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世界鹿鼎記 (不定期更新): 第2章:沙漠守護者 - 第三節:作為開端的任務
「話說回來,印記權是什麼來的?」我正和湘湘走進公會。
「雖然是奴隸商人為我們烙下印記,但他只能用印記殺死我們,只有擁有印記權的人才算是奴隸的主人,而且印記權不能轉讓,因此一般來說,奴隸一生只會有一個主人。」
我一邊看著手上代表印記權的紋身,一邊聽她說明。
「不聽主人的話或做出對主人不利的事,印記便會令奴隸全身發痛,而且會動不了的。」
「如果我命令你傷害我呢?」
「因為我知道傷害是對你不利,我仍會受到印記限制,但如果我知道傷害你反而幫到你,我應該可以照辦,現在是這種情況嗎?」
「不,不用。」看著她純真的目光,她是認真的。眼前的她和剛才判若兩人,或許這便是女生的多樣性。
我們走到任務公佈欄前,尋找能夠付清第一期欠款的任務。
「主—主人,我......」
「停一停,不要叫我主人,弄得我有什麼怪癖似的。」
她想了想,道:「步主人?」
「換一個。」
「軒主人?」
「你在玩弄我嗎?」
「不—不敢。」
「你直接叫我步軒吧!」
「不—」
「這沒有對我不利吧。」
「步—步軒,我有件事想跟你說。」
我一邊聽,一邊尋找任務,聽到最後我停了下來,對著已哭成淚人的湘湘說:「不要哭了,雖然未能現在就出發,但我一定會讓你完成心願的。」
「謝謝你。」
「好了,我們要趕快賺錢,不然你也無法如願。」
「主...步—步軒,你看這個。」
她指著一個消滅獸人的任務,每人可獲25個銀幣作報酬,十分不錯。於是我馬上找春梅小姐領取任務,卻遭到她拒絕。
「欸?為什麼?」
「你該知道不同職階可接的任務難度有所不同吧?」
職階分為身為村民的「無職」,我現時的「原職」,以及神秘莫測,我現在也不太了解的「神職」。雖然只有3種職階,但光是原職便劃分多個階級,以等級和擁有多少個原職為判斷基礎。是的,據說原職滿等後可再轉另一原職,因此擁有多少個原職亦能作為判斷實力的準則。
冒險者公會會因應任務難度決定哪個階級才可接受任務。
「這要求是[1原職. 1-3等. 2人],雖然沒有超出要求,但我總算達到啊。」意思是2個擁有最少1個1-3等原職的冒險者。
不能低於要求,但一般因安全問題,會建議冒險者高於要求才接任務。春梅小姐沒有回應,只是望望湘湘。
「你該不會吧?」我一直忽略了湘湘的情況。
「咳咳,你也只是剛升原職好嗎!」
說起來,她的確說過自己不成戰鬥力。
「其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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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升職石發出光芒,湘湘變為1等牧師。
原來湘湘一直都是10等村民,想來是因為想保留作為奴隸的彈性,巴星沒有替她升職。
「這樣可以了吧?」我再向春梅小姐提出接任務的請求。
「說實說,這個任務對你們來說還是有危險性。如果是要這個報酬的話——」她伸出一根手指。
我順著她手指的方向看去,是一個消滅在沙皇都浮之市經常出沒的沙蟲怪的任務。
我們現時所在的鳥之市,是位於卡坦國正中央首都天皇都的其中一個都市。卡坦國共有7大都,而沙皇都是在天皇都的西南方。
我望向公佈欄旁的國家地圖,鳥之市就在天皇都的南邊,而湊巧浮之市是在沙皇都的東北邊,即是與鳥之市只有一線之隔,路程不用半天,順利的話可以即日來回,而且每人可獲30個銀幣。
「這的確很吸引,但這個要求......」
[1原職. 1-3等. 6人]是這任務的要求。
「現在已有4人了。」春梅小姐直接回應我的疑慮。
但要和其他人合作嗎?
「而且,我想你...幫我一個忙。」
聽罷,我低頭沉思。
這一個多月來,春梅小姐幫了我不少忙,我也想透過這機會還她人情,加上和其他人合作出任務,長遠來說始終難以避免。有共同利益時仍可與他人合作,只要不過份依賴信任便可。
「這樣,我接受這個任務。」
「太好了,我會聯絡他們,你先準備一下,下午一時在這裡集合出發,到時會介紹你認識,之後就拜託你了。」
「我會盡量的。」
時間尚早,我決定先和湘湘購買必要物資,雖然目標是即日來回,但始終世事難料,還是有所準備好;然後集合前和她食一頓好的,就去最近發現的那間好餐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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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回想起來,一切的開端應該便是這個任務吧!
如果看到任務描述中的暗號,會不會有所不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