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港》-- 如果95%人類成為嗜血野獸,你如何生存?(網上試閱,實體書已於各大書店有售,感謝各位): 第三章 3月16日的驚變
「其實,這個世界在三月中已開始變得怪異。但是,我們卻當局者迷。罪案無故增加,到處也是打架、傷人、強姦、偷盜。越接近3月16日,情況變得更為糟糕。不只是香港,連東南亞都相繼爆發暴力浪潮。更有趣的是,中國北部、韓國等地的暴力事件發生得最早、最劇烈……」
心頭大震。
暴力事件?死人?
「見慣世面的我都感到恐慌。當時,我和老闆與一群下屬正準備偷運地窖裡的貴價紅酒回去大陸賺取快錢,事情出現延誤。我們一直沒法聯絡內地的接頭人,對內地的消息掌握得不真確。我很記得,在3月16日的凌晨,我和小雨在大廳裡看晚間新聞。鏡頭下是一宗又一宗的暴力事件,許多人被打死。有網民曾說,暴徒是一些患有精神病和智商有問題的人……」
「哥,說不下去不要說。」
小雨溫柔地圈著首領,令他剛剛波動的情緒稍為平復。
「當時,我和小雨已感覺到不對勁。老闆執意地要依照原定計劃,我便不再相勸。當時,老闆和手下的行為很古怪……怎麼說呢……很燥狂、很貪吃、很沒耐性、很急色。他們好像控制不了自己的欲望!他們表面上卻很正常,還在夜間和我們喝著紅酒。之後的變化,卻只可用人間地獄來形容!3月16日3時多,我、小雨和他們在龍鼓灘上繼續計劃。他們四個人全都感到頭痛、暈眩、作嘔,身燙,嚇得我和小雨手足無措。海灘上還有不少人出現這樣的徵狀。不過,像我們一樣完好的人們也不是少量。結果,在下午四時他們無聲無息地暈倒,就像突然心臟病發死亡。」
我聽得入了神,也很心寒。
「他們暈了約十分鐘,清醒的人們都只能著急和恐慌。我們望著老闆等人在極短時間內變得非常灼熱,全身的皮膚都變得紅紅……不,是血紅!那時候,多年來培養而來的危機意識提醒我不祥的事情正在發生。我拉開小雨,緊張地退後數步……突然,他們毫無預警地如舊式電影的彊屍般彈起!」
話題越來越使我不安。
「我還以為有邪靈進入了他們的身體,因為他們真的表現得非常不正常!他們把雙眼轉向我們,是一對對血紅的眼睛。不只是有血筋,連瞳孔也變得血紅。只對視了一眼,我便確信他們已不是我們認識的伙伴。我們越退越後,然後他們像一群神經病不顧一切地尖叫衝向我們。」
我表情呆滯,心臟卻在劇烈地起伏。這是電影裡經常見到的喪屍嗎?
首領猜到我的思緒。
「我當時也認為是喪屍。他們跑得很快,就像恐怖電影《28 days》的那種喪屍。幸虧我有多年與警察周旋的經驗,才能感覺到他們將會的行動。海灘上的血人陸續彈起,只有我們有足夠的危機感……我搶先一步拉著小雨奔跑。他們瘋狂地尖叫,也瘋狂地追過來。小雨始終是女孩子,跑得不夠快。他們只是追趕了百多米便差點追上我們!」
故事太荒誕,內容也恐怖得很不真實。我看著他們的神情,觀看龍鼓灘的煉獄。
這是事實。
「看到血腥的新聞後,我便暗自在褲頭內收藏了一把開山刀。我做對了,武器保障了我們的性命。我轉身把同伴的手砍下來,見到另外一人要撲上來便伸腳將他踢倒,補一刀致命的。他們噴出來的是和我們一樣的鮮紅色血液。而且,被我砍中的兄弟在灘上痛苦掙扎,失去鬥志。假如他們是電視裡的喪屍,應該是沒有感覺,而且是破壞腦部才會死的。所以,我覺得他們並非喪屍。猶疑的一瞬間,有人用力將我撲倒。老闆張開平時用來吸煙的血盆大口,半爛的黑牙又張又閉,明顯是想一口把我吃掉!那時候,我覺得他們又真的很像喪屍!在沒有任何選擇下,我用右手叉著他的頸子,左手的開山刀捅進他的肚子。他痛叫,鮮血噴出。」
我還是不敢相信喪屍會痛叫。正如首領所說,那不是電影設定的喪屍。
「我花盡九牛二虎之力殺掉以前的伙伴,拉著小雨跑向那間村屋……」
小雨沉浸於過去的慘事,心不在焉地望著洪洪烈火。
「四周八面也是不同聲調的瘋叫!在村落的小道相繼奔出許多瘋狂的血人。那一刻,我們被多達一百個瘋子追趕!我真是嚇得心臟也差點跌出來!但是……那時候發生了一件事拯救了我們。雖然,我絕不希望它會發生。」
小雨嘆了口氣,低著頭。
「左邊的村屋傳出劇烈的打鬥。有一個男人在二樓拿著菜刀高叫救命。然後,他亂揮菜刀,嘗試擊退一大群的瘋子。我們邊跑邊見到真真正正的活人被他們從窗門丟出來。男人倒在屋子的前院,菜刀跌在信箱之下。巨響吸引了絕大多數血人的注意。他們追擊我和小雨的決心受阻,造就我能夠死拉著小雨向前衝。結果,許多血人選擇奔向還未死透的男人身上,瘋狂地扯出他的內臟,一把一把地塞進嘴內……」
我交換著坐姿,平衡不安感和反胃感。
「我驚慌得不願浪費時間去開門,踢開大門後便躲進村屋。此時,我們還見到四個人類在公路上慘叫逃走,超過一百個瘋叫的血人追擊。我和小雨救不了他們!唯一可以做到的便是解開屋子裡的暗鎖,打開地窖的秘密入口躲藏起來。」
故事終於結束。
首領喝了數口紅酒,平復激動的情緒。
「人類為何變成瘋狂的血人呢?我們又為何沒事呢?」
我還是很驚慌。但是,恐懼已無補於事。我必須盡可能得到更多的資訊。溫老師不待首領回答,便冷冰冰地回答。
「這些生物很可能是人類的變種。你可以把牠們當作人類,我卻敢擔保牠們不會把你視為同類。他們保有一定的智慧,卻沒有控制己欲的能力……他們不應被稱為喪屍,應稱之為『暴徒』。他們是嗜血的猛獸,我不敢奢望與牠們和平共處。至於為何我們沒有變成暴徒……我們只能從經驗中推敲。我們曾與其他生還者接觸,大家是幾乎沒有共通之處的。文化背景不同,體格不同,成長環境不同,甚至連種族也不同。只有一件瑣事是共通的,很可能便是我們生存的關鍵。阿軒,你用甚麼手拿筷子的呢?」
「左手,那又……」
我驚愕。
「難道……」
「對,是左手。我用左手,首領用左手,小雨用左手。我們都是左撇子。這種假設很荒謬,但我堅信我們是因此而仍活著。」
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