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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忘記是一種幸福,也許這亦是一種逃避。但如果忘記等於是曾發生的事從沒有發生過,在經歷這一切之後,我相信這是唯一的選擇。

像往常一樣,我在鬧鐘響起前睜開了眼睛,同時按下鬧鐘的按鈕。我討厭鬧鐘那令人煩躁的聲音。我根本知道我會在準確的時間醒來,不用那傢伙提醒。可 是你有這樣的經驗嗎?若你不在睡前按一下鬧鐘,你是該死的絕對不會在適當的時候醒來。然後我在床上躺了一會,直至心理和身理的疲倦感消除後才起來。我覺得 這樣的起床方式是最不痛苦的。

對於我來講,真正的痛苦是每天反覆聽著那不知所云的教授說著那些不著邊際、深奧難明而最要命的是我毫無興趣的公式。曾經有人說:「教書的教授是不 會教書的。」他們對很多東西都瞭如指掌,但相信我,他們對於學生不能理解課堂內容這方面是絕對不能理解的。世事就是如此荒謬,沒錯,我要在這堆惱人的科目 中拿個好成績。然後有幸的話,在真正的大學重新和他們交手。我知道,抱怨盡管徒然,但有時也是需要的。好像你不可阻止戰場上臨死的敗者作出最後的呻吟和哀 號,因為這真的太殘忍了。

「鈴……鈴……」在我臨出門的時候,家中那具無線電話突兀的響起來。我看一看牆上的鐘,猶豫著要不要接。可能是推銷電話吧,不對,他們不可能這麼早打來的。一個決定往往帶來截然不同的結果。如果我沒有接這個電話,結局會比較好嗎?





當然,我最後還是接了。「喂。」「你好,請問xxx在嗎?」電話立時傳來一把低沉而沉實的聲音。「嗯,我是。你是?」「我是洪森。」對方也不遲 疑,直接給出了名字。然後他沉默了,好像是在考驗我的記性。我自問對聲音的記憶是不錯的。在電視劇首播時,我總能猜到主唱是誰,即使他不是很紅的歌手。然 而我真的不知道電話裏的聲音是誰。可是洪森這名字我倒是有印象的。我記得他是我的小學同學,以前算是玩得熟的,經常待在一起。「森,好久不見。」我試著換 了一種比較親切的語氣,但效果不是很好。畢竟差不多十多年沒聯絡,始終有點陌生。「嗯,幸好你家的號碼沒換。對了,今個星期六,我打算搞個聚會,天俊還有 海澄也會來。」洪森聲音也變得比較熱情,不過同樣有點生硬。「好呀,我會來。」和洪森交換電話號碼後,心情有比較好起來,畢竟老朋友重聚總算是在我這個壓 抑而無聊的生活中的一件比較有趣的事。

一部好的電影很可能有一個引人入勝的開始、發展和結局。但是那些畢竟是電影,在現實生活中你很難期望你的人生像電影一樣精彩。整體來說,真實的生活太多是平凡的,沒有太多亮點。也許我也是平凡的。但是我比較喜歡相信我是不平凡的。我的故事也是如此。

第一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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