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7 p.m.】 坐在家裡的馬桶上。

昨晚不知甚麼時候趴在桌邊睡了過去,到剛剛才醒過來,居然是第二天中午了。

哎吔,昨天太激動了,一不小心把整袋食物摔了在地上,原先的聖誕大餐被我踩成一團顏色鮮艷的爛泥,現在全黏在地板上了,好浪費。唯獨啤酒昨晚被我喝光了,算是逃過了一劫。

奇怪的是,到現在還沒半點肚餓的感覺。

昨晚發了一個怪夢,夢裡我不知抱著誰的頭一直捶,醒來後我在餐桌表面發現了一塊額頭形狀的凹坑,難怪頭有點痛。





地板上的那團東西散發出一陣複雜的酸臭味。不過我好累,不想動了,所以躲進了廁所,坐在馬桶上面關上了門,眼不見為淨,暫時不管它了。

只是一旦安靜下來,自然而然又想到那個紅色信封了。唉,來隨便寫點甚麼吧。

老實說,馬桶真不是一個寫字的好地方,尤其以我這身型,彎著腰時手抖得特別厲害,很難控制力度。幸好這本日記簿的紙挺堅韌的,雖然外皮有點殘舊,裡面的紙張卻沒有變黃變脆,以我的手勁都沒有劃出破洞來。

這日記簿是我高中時買的,看一看上面的日期,原來有十二年歷史了。這樣子算一算才知道,畢業也已經十年了。

十年,三千幾天,好像隨隨便便就過去了。大概人生就這樣,時間一天一天消磨,只有回想過去時才驚覺,哇,原來是多麼漫長的一段日子。





這些日子裡,到底做過些甚麼事情呢?

嗯……試試列個清單……

一,工作。第一時間想起的,始終是工作吧,畢竟是在睡覺以外佔了最多時間的事情了。

現在的工作算是第五份了,不過這沒計算剛畢業那段時間的短工。那時候的工作都幹不長,甚至是上班兩天就被辭退了,好像很難才捱得完一整個月,所以等待月尾出糧的感覺特別強烈。

還記得第一次拿到薪水的那天,我立刻就去買了新電話獎勵自己。對了。





二,換電話。現時手中的應該是……第四部電話了吧。這部用了三年以上了,算是撐得挺久的,只能說一個好的保護殼真的很重要。每壞一次電話,想想要那花一大筆錢就有點心痛。

唔,還有同樣心痛的事就是旅行了。

三,旅行。好像有三次還是四次?除了得花錢以外就沒甚麼好記錄的,都是被逼跟同事去的渡假團。

四,搬屋。這個也很花錢,而且很麻煩。幸好只是搬過兩次,而且都沒離開這一區。

十年裡比較不尋常的事情了,大概就只有這些了?如果要數比較日常的事情,最頻密的就是去帕青哥店吧,應該有上千次了?

算一算。

十年 = 三千六百天

每三天去一次 = 一千二百天





但一星期有七天,所以三份一是二天多一點

如果只是週六和週日去,那些星期就不夠三份一了,也就不到一千二百天,但如果在平日晚上去一次的則是七份之三,所以呢……也就是……

嗯,好難,算不出來。

五,打帕青哥。就當一千次吧,反正沒一千次都至少好幾百次了,算是工作以外最頻繁的活動了。至於其他有的沒的就少得太多了,甚至都有點想不起來……

六,去拜神。一年多則四五次,少則兩三次吧。

七,祭典和賞花之類?印象很模糊,可能前去帕青哥店時經過就逛一逛,湊一湊熱鬧。如果這樣都算上的話,十年以來大概有……五次?

說起來很久沒專心坐下來看表演了,就連看電影也是。





八,電影。十年裡在戲院裡看的電影數不出五部。雖然有很多電影看了宣傳片後挺想入場的,但大都沒去成。一個人,連笑和哭都沒意思,不像以前,有晴子小姐在……

九,晴子小姐,這個太容易了。十年裡跟她見面的次數,是零。

在高中畢業後,我就再沒有見過她了。

對比太誇張了。這十年裡的記憶都很模糊,但說起高中的三年,卻有太多事情記得清清楚楚。明明只是短短的三年,才三年呀,卻比十年的日子更充實,更多歡笑和淚水,全都因為有晴子小姐吧。

嗯,還有籃球。

不過我能認識籃球也都因為她,只可惜到最後我們之間也只有籃球,僅此而已。

我一直希望能跟她更進一步,但始終鼓不起勇氣。直到畢業後,她考上大學,我出來工作。再不能朝夕相見了,我瘋狂地想念她,才終於有了背水一戰的勇氣。

我撥了一通電話給她,把自己的感覺全說了。晴子小姐很體貼,沒把話說死,但話裡的意思清楚得很。從此我就沒再打擾她了。





直到現在,我對晴子小姐的印象還停留在高中時代。老實說,她的樣子在我記憶裡早已模糊不清了。有時候看見某個女藝人,我會突然覺得很像晴子,但相似在那裡?是眉梢的角度還是嘴角的笑意?我卻說不出個所以然來。

回憶這東西真是奇妙,高中時期朝思暮想的女神,有一天竟然會想不起她的模樣來了?

