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歲談了十次戀愛,我得到了甚麼?: Ch4.4
友人:出來喝酒吧。
好久沒喝,該放風了。
我:好啊,不過先等我一下。
還有件事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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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去喝酒,你要來嗎?
C:好啊。
意外就是這麼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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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舉起啤酒:「喝啊,怎麼不喝?」
當我說出這句話,代表我醉了。
C拉著我:「喂,你瘋夠沒?」
那時的我酒量很差、脾氣很臭,更重要的是…
我覺得她不會離開我。
我一腳踢開她:「關你屁事!」
你沒聽錯,真的是這樣。
C拉起我的手:「回家吧,你醉了。」
我才沒有醉呢!
我甩開她的手,再踢一腳:「我不要!」
被我連踢兩腳的她不敢再靠近,而我朋友的女朋友則是跑了過去安慰她。
我朋友的女朋友不久後就把她送了回家,只剩我躺在原地。
我酒醒後也緩緩走回家,剛開門就倒在沙發上。
隔天起床的我打開電話,只見通知欄的最頂端有一則C傳來的訊息。
C:分手吧。
或許是我還愛她,又或許是我害怕失去。
總之…我去找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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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她心軟了,又或許是我感動她了。
總之…我們復合了。
然而人對愛的執念,遠比你想像中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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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沒有對她更好,也沒有花更多時間在她身上。
記得我說過甚麼嗎?
「不忠只有零次跟無限次。」
簡單來說就是…
我又動起壞心思了。
沒錯,我又去找啊晴了。
然後呢?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因為我又失敗了。
因為我是一匹壞馬,所以我又要吃回頭草了。
可當我想要找她的時候…
她有男朋友了。
我猶豫了,可最後還是找她了。
「有男朋友不是更好嗎?對手只剩下一個。」
這事道德嗎?
不道德,可是…
你無法道德綁架一個沒道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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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來嗎?
C:你當我是一個喊來就來,喊走就走的人嗎?
不知道,但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