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別731天的滋味: 第6章 卓志遠篇
從新學校回家的車途中,會路過一個我經常打波的藍球場,我總是不其然引頸張望,然後,我會又一次想起她。
她不漂亮,卻有不折不扣的溫柔。我每次打波,她都在場。練習完畢,她會第一時間跑到我面前,用大毛巾細心替我抹走額上的汗。
有次練習完畢,她慢慢走到我跟前,把手中的大毛巾和一枝藍樽的屈臣氏蒸溜水遞給我,我不解地接過,她對我說了句:「對不起。」她雙眼通紅,轉身離去。
之後,她再沒有來過,我也再找不到她了。
但我一直掛念她。
忘不了的,是她的溫柔。
連分手,她都捨不得傷我太深,這樣的女孩子,我怎能忘記?
我告誡過自己,在將來某一天,當我再愛上一個女孩,絕對不可以忽略她,不可以把她的存在視作理所當然,更不可以把她輕易放走,像過去一樣的傷人誤己。
仍記得,一次練習之間,稍作休息之時,我走到看台前,卻發現她手中握著一枝Bonaqua,我馬上不快地衝口而出:「我只飲屈臣氏蒸餾水,妳為何買Bonaqua?」
「已經找遍附近店舖,都斷貨了。」
「那麼,去不那麼附近的店舖找啊。」
「哦,好。」她乖巧轉身,往球場門口步去。
我在她身後喊住了她,提醒她說:「記住了,我也不飲綠色樽蓋的,藍樽會添加礦物質。」
「知道。」她微笑著說:「我很快回來。」
隊友都用羨慕的語氣說,我找到她真是好命!我便告訴他們,是她找到我的,是她的命好。
直至很久以後,我才知道,一時的好命,也不代表永遠好命。
原來,如果不去珍惜,自己來到你身邊的,到最後也會自己離開你身邊。
可是,知道這個事實時,已經太遲了。
她的離開,令我傷感了很久,距今已有一年半時間,我也沒再拍拖。當然,拍拖的機會也不是沒有,但我寧願寄情於籃球,跟一班隊友嘻嘻哈哈,也不想碰男女之情。
沒想到的是,在轉校的翌日,我卻遇上了妳。
令我心弦震動的這個妳。
很久未有對女孩動心,我居然像個情場初哥,完全不知所措。
還有四眼仔,他真是好人,對妳的感情應該很深。為了使喜歡的人快樂,自願放棄了喜歡的人,我應該接受他的好意嗎?
我不知道,一切來得太快,我腦中只有一片空白。
巴士來到總站,乘客魚貫落車,我靜靜坐著,直到所有人離開了,我才慢條斯理走下樓梯,因為,我知道自己快回到家了。
我是性格被動的人,什麼也不想主動爭取,只想等天上掉下來給我。
我畢生最被動的事,應該就是回家吧!
由初中開始,我每年也會加入學校籃球隊,不是因為我特別喜歡打籃球,只因放學後要進行練習,我大可用這個做藉口,遲遲不歸家。
回到家,時間已是八時多了。走過屋邨的幾條接駁天橋,坐在長椅上休息的,都是白髮蒼蒼的老公公老婆婆。這是香港最舊的屋邨之一,算我出言不敬吧,這裡俗稱「老人村」,每次回來,我也感受到一股沉沉死氣。
未踏進家門,透過單位上的氣窗,已聽見弟妹的喧鬧聲。我有點麻木地拉開鐵閘,媽媽一直盯著電視上播的戲劇,沒有回頭看我一眼。弟妹為了那塊大陸平價的平板電腦玩什麼遊戲而吵,妹妹在尖叫,我的頭很疼。
我放下了書包,走進廚房取出用保鮮紙包著的、放冷了的飯菜。
我坐在碌架床,打開了弟弟用來做家課的矮腳摺檯,獨自吃着我的晚飯。已經有好多年了,沒有人為我的遲歸而擔心,不會為我遲返而延晚一點開飯。
在這個家中,我好像永遠是多出來的一個。
因此,我不喜歡回家。回家,在我的生命中,永遠都是最後考慮。
或者,因為這種彷如沒有家人的孤獨感,我更珍惜籃球隊內的隊友。
和他們相處,我才親身體驗到團結和融洽。
記起某個男作家,寫過一句讓我每次看到都心痛的話:
【不快樂的兒子,都不想回家。】
這句話入心入肺,半點不假。
飯後,我爬到碌架床的上架做家課。電視機的聲浪放得很大,我塞著耳筒聽周杰倫,還是很難集中精神,我要片刻安靜,但我無法擁有。
直至晚上十一時,弟弟妹妹終於要睡了,媽媽看完劇集,就把電視和全屋的燈熄掉了。我在床上亮起了充電好一陣子的LED光管,到了這個時候,我才可以真正專心溫習,又或,靜靜發呆。
這個夜晚,我手執課本,心思飄得老遠。
我懇求自己不要亂想,但還是不著邊際在想。
我在想,當妳用閃啊閃的雙眼說:「你爆型!」我真的覺得,在籃球場上一向感覺良好的我,添上了更暴漲的帥氣!
還有,四眼仔說:「她從來沒有用看你的眼神看過我。」他那句話,一直像鬼魅般纏繞在我心頭。
妳到底用什麼眼神看我?其實,我並不知道。
我只清楚記得她的眼神。
她看著我的眼神,永遠都像……一個看著頑劣孩子的母親。
到底在妳眼中的我,我是怎樣的一個人?
妳,看到了真正的我,還會用同一種眼神看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