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我也要轉校了,我每天都乘捷運到信義區回校,在這五年國小生涯裏,每天都聽着「嘟嘟嘟」的離站音樂,嘻嘻哈哈肆意和同學玩,進入不同的課外活動,說別樣的話題。

今天,我回來這所國小的最後一天了,是有點不捨的,但也要忍下去,因為媽說過男孩子不喜歡愛哭的女孩,我有小男友的,他是我在國小二年級認識的,我倆是一見鍾情的,但到了這個時間,我要遠走他方,也可能不再回這傷心的臺北,離別的人卻反安慰她所愛的人,

「紫柔~~妳......妳可不可以不轉校嗎,我認我自己很壞,有時候會欺負妳,妳......妳可不可以原諒我不走呢?」

「家明葛葛~~我很想你的,不過沒得選,雖然不能常見面,你也可以傳賴給我哦,還有快學測了,我也想跟你一起進入同一所國中的,你也要加我的勁哦!」

還有其他同學替我傷心,但是我媽叫我忍,





「老師,我......要申請轉學了,我再是妳學生了!」

我最後都依靠在老師的胸肉痛哭了。

長距離的愛情令我和家明的確疏遠不少,但也有保持着戀人關係,我也每星期背着媽搭了復興號火車回去見小男友,搞的好像幽會樣似的。

「紫柔寶貝~~這不煩嗎,這麼奔波!」

「人家時刻牽掛着你嘛!」





這時我還未對愛情對男性反感。

我和媽住在娘家認識了隔壁王叔,三十來歲的才俊,他喜歡了我媽,他在一年內和我媽的感情升温了不少,之後他們閃婚了,很多親友都看不好這段婚姻,理所當然他們也離婚了。

那時我十六歲,我的後父王叔他不要我呢,他只要了他跟我媽生的孩子。我媽呢,她受不了,自殺了。

自此我對所有男性都十分防備甚至憎恨,包括我那個小男友,幸好他從未做過對不起我的事,我也沒有太過不滿意他,只不過,交住時在意他背景他有否大陰謀。

我那時年紀還小,奶奶問我想跟她住在臺中,還是跟大舅去臺北呢。





我當然是選跟大舅了。因為我可以跟我的小男友一起了。

那時秋風婆娑吹動了大樹,我也執拾行李告別這我待了五年的故鄉了。

大舅一家待我很好,不竟我是他親妹的孩子,大舅給予我一輩子無法享受的父愛。大舅母經常做我愛吃的菜,麻婆豆腐、炸雞腿、大馬站煲和紫菜蛋花湯等。表哥表妹也對我很好,至少沒有那沒良心的混蛋弟弟壞,他們都也直認我是他們的妹妹、姐姐呢。

他們一直這樣對我只不過是可憐媽遇人不淑,可憐我被人掉棄的。我是知道的。

直到一天,我犯錯了,把拔很生氣,

「紫柔,你只不過是我死掉妹妹孩子而己,我沒義務照顧你,你走吧!」

自此我心底的防線擴大了,連自家人也要防備了,心很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