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庸人記》第一部:《蘭桂坊的最後一個週末》: (二十二)十個救火的少年
在我呆坐在中國會露台的十五分鐘,我傳了一個短訊給Heidi。
她給我的回覆是,晚上九時到The Club會合。
現在只是下午六時三十八分。
然後她好像從手機的畫面看穿我的想法一樣,又傳了一個短訊給我。
「If you have nothing to do before 8, meet Roger at 7:30 @ Bit Point.」
反正也沒可做,我七點鐘在已經到了Bit Point等候Roger。
Bit Point在德忌笠街上最顯眼的位置,但一般常在蘭桂坊消遺的人,卻不屑到這些主流酒吧中玩樂。換來的,是內地的遊客和已退休的老外。
Roger還未來到,我便撥了一通電話給Reshab和旭仔。
這是個天氣清涼的星期六晚上,再加上美國航空母艦喬治華盛頓號正停泊在港,故此Midnight Express 跟Jumbo都照常營業,以免錯過了這班肆意消費的美軍。
我特意吩咐旭仔留意可疑的人物。不過他待在街頭的日子比我久得多,故此我也不必多說甚麼。
我又傳了一個短訊給Heidi。她說情況有變,她會在Bit Point先跟我和Roger會合。
七時二十二分,十一月的深秋。
若果有這麼的一個晚上,我突然對蘭桂坊這個淒美的地方感到厭倦的話,那便見證了我生命中一個時代的終結。
「淒美」這個字眼好像言重了。但由我懂得蘭桂坊這個名字開始,我便認定了這裡是一個淒美的地方。當然,我那個尼泊爾同事、 又或者來到這酒吧賣醉的老外不會知道,在一九九三年的元旦,這裡發生過怎麼樣的一回事。所以,當他們在Midnight Express或者Bit Point或者Tazmania Ballroom喝酒的心情,跟我在Midnight Express或者Bit Point或者Tazmania Ballroom喝酒的心情,總有著絲微的差別。
但我們習慣了忽視它的存在、忘記它在蘭桂坊的歷史裡的特殊重要性。我每次走上德己笠街是總會想起,雙腳下踐踏著的,是二十一個沒有終點的故事。
有時覺得,我其實並不在乎我死了之後,有多少人記得我。一個人無論有多好的記憶,其實都不緊要。我在乎的,是有哪些人不記得我。
在我喝罷第一杯威士忌可樂之後不久,Roger就出現在酒吧。不過,他好像沒有預期會遇見我。
「你係度做咩?」
「Heidi叫我係度等你……」
「Damn.」他頭也不回,逕自走向吧檯點了一枝啤酒。
我走近他旁邊,跟酒保點了第二杯威士忌可樂。
「你唔係去見老闆嘅咩?」
「啱啱見完。」
「你buy佢個套?」
「我都唔知佢個套究竟係咩。」我說。「但係依家風頭火勢,我有得揀咩?」
「就當冇呢兩日發生嘅事,你諗清楚,呢班人、呢個地方、呢個system,究竟值唔值得你去牽涉其中。」
回想起來,這的而且確是個令人髮指的龐大黑幕。雖然政府、商界、黑道之間錯綜複雜的關係時有所聞,單當你親耳聽到其規模之大、牽涉之廣,我根本從來不敢想像。Inner Circle裡有這班擁有特殊能力的人,似乎還要比較容易令人信服。
「你要明白,我哋並唔係啲乜嘢大人物。」Roger說。「我哋不單止唔可以去拯救世界,而且仲有好多我哋自己要解決嘅問題。」
Roger說的話,正中我的想法。
「嗯哼。」我讓他繼續說下去。
「老闆個套,根本係佢哋為咗自己嘅利益而利用我哋嘅藉口。」Roger繼續說。「就算冇咗我哋,成個system一樣會咁行落去,根本唔會有分別。」
「咁點解你唔自己搵方法……去好好利用你嘅talent呢?」我試探著他。
「Well,我喺你咁大嘅時候,咪一樣係咁諗。」
「起碼你救咗老闆個老竇。」
他喝了一口啤酒,沒有再說甚麼。
「我個妹講你聽嘅?」他指的,當然就是他女朋友車禍身亡的事。
「唔……唔好意思。」我說。「我唔應該多管閒事。」
「開頭個幾年,我真係覺得我累死咗佢。」他一直凝望著啤酒樽,好像會裡面找到他女朋友的身影一樣。
「但係我後來知道,如果我繼續去醫cancer嘅話,老闆就會利用我嘅能力去做生意。」
「唔好話全世界,就算只係大陸裡面所有有權有勢嘅人,如果佢哋知道香港有一個人,可以醫好佢哋或者佢哋屋企人嘅cancer,你估佢哋有咩反應?」
「而老闆就可以憑住呢樣嘢去做餌,然後係呢班人身上去搵著數、撈關係。」
「Of course,如果老闆真係有一日走嚟要我救邊個邊個大人物,我都唔知可以用我女朋友做借口擋到幾耐。但係起碼……佢依家暫時唔會將我當成一盤生意看待。」
他這樣說,我不禁冒出冷汗來。
當肥狗等人的問題處理過後,老闆會要求我做甚麼樣的勾當呢?
也許Heidi叫我來跟Roger見面的原因,就是要我先看清事實的正反兩面,然後才作決定。
說穿了,我對事實的正反兩面都沒有興趣。只要澳門的問題一解決,我便要離開這個城市。台灣、馬來西亞和澳洲都好像是不錯的選擇。
我快要厭倦這個城市。
這令人討厭的感覺,突然被酒吧外刺眼的燈光所掩蓋。那藍紅交叉閃爍燈光最讓人熟悉不過──是一輛警隊的衝鋒車的燈光。
我跟Roger互望了一眼。
星期六晚的蘭桂坊,德己笠街一般都被劃為行人專用區。恐怕只有突發狀況,警車才會駛進街內。
Roger似乎愛理不理,我惟有放下手中的酒杯,自己走到街上看過究竟。
那警車泊在Stormies的對面,就像昨天晚上一樣。
八時十八分。
蘭桂坊還不算熱鬧,只是一班彪梧的大漢已經在Stormies外大喝特喝。那大概都是從航空母艦休假過來的美軍吧。
不祥的預感在我體內不斷的凝結。
我走回Bit Point,告訴Roger繼續在這邊等Heidi。
我決定到The Club走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