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談偵探──我的蠱嫁新娘: (12) 聊著聊著,我就氣跑了人
「並非是想要潑冷水,但既然張博士你亦無法鎖定犯人的身份,那你怎知道對方的動機?」
全靠憑空想像?
「別這麼見外。而且老公啊,你是否忘記了你親親媳婦我的老本行?」
少把臉貼過來了,你這個屑女人。
「我比較想要知道該如何找出這名連環殺手──假如『他』真的存在。」
張博士輕聲咂嘴,吐槽自己一句「沒有耐性的男人」。
「我的達令,你認為這一雙『引蠱蟲』是為了把什麼『東西』引出來?」
講道理,用自己的專業知識輾壓別人並非是個好手段。何況我最不耐煩是她愛東拉西扯大談開場白,非要把一截話扯分成三次來表達。
「少給我賣弄關子,張博士。」
張清月換上一副「我的小親親你好冷淡窩好憂傷」的欠揍嘴臉,一邊揉搓自己兩側的小小太陽穴:
「『眼蠱』。四黔的山區內隱藏了很多危險,其中有一種寄生蜂學名『姬目小蜂』,雌蜂會在夜間把蟲卵產在哺乳類動物的眼簾底下,兩星期後幼蟲破卵而出,便會以宿主眼球內的晶狀體及玻璃體為食,直至蛹化成熟後飛離宿主。」
「真是個可怕的故事。」
張清月誤以為是我出言諷刺她,於是昂起頭鼓起腮子反駁:「你知道地球上現存有超過一百萬個昆蟲物種,而科學家每年至少能夠發現二三十個新品種昆蟲嗎?!大千世界無奇不有,你不信的大可跟我回鄉下去瞧瞧!對了,新婚蜜月我倆一於去黔東古城──」
我怕順驢下坡的會令這瘋女人得寸進尺,因此使勁出力將她推離自己床邊五寸之外──見過不要臉的,但不要臉既孟又浪,非要往陌生男子床上倒貼而且會突然變身的女瘋子,還真的是世間少有。
「這種蜂子亦會寄生在人類身上?」
「那當然。」
「牠們會殺死宿主嗎?」
「姬目小蜂是愛好和平的生物,但作為幼蟲苗床的人類,不及時治療的話,這輩子的視力算是毀了,終生都無法根治。」
忽然覺得自己對於「愛好和平」的定義,跟張清月本人的三觀之間存在著巨大落差。
「所以,這就是你剛才所提及的『眼蠱』是嗎?」
「重點來了。」張清月忽然伸手指向自己。「在早期階段,蟲卵能以特殊的藥水沖洗乾淨。但在荒山野嶺或是信息不流通的偏遠地區,往往發現病人之時,被寄生的客體早已病入膏肓。」
托她的福,自己彷彿可以目睹胖白的幼蟲正在痛苦尖叫的男人眼窩中大朵快頤的幻像。究竟是讀昆蟲學的變態人均不怕怪蟲,還是這個女人的心理承受能力本來就異於常人?
「於是乎,苗寨的巫醫想出了一個以毒攻毒的法子。」
「相傳她們有一門秘術,能夠令失去視力的人重新長出外型完整無缺的眼珠。這帖藥,被那些苗醫稱之為『眼蠱』,原理是用蠱蟲製造雙目,以取代宿主被吃掉的眼球。」
「……怎可能存在這種荒謬之事。」
人的器官能夠憑空再生?這是哪一門子的天方怪談?
「僧帽水母不也是共生群落?」
好有道理,我竟然找不出話去反駁。
「而且我自己雖然從未見過,但奶奶她可是知道,附近有誰懂得調服這蠱藥。」
是馬菊英。
拼圖缺失的一環,開始變得完整。
「所以你奶奶去找她,是為了協助馬女士逃亡?」
「不,我奶奶是為了查證馬醫師有否干犯族規,才會出寨行動。」
這是第一次,自己見到她隱藏於嬉皮笑臉下一閃而過的深沉情緒。有什麼事情令她覺得痛苦嗎?
