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黎永樂一離開兇案現場就馬上回了西九龍警局,並且整晚都在編寫報告,準備向上司及公眾匯報這案件。

他在敲打鍵盤時,黎永樂對鑑證人員所講的鬼故事一直在腦海揮之不去,他一直掙扎是否在在報告中寫入這段故事,但如果寫了這故事作案件背景,恐怕公眾會嘲笑警隊亂搞迷信,上司也會當他是瘋了。

就這樣黎永樂頂著兩個黑眼圈迎來了清晨,準備把寫好的報告提到上司艾肯遜的跟前。艾肯遜是一個在香港土生的英國人,算是香港回歸後的一批遺留下來的英藉警宗,祖父和父親都是在香港警隊工作,出生到現在都是香港生活,中文說得非常流利,也娶了個香港女生做老婆,算是一個「白皮黃心」的英國人。







艾肯遜接過報告,眉頭不禁皺了一下對黎永樂說:「Mike,看報告目前兇器和動機不能確定,也不宜向公眾披露太多案件細節。但案發地點是個著名鬧鬼的地點,媒體一定會拿這一點大做文章,所以你和你那隊人要跟這宗案件跟緊一些,務求儘量破案。」

黎永樂心里不禁哆嗦起來:「長官你也知辮子姑娘的這件事?」

艾肯遜嘆口氣說道:「別以為我是鬼佬,就不知道這些本地事情,我之前負責機動部隊,那裡的鬼故我沒聽過,什麼高街鬼屋,大埔猛鬼橋我都知道一清二楚,但你也知道坐上面的人是非常不喜歡這些神神鬼鬼的東西,是人是鬼都好,你無論如何儘快給我結案啦!」

黎永樂馬上立正大聲回答:「Yes, Sir!」

這時艾肯遜從箱里拿了兩張名片遞給了你黎永樂,一張寫住Criminal Psychology Associate Professor - Mary Ying,另一張名片寫著堪輿學家張大仙,名字後面跟著一大堆服務,什麼捉鬼驅邪,家宅風水,面相算命之類的。





眼看黎永樂一頭茫然地望住兩張卡片,艾肯遜走來走來拍一拍他的膊頭:「Mike,你是剛來刑事偵輯組又碰上這種案件,我作為上司也明白你的苦處。這兩個人應該能幫到你的!」

之後一直拍住膊推他往辦公室的門口:「Mike,第一張卡片寫著香港城市大學人文社會及行為科學系副教授,她是我一個朋友的女兒,剛從美國博士畢業回來香港城市大學任教犯罪心理。這些神神鬼鬼的案件,可能是從一個科學的角度去分析,可能會找到線索。」

「那第二張卡片是….?」

「那就是嘗試從不科學的角度去分析啦,我家的風水也是張大仙看的,你就即管試試啦!」

說完艾肯遜就把黎永樂推出辦公室門口:「我約了副處長下周聽你的匯報,你要加油哦!」





艾肯遜說完就把門口關上,把黎永樂一個人站在房門外。

黎永樂嘆了口氣回到自己偵查小組的辦公室,明叔,欣妹及其他下屬都在等著準備開調查會議。

欣妹第一個匯報調查進度,她與昨晚發現屍體的四個人分別做過筆錄,四個人是合租同一間村屋的室友。
四個涉案人分別為:
卓敏兒(女):死者前女友,就讀會計系,剛一個月前分手,死者極力希望復合。
郭達雄(男):死者的大學同學,就讀廣播學系。
陳志強(男):死者的大學同學,就讀會計系。
孫揚(女):死者的大學同學,大陸交流生,與卓敏兒並且關係最好,但一直反對她與死者交往。

案發當日,卓敏兒與這三位朋友約在7點在沙田火車站附近的餐廳聚餐,由7點一直聚到10點。於聚會期間,卓敏兒一直收到死者的短訊,要求見面及乞求復合。卓敏兒一直不回覆不理睬。直至10點左右,卓敏兒收到死者的短訊,並聲稱於大學山坡見面,否則會在鬧鬼地方自殺。

卓敏兒告知身邊三位好友。並馬上坐的士動身前往到死者所述地點。約11點左右,他們四人在山坡同時發現死者的掛在樹上的屍體,驚嚇之下馬上跑到山坡下及報警,警察大約30分鐘後到場,根據他們所講的山坡位置找到了躺平的屍體。該四人分別是各自的不在場證明的證人,證明死者在死前四個人才到場,並且欣妹已翻查過有飯店及計程車的錄像可作為時間證人的證明。





之後明叔也匯報了他為死者所作的背景調查,山坡上的死者名叫馬天佑,是香港中文大學學生,20歲,就讀經濟學系,學業成績優異,在中學時是品學兼優的學生,根據學校教職員入大學後因感情問題,所以最近成績一落千丈。

明叔已從今早和死者的雙親取得聯繫,因為死者的雙親皆在內地生活,目前都沒有人來認領屍體。死者與家人關係不好,根據他母親表示,他在初中就沒有和家人再聯繫,並且聽起來對這兒子死去並沒有太傷心和激動,說會這兩天回港處理兒子後事。

明叔指出根據大學的教授反映,死者死前曾曠課好幾個月,而且性格非常文靜並且孤癖,從其生前的社交平台所看,生前朋友極少,而且在半年前已經沒有更新,能看出死者生前朋友圈極狹窄。

明叔在清理現場時,發現不到死者的手機,極有可能被死者拿走,所以無法通過手機查到進一步的證據,目前已到死者生前所住的中大宿舍,搜到其電腦並交由電腦部解開其登入密碼。

簡單總結小組會議,目前並未能鎖定相關的嫌疑人物,所以只能去看看屍檢報告。

下午黎永樂和許樂欣來到了九龍的公眾殮房的檢屍部門,法醫人員向黎永樂解釋初步驗屍結果為被索狀物勒殺,勒殺凹溝呈水平方向,明顯是被人從背後緊勒殺死。使用的索狀物品比較粗,凹痕呈寬而淺,痕跡透露出所用索狀物的紋路為辮子扭花編織樣式,相信該物品的材質柔軟,如毛巾、床單或絲巾等,因此死者頸部並沒有留下明顯的擦傷或瘀傷。現場搜證也沒有找到類似的若犯案工具,所以法醫難判定確切的作案兇器。

死者死亡時間證實在十一點到十二點之間,之後一點左右被警方發現時平躺在山坡上,鞋跟有該山坡的泥濘及明顯的刨痕,屍體衣著多處破損,相信是死者掙扎時所做成,有明顯他人介入的証據,但在死者身上並沒有未能採取指紋及指甲中未發現異物或他人的DNA成分。





但令人驚訝的是,從死者的血液檢驗中,發現死者患有性病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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