電棒,電棒已經啟動,請大家小心使用。電棒產生的電流不會致命,但足以電暈接觸者。換句話說,觸電的人將無法繼續參加決鬥,幾乎等同即時出局,所以在這場比賽,防守或許比攻擊更重要。請注意,如果你們使用電棒以外的方式接觸其他參加者,將會被罰即時出局。」
我心想,這防禦也太強了吧?就像說以棍作為防禦一樣,根本就是本末倒置、毫無邏輯的說法。不過,男子似乎猜到我們的想法,補充說:「你們一定會覺得電棒太強了吧?所以,電棒是有使用限制的。電棒只會在你們所屬的區域內產生電流,一旦離開了就會停止運作。比方說,大芬的電棒只會在紅區內有效,到了黃區的話,即使拿著電棒也不會產生電流。」
唔⋯⋯只能以電棒防禦,而電流卻只會在自己所屬區域內產生,也就是說電棒主要是防止對方過來奪取籃球吧?
「比賽不設限時,將一直進行至你們其中一人成功入球為止。說明到此完結,你們沒有問題的話,籃球賽就正式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