她說,
「『不可以對寨外的人下蠱』;」
「『不可以醫治被其他人下蠱的病人』;」
「『違反戒律者,天下共殺之』。」
「……張博士。」
「呵呵!」張清月兩手一拍,忽然笑靨如花。「有嚇到你嗎!我的親親老公?放心吧,這些都是古老時代的落後寨規,現在......大概沒有多少人會記得遵守的了。」
「只是我奶奶作為苗寨僅存的『大草鬼婆』,有義務調查出寨苗醫之事。假如馬醫師真的曾經對外人下蠱,按照寨規,奶奶她必須親自清理門戶,封印馬醫師體內的『蠱能』。」
在發生追逐戰的那間屋子裡,自己曾經見過馬菊英的照片。記得名單上寫道,此人罹患末期胰臟癌,餘下的壽命絕不會長過半年。
「我不認為馬女士有能力殺害這些健康的女人。」
「巧得很,我的想法跟你一樣。」張清月終於願意端端正正地坐上椅子。「所以劉曇先生,是時候要去上工了唷?」
她手中握住的,正是第六號死者「苗秀慧」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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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否認張清月所講的故事十分簡單,假裝一切都只是瘋子的囈語便是。那怕在量子力學的理論中,薛定諤用來做思想實驗的貓處於生死疊加之狀況,但在我們人類生活的這個宏觀世界,貓只有「生」或者「死」兩條路選擇。
可是,當自己一覺醒來面對鏡子洗臉,發現肋骨的骨折以及其他大小傷口早已康復無恙之後,我就不得不相信蠱術之神奇和它的可信性。
烙於右臂上的「刻印蠱」,今日的圖紋顏色接近純黑。色調變深了。張清月說,這是因為我跟蠱蟲正式結下了「血之契約」。
思前想後,只可能是昨日的那一咬。有點可笑,跟吸血鬼一般專挑宿主的脖子下手,這隻黑色百足該不會是血食性的吧?
一想到自己的體內藏了這玩意,就覺得渾身不自在。
打開筆電,發現只剩20%的電量。把它連上電插座後,我打開某個視頻聊天軟件。
在另一端接通對話邀請的人正在打呵欠。
「呵啊──這麼早找我,有急事?」
「有事想你幫忙。」
劉明俊大概又在通宵審稿,下巴鬍渣未剃,雙眼惺忪,十足十有氣無力──但這份邋遢倒符合他的真正年紀。
「老兄,你早上六時四十八分吵醒我,就是要咱放棄手上尚未完成排板的太空人採訪稿,去幫你跑腿查線索?」
「今日是你周休。而且回來後我請你吃飯。」
「別再提『吃飯』!我的戀愛又告吹了!」
秒懂,又被自己的暗戀對象拒絕了是吧?難怪他昨日會在公司裡守夜。
「講吧,這次又要調查什麼?只要時間充裕的,我並非不可能去找人幫你瞧瞧。」
「只有劉明俊你才能做到。你還記得『天涯十拳劍』嗎?」
「不記得。」
「就是那位被判刑後揚言要報復社會毀我容那個。」
「可,你這樣說我倒有印象。怎麼了?他現在不是仍在新城監獄服刑嗎?」
「因為《新聞保護法》,當時的法庭和各界傳媒不得披露受害人的全名等完整個人資料。所以我想你代咱向那位男人確認,被他潑硫酸毀容的那個受害人,是不是『苗秀慧』?」
「苗……老兄,那不是『挖目女』殺的網紅嗎?」
「關於這件案子我已經有了頭緒。三日之期還未過吧?」
「行行行,聽住!回來你要請我吃彷膳,萬豪酒店中菜廳VIP房的那一個!不准報公帳!」
「成──」
後一個「交」字被卡在喉嚨。因為某位活色生香的妖豔大美女正用臉頰親吻打斷自己。
「早安啊~老公。」
她該死的手還要八爪魚似的纏在自己肩上。位於屏幕另一邊的劉明俊則看得雙眼發直。
「卧操!兄……!老兄你幾時娶了個漂亮老婆──」
「你好啊,我是劉曇他的新婚妻子,叫張」
自己用力合上筆電,結束這場無意義的鬧劇。
「解釋一下吧。為何張清月博士會穿上我的上衣出現於自己租住的這一間酒店房。」
「因為我無家可歸,你必須要收留我。」
給你台階下還真敢理直氣壯?!
「我認為張博士你大可以回去苗寨鄉下,或者閣下位於復華大學的宿舍。」
「不要!我已經是有家室的人啦!嫁雞隨雞,嫁狗要隨狗。」
好傢伙,「你是變著法子繞彎罵我是狗?」
「不鬧了,達令。我不知道原來你這濃眉大眼的硬漢子也有這種少女心耶?」
大概是她從我的行李中翻出那串住家鑰匙,而鑰匙連同木之本櫻的匙扣圈鎖在一起。
我真的惱了,將鑰匙扣生氣地從張清月手裡搶回來。
「不要隨便碰別人的東西!」
別亂碰我和妃洛之間的回憶,她的遺物。
「幹嘛這樣凶啦……」
害怕自己會忍不住要出手打人,故此從小冰箱裡摸出半支烈酒,然後我轉身離開了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