係2018年既DSE中文口試,曾經出過一條的題目,其題目如下︰

試評論以下對戀愛和婚姻的看法。
一心︰我認為談戀愛應以婚姻作為目標。
智賢︰戀愛是美妙的。一次又一次的戀愛,多浪漫!
一心︰談戀愛而不結婚,太不負責任了。
智賢︰你沒聽過「婚姻是戀愛的墳墓」嗎?

當年的這條題目考起不少未談過戀愛的莘莘學子,但同時亦啟發左我的思考。





首先要理解何謂戀愛。我認為戀愛是一種感覺,這種感覺會令人類互相吸引,從而成為伴侶,這就是戀愛。

然後就要開始探討何謂是婚姻。婚姻是一種有法律效力的承諾,是確保雙方關係的一個證明。

婚姻的原意,本來是以作保障雙方的愛情,但為何仍會出現「婚姻是戀愛的墳墓」的說法呢?而且為甚麼很多新人結婚後都會產生問題?他們不是相愛才結婚嗎?

其實原因很簡單,因為戀愛跟婚姻壓根是兩回事,根本無法掛勾。

讓我解釋一下吧。





曾幾何時,社會有種文化是會把自己女兒許配給皇帝或是有錢人家,從而得到相關的利益,他們把婚姻的法律效力看作成一盤「生意」。

這種關係背後會存在愛情嗎?可能有,但更可能沒有,而中華文化對於忠誠十分看重,從以前出軌會判死刑就可見得到,所以即使當中沒有半點愛情,但這段婚姻依然會成功運作。也就是說這種婚姻根本就不需要由戀愛來達到。而現代更依然有著透過婚姻來得到某地方居留權的情況,可見以「利益」作為優先考量的婚姻仍然存在。

當然以上所提及的只是少數,社會中經歷過愛情長跑而結婚的人仍是佔多數,不過經歷過愛情長跑結婚的情侶卻也會出現婚後的種種問題,像是發現對象的惡習,家庭電煤油各類花費,仲有同對方家庭的價值觀衝突等等。

當種種問題開始困擾的時候,就會讓人懷疑是否愛得不夠。

要經營一場好的婚姻實際上只有愛情是不足的,有時更需要各方的忍讓和採取不同的手段才能走下去。相反戀愛的時候只需要考慮感覺,所以為甚麼說婚姻和戀愛是兩回事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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