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那一夜,我被車撞了: 除下了他手信後,我已得到妳沒有?(下)
『從來沒我份~犧牲當做例行~我慣了傷心~』
電話響起了,是思河在這三個月來專有的聆聲。
為什麼說是三個月前?
呵,因為三個月前她告訴我,她有男朋友了。
記得那個時候,我笑的特高興,心裡特不快,送了她一句「百年好合,永結同心。」
然而她不知道,我通常是不看好才這樣說的,意思是如果不能百年好合,那就快分手。
哈哈,我現在也有點鄙視自己的黑心了。
當然,我不看好,完全只是因為我喜歡她而已。
她的男朋友叫呀光,這名字聽起來就像是乳臭未乾的小學雞--光仔?又或是頭上只頂著這條頭髮的中年大叔--光伯?
然而事實往往是殘酷的,這個呀光,很出色。
近水樓台先得月這道理小朋友也知道了。呀光是跟思河讀同一所中學,朝夕相對就自然日久生情,而我這個只是每個星期只見到她一兩次的閒人,就差得遠了。
根據思河的形容,呀光身高一米八,會考三十分,我聽到後也十分的驚訝,莫非他就是香港某個有名討論區的會員?
不過我個人認為,五短總有一長,五長總有一短,他的四肢和頸都這麼的長,那麼………好了不說。
這三個月來,思河一見到我,總是在說她拍拖的趣事,而我都是靜靜的聽著,當然,我隱藏的很好,沒有絲毫的葡萄。
這是思河第一次戀愛,我可以感覺到,她很喜歡他,大概初戀真的總是美好吧?
聽她眉飛色舞地說著,儘管心酸,但她的笑容卻就像糖一樣調和了那份酸。
大概這就是快樂與痛苦並存吧?人們總說喜歡不一定要擁有,大概跟我的性質也一樣吧?
看到她開心,我就開心?
不,這樣虛偽的想法我可沒有。我可是一直盼著她分手呢,呵呵。
而今天,思河早就告訴我會陪男朋友到尖沙咀去倒數,還一臉的期待。
儘管她半年前說過,要陪我倒數。
「喂~思河,做咩事啊~唔係應該HAPPY緊咩,做咩咁好死打比我呀?」
人,總是喜歡口不對心地說違心的話。
過了幾秒,我本想打趣她的念頭完全打消了,因為,我聽到的是她的哭聲。
「允……允恆。」
「思河?!發現咩事呀,妳做咩喊呀?」
「佢…佢走左呀……」
什麼?什麼走了,光伯?啊不是,呀光走了?
「下?做咩事呀?」
「我都唔知呀…」
電話中的思河一直的哽噎,語氣不激動,聲音卻很沙啞。
「咁妳而家係邊度呀?」我很擔心她。
「我係公園。」
「拿,你而家留係度唔好走開,我黎搵妳,好唔好?」
「嗯…」
在家樓下的公園找到了她,衣衫單薄的站了在秋千旁。
我把外套脫掉蓋在她的身上,她紅紅的雙眼靜靜的望著我,一言不發。
附近好像沒有什麼人,大概是因為我們住得有點偏僻,人們都去了熱鬧的地方吧?
拉了她坐在秋千上,就這樣陪她坐著。
過了一陣子。
「你唔涷咩?」她問
「涷架,妳呢?」
她望了望自己身上的外套。
「我唔涷。」
就這樣開始了我們的對話。
「佢尋日已經去左外國讀書,個個都知,只係得我一個唔知。」
「點解會咁?」
「我都唔知。」
記得思河常常在我面前說著她的男朋友呀光多麼的好,那麼的體貼。
當時看到一臉幸福的她,我也在想她是不是已經有一個對她好,照顧她的人,我是不是應該放棄。
可是今天聽到這呀光不辭而別,我很氣憤。思河拍拖後,我敢肯定她是一個很稱職的女朋友,她很重視那個叫呀光的。
可是這樣不負責任的人,值得思河這樣的喜歡嗎?
「妳真係好鍾意佢?」無疑我又問了一個令自己難過的問題。
「嗯。」
「時間會沖淡到。」
「嗯。」
「咁咪幾好,妳話過陪我倒數既~」
「係咩?」
「係呀,我地開香檳慶祝丫」
「頂你,我岩岩失戀咋。」
望著她勉強的笑容,整晚我都在逗她開心,因為我不想她有時間胡思亂想,而我也沒有多問其他的。
思河絕對是一個長情的人,我不知道這樣的事對她的打擊有多大,但看到她的淚水,我知道,她很傷心。
而我能做的,也只是陪著她,直到某天她把那人忘掉,但那天,到底是什麼時候?
除下了他手信後,我已得到妳沒有?
沒有,因為他還在妳心裡。但我想去努力,努力不再看到妳的淚水,即使讓妳笑的人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