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正想說下去,門外傳來男人的聲音:「兄弟,捲閘修好了!」

我從那幾疊書上跳下來,走去鐵閘前嘗試把它拉開,它非常暢順的捲起,我倆終於重見天日。我走出街上四目張望,那男人卻不見了影跡。

董幼也走了出來,「男人走了啊?」

「這才是真正的仗義相助啊。」我倒是明白男人的心理,我告訴她:「他該會猜到,我追出來,總會付他一點工錢,他不希望出現不想收下、又推辭不了的尷尬場面,才會先行告退。」

她半認真半開玩笑的說:「你應該不是個壞人吧,老是遇上好人。」





我耽誤了她太多時間了,不捨但爽快地說:「無論如何,我該向妳正式道歉,我不該下那個閘,那就不會發生這個意外。」

「你是為了我吧?」

我好像給她發現心底的秘密了,假裝聽不明白她的話。

她明明白白的說:「你只想讓我靜靜看完那本書,才會拉下了鐵閘,就連過了營業時間也不打發我離開,我說得對嗎?」

我不肯承認也不能否定,「讀者至上嘛。」





「換上另一個讀者,你也會這樣做?」

面對她彷如逼視的目光,我默不作聲。

然後,我們兩人都陷入了沉默。

「我走了。」

我勉力一笑,「再見。」





「我或許不會再來這家書店了。況且,今日離開也不代表今生今世會再見面。」她好像作出了甚麼口頭警告,牽牽嘴角的說:「因此,當一個人說『我走了』,你應該回應:『你走吧。』。」

「那好。」我敵不過那個急於埋藏真實情感的自己,正色的說:「妳走吧。」

董幼無言地再看我一眼,就轉身離開,我看著慢慢走向街角的她,找不到追上去的藉口。

因此,我故意不去看她,把鐵閘捲下,外加了一把大門鎖。當我確定自己沒有失魂,完成了整個關舖的程序,才把頭轉向她步往的那個街角,她當然早已消失了。

我真是個無可救藥的笨蛋。

我錯過了這個可一不可再的良機。

曾經有那麼一刻,我和她的距離接近得觸手可及。

我想要拋低一切,向著她的反方向邁步,才走了十幾步,我用力一咬牙關,馬上就掉頭沒命地跑,就好像身後有一條大白鯊正追著我似的。





我轉過了街角,卻跟由遠處迎面慢步回來的董幼打了個照面,我倆的神情不約而同的怔住了。

我倆一同放慢了腳步,一步步移近對方,直至走到彼此面前。

她比我先一步開口:「為何追上我?」

「我想知道,妳會替兒女取甚麼名字。」

「我忘記了。」

「是這樣嗎?」我苦笑一下,我就不能有一趟處於上風嗎?我問她:「妳為何要折回頭?」

「前面那條街道,愈走愈荒涼,萬一我出事了認定你會不好過。因此,為免你抱憾終生,你有責任送我回家。」





「我願意負責。」我挺一下胸膛。

「你放心好了,我也會知恩圖報,嘗試去記回那個忘記了的名字。」

我倆對對方會心微笑。

那個夜晚,我送她回家。一路上並肩著的我倆,談了很多很多,關於我的,關於她的,關於這個無聊世界的種種鎖碎無聊事。

我一直覺得,要是那段路可以連綿不絕地伸延下去,我倆也不捨得走完。

那一年,是1982年,是同樣20歲的梁晨和董幼,在彼此生命中的十字路口,正式交錯的第一年。

活得漫不經心的我,終於找到了足夠說服我在這世上努力生存的重心──我要跟這個女孩走到生命完結的一刻!

我一直以為,那是要經歷足足三十年、五十年,甚至七十年的事。沒想到的是,在1984年,也就是我倆相處的第二年,董幼便死去了。





我決定要把她的生命挽回來。

對這世上任何人而言,只是一句悲憤但軟弱無力的吶喊,可是,我是與眾不同的。

我有穿越時空的能力。

是的,正如我所說的,我決定要把她的生命挽回來。

 
 
在生命沙漏漏完的一刻,
我還是會把那個沙漏反過來,
我要與妳重新開始。
 

已有 0 人追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