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後,我再遇上雨傘的主人【同名實體書已絕版】: 1
「看見雨點時,請想起我」
這是她最後留給我的話。
她是中三那年去外國讀書的,忘了為什麼,直到她飛走為止,我們常常在一起。
靜靜地在圖書館看書,或默默地在自修室做功課。
甚至她要離開香港的消息,也是別的同學告訴我的。
她沒有問,我沒有說,就這樣到了最後一日……
暑假前的最後一天,艷陽高照。
她遞給我一把傘,然後,我們像平常那樣揮手道別。
從來不上facebook的她,就此遠離我的生活。
直到第二年的雨季,我打開那把傘時,接住一張飄落的天籃色字條。
字條上,只寫住那九個字。
我把那把傘珍藏起來,藏著藏著,藏到不見影蹤。
然後彷彿是命運的安排,這天從大學宿舍回家吃過午飯正要出去補習,突然下起狂風暴雨,。
狼狽地在家中找傘,沒想到竟在廚房的雜物堆中翻出那把傘來。
天藍色的摺疊扇。
像她一樣的顏色。
我握起那把傘,踏進雨裡,電話隨即響了起來:
「喂喂,出發沒?別遲到啊你!」
「阿悅,妳煩不煩啊?我記得自己的schedule啦!」
「嘿嘿,是麼?是誰在宿舍睡過頭丟了兩份補習,結果要我介紹的?」
「陳年舊事啦,提它幹什麼?」
「軒少,什麼陳年?也就year 1的事啊!才去年!去年!」
「是是,總之多謝妳介紹Candy這份補習給我。」
「哈哈,這話合聽!那你今晚回宿舍請我吃宵夜吧。」
阿悅總是這樣,直接了當得不像女生。
因為這樣,我們在開學後的半年內,已經熟絡得不像話。
總有人以為我們在拍拖,但我自己知道,如果要變成情侶,我們都要跨出一步。
我們都不願意跨越的一步。
偶爾逼對方請請客,偶爾開些無聊玩笑,對我們來說,才是最好的。
也許。
在九龍塘下車後,我沿著窩打老道,走到Candy的家。
一開始聽說她跟祖母兩個人住,我還以為是什麼可憐的孤寡小孩,結果,竟然是個讀中五的美少女。
阿悅笑我傻。住在九龍塘,當然是千金小姐。
Candy彷彿聽到我的腳步聲,在我按鈴前就先開門撲出來挽著我的手臂︰
「軒哥哥,你今天好晚喔!」
Candy遺傳了母親的台灣血統,在說話語氣和身材方面尤其像台妹。
我尷尬地收回自己的手臂︰
「下大雨啊……」
「喔喔,傘給我!咦……你竟然用天藍色的傘?太女孩子氣了啦!」
Candy邊說邊把我的傘整齊摺好,放在門前的傘架上。這時我注意到,傘架上另有一把濕漉漉的傘,也是同樣的天藍色。
「Candy,妳家有客人?」
「嗯呀,我表姐喔。剛從英國回來,祖母說,今晚要留她吃飯,所以讓她在這裡等著。」
「那樣啊……要不要我改天再來?」
「不要緊喔!我補習改期的話,祖母很囉嗦的。」
Candy調皮地吐吐舌頭,又再挽著我的手臂把我拉進那千呎大廳裡。
大廳盡頭的酸枝木椅上,一個穿米白色七分袖連衣裙的女生端莊地坐著。
雨點打在她身後的落地玻璃窗上,如一道水簾。
「看見雨點時,請想起我」
一時之間,我分不清楚「想起」和「看到」。
但假如這不是大腦給我的幻覺,那麼……七年後,我們在一個意想不到的地方,重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