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以魔法師的超高齡突破A0出Pool之時,我完全沒半點高興,反而感到無奈。

已說過N次,1998年起,「拍拖很辛苦很大壓力」這概念已在我心植根,從沒遇上傳說中的「好女仔」去淡化。

不要對我說天娜,相反的,天娜是使我大大加深了這概念。

外表不算出眾、又不施脂粉、脾氣性格簡直趕客、工作沒同事(那屋邨診所除了她,就只有老闆和老闆娘)、工時極長、在WhatsApp前年代不用誠哥台、幾乎不上網、從未聞有任何行動去擴闊社交圈子(義工、興趣班、交友網/Apps、Speed dating.....當然,可能是她有做,但不對我說啦)......如此多不利因素,也狂蜂浪蝶桃花不斷、全身上下不知多少東西是「D Friend送既」、連來收數的收數佬也可收為「男仔 Friend」......

比天娜更「像樣」的女子會怎樣?作為男性,要面對何等激烈的競爭?付出幾多精神財力?我完全不敢、不能想像。





到我拍拖,我要面對甚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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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受慧琳「可以一齊後」,便立即「講出我心裡面,想講左好耐既說話」:2008年時,你為何為了一宗與我們無關的情殺案,對我發瘋、拿我來發洩(第7.6章)?之後我們數年沒來往,也是這個原因。

她堅稱不記得有這事。

我也不諱言,2008年聖誕K局那次,之所以在旺角港鐵站集合時看見我,到K房後我卻不見了的原因,就是因為她。





她無言。

再想到,她之前曾邀約阿春同遊南韓(第7.14章)、主動繞著C(第7.17章)。如果,阿春或C,任何一個,沒請她吃檸檬,她還會選我嗎?

我只是一個她選到最後、選到沒選擇才選的蘿底橙。 

後來,我問她那次韓旅,為甚麼邀約阿春同遊,但卻拒絕我?我是否連阿春都也不如?

她睜著眼撒謊,說沒邀約阿春:「阿春?我見到佢個樣都想嘔啦,點會搵佢一齊旅行呀」。然後又說,當時以為我和天娜已拍拖(?!),所以才拒絕我。





傻的嗎的籍口。

C那筆呢?是天娜私下告知,「理論上」我不應知道的,一旦對慧琳說出,我們這3人的關係,極可能破裂,所以,我只能埋在心裡,很辛苦。
 
這條刺我還未消化,跟著再來第二條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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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天後,慧琳說,她那個大弟,當時是又一城大學生,去了南韓(又是)交流,使費甚大,父母要求她加家用,加至多少?

未拍拖前,她曾說過,每月只象徵式付數百元家用,此時加至$3,000!雖然,交流為期僅數月,但他回來後,也不可減,父母要她對家「負返個責任」,不可再只給數百元那麼少云云。

最後只能說,她嘗試求情,可否略減。數天後,她說可減至$2,500。

(冒被起底之險加註:之前說過,她那個大弟,在2019年11月的區議會選舉中參選並勝出,成為區議員,他一當選便在Facebook回顧這次南韓交流,似乎十分回味)




 
前已述,她這份是親戚工,無恥親戚恃熟賣熟,瘋狂壓價,薪金低得不用供強姦金(即不足$6,500),僅高於當時最低工資的時薪$28。 

慧琳居天水圍,上班地點在荃灣(遠離港鐵站,須小巴駁腳),這不足$6,500,除了應付港鐵(西鐵綫)及駁腳小巴交通費外,還有每天最少$3x的午餐(那間垃圾公司連微波爐和冰箱這一點點員工福利也沒有),好像還有早餐......

如果像之前般,家用只要每月數百,還可勉強生活,但在這情況下$2,500家用?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而我,收入當然不會這樣離譜,但亦是最悲慘的一群:比香港個人入息中位數稍低,剛剛好超過申請公屋的入息上限,還是家中經濟支柱,一半收入作家用,還有供保險.....
 
如果慧琳是男的,很簡單,「冇錢學咩人拍拖」,Close File,完。任何一個女人以這點來嫌棄他,即使怎樣反港女的人也不會異議。

然而慧琳是女的,「冇錢學咩人拍拖」,是否適用呢?

她這份親戚工,做了近3年,家用早不加遲不加,偏偏一和我拍拖即加?





當我不走運,和她早不拍拖遲不拍拖,偏偏她那弟弟去交流時和她拍拖。然而,她那弟弟回來後,家用也不可減,是甚麼意思呢?
 
我很懷疑,如果慧琳說真話,就是她父母以為女兒拍拖,就即使無論如何窮困,也有男友「照顧」(否則就是男友的錯、畀唔到幸福女友、要女友跟著你挨......),所以向慧琳開刀,使慧琳再向我開刀。
 
如果真是這樣的未來外父外母,你說怎樣繼續下去?到結婚時會怎樣賣女?

更糟的,是她還有另一個小的弟弟,當時才初中。再發展下去,即使那大的弟弟甩身,小的那個呢?會否要慧琳直接或間接供書教學?如果會,這筆數,很大可能會直接或間接轉嫁到我身上。

想到這裡,心已寒、雙腳已震。
 
如果慧琳撒謊,就不用多說了,企圖已很明顯,不用畫公仔畫出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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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後,慧琳說她父母去了台灣旅遊,臨行時,慧琳媽留下一句:「你想去,遲D同男友去囉…..」,我心想:「雖然只係去台灣,但都要錢架!你個女一同我拍拖,你就喪加佢家用攪到佢仙都唔仙下,跟著又叫你個女同我去旅行,算點?乜意思?」




 
又,慧琳又說,她媽媽說,慧琳結婚時「要擺返X圍」,實數我不記得,但肯定是有個十字,即「十幾」或「幾十」。 

另外,據說,這個所謂慧琳媽,其實是後母,她生母和生父離婚多年,慧琳和生母每年只會見面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