昨晚收到請帖後,我搬出了衣櫃最下方的紙箱,拿出了裡面的籃球鞋。

說來好笑,以前我覺得涼鞋很醜,現在卻每天都穿。工作整天坐在駕駛座裡,腳板跟發動機隔著塊鐵皮,感覺就像放在焗爐裡的Pizza,放久了甚至連腳皮也跟芝士一樣要融化了。

為了讓腳趾頭透氣,我都習慣了穿涼鞋,偶然穿一次籃球鞋,反而覺得很侷促很別扭。

這些年下來,家裡的球鞋都丟掉了,唯有穿過最多次的這雙,因為一直藏在櫃底的紙箱裡,所以還留著。

昨晚我把紙箱挖出來,才把這雙球鞋拿了出來。





這雙球鞋算是我人生中的第二雙吧。黑色鞋身配上紅色標誌,元祖空氣佐敦。

買它時我可不知道這鞋的名氣,對它也沒有特別珍惜,穿到破破爛爛才換了一雙新的。不過這是晴子陪我買的,它又陪我踩過全國大賽的球場,太有紀念價值了。換了新球鞋後我沒捨得把這舊鞋丟掉,於是洗乾淨收在紙箱裡,一放就是十多年了。

球鞋比我印象中更破爛一些。

呵呵,回憶果然是一塊自帶美白效果的濾鏡,連鞋都不能幸免。不過沒關係,我取出這鞋,只是為了壓在鞋下面的日記,也就是我在寫的這本。

相比起鞋,日記不太有歲月的痕跡,尤其是上面的十隻紅色的大字非常清晰,恬不知恥地擠滿了整個封面。

《花道和晴子的幸福日記》

忍不住打冷震,那時候我腦袋裡裝的都是些甚麼?

第一頁還寫了,這是「為了記低跟晴子小姐之間快樂的小時光」而買的,所以特地挑了手掌大小並且配有原子筆的款式,還取了個極其羞恥的名字。

哎,結果卻只用了不到十頁紙。我揭了一下,記的都是雞毛蒜皮的事情,卻全都寫得鉅細無遺。當時的我真的很快樂吧,現在的我卻看不下去了,每一句每一字都讓我冒雞皮疙瘩。

直接揭到最底的扉頁,那上面黏了一個小紙袋。我小心翼翼地從袋裡抽出一張照片,這便是我要找的東西:晴子小姐的照片。

也難怪我當年對這張照片珍而重之呀。漆黑的雙眸,半卷曲的及肩黑髮,映襯著彷似仙女般的白晳的臉,天啊,即便隔了這麼多年,看一眼還是讓我有觸電的感覺。

照片裡她穿著我的10號球衣,手上舉住一顆籃球,微笑著望向我,像是下一瞬就要傳球給我了。

看著她燦爛的笑容,我卻笑不出來了。一下子,回憶就像胃酸,殘忍地湧上喉頭。

有晴子小姐和籃球,那是我人生中最快樂的日子。

呵呵,結果籃球也漸漸淡出我的生活了,現在我連直播球賽也很少看了,頂多上網刷刷NBA的賽果。

不過沒差,小鋼珠也算是球類啦,況且這球還能賺點錢。雖說賺得不多,但至少沒籃球殘酷,不用怕找不到隊友,而且贏了能有金錢進帳,輸了也不至於一場就出局。

只是昨天我才知道,籃球再殘酷,也遠遠比不上愛情。

輸得太徹底了。

老實說,我早就有心理準備了,早知道這天會來到,早晚會看見晴子幸福地依偎在某人的懷內。

只不過我一直以為那個傢伙會是流川,以為那隻狐狸就是我唯一的對手。當年他退學,我固然因為球隊少了個人而有一丁點苦惱,但更多是在心裡偷笑,覺得少了個勁敵。

原來最值得嘲笑的就是我自己。說真的,打開信封的那一刻我差點笑出來了。

「木暮公延 與 赤木晴子 大婚之喜」。

居然是四眼哥哥
居然是四眼哥哥
居然是四眼哥哥
居然是四眼哥哥
居然是四眼哥哥
居然是四眼哥哥

哇咔咔,真是沒想到呢。

寫了這麼多,再多的震驚都開始消退了,心情平復了一點,手沒再抖了。

或許是彎腰加速了血液循環?宿醉好像減輕了點,感官重新運作起來了。有點餓,卻又有點噁心,外面的酸臭味還是飄進來了,是時候去清理昨晚的手尾了。

我會容許自己多看幾眼晴子小姐的。

等看夠了,我就會把紅色信封跟這日記一起埋在球鞋的下面,再把紙箱塞回衣櫃的角落。

太累人了呀,有些東西還是不該太常想起吧。

能重新回憶晴子小姐是很好。

但回憶再好,卻好不過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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