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出生那一年,我讀小學。
她讀小學時,我會考成績勉強升上中六。
我剛踏進社會當新鮮人,她讀中學。
那一年雨傘運動,她讀大學,我換了新工作,認識到幾個熱血的同事。
之後兩年,我決定把掛在嘴邊差不多十年的目標實現,去了工作假期,她大學差不多畢業。
直至現在,由於看不見將來,我不知道何去何從,而她不論在工作及進修方面,目標已經很明確。
我和她在一個偶然的場合認識,當時的我還沒玩夠,並不想在感情上安定。她給我的印象還不錯,起碼她不高傲,懂得打招呼—-甚麼時候基本禮貌會變成好感?
前往回家的路上閒聊,才知道她住在我跑步終點的附近,我說大家反正住在附近,可以相約跑步,她說好啊,待她工作及學業沒有太忙就可以。
第一二次跑步,我還真的當她是朋友,甚至愚蠢地把「黑歷史」告訴她。
突然,某一次跑步,我們聊起大家的星座,本來我只對自己及交往過的女生星座有點認識,她沒有直接回答,只說是
個典型照顧家庭的星座,最終我還是猜不到,她好氣又好笑的告訴我。
那次之後,我卸載了交友軟件。
「說不上喜歡她,就是想瞭解她多點。」
「那就是喜歡她啊。」
「不算是啦。」
我沒有文化,卻偏偏喜歡有文化的女生,連自己的生活還沒有解決,偏偏想戀愛。
我很後悔,後悔一時迷失而發生過的種種,後悔太誠實讓她知道,更後悔讓她知道我的後悔。
現實沒有機會瞭解,但是透過網絡,我也知道她的生活近況,有時執迷到看自己追蹤的專頁她會不會也有追蹤,像個網絡癡漢般,看完又患得患失。
於是,在她生日之後,我故意沒有像以往般每天傳訊息,看看沒有她的日子我過得怎樣,可是只維持了五天,我就騙自己只是和她做朋友,又再約她⋯⋯
愛情界蔡瀾說過,那麼沉迷一個人,是沒有自己的生活,犯了「命中注定」的執念,他指出要「打開選擇權」,就算已經有喜歡的人,也要認識不同的女生。
後來,我賦予了背後的意義,不是表示縱使你喜歡的人不喜歡你,也會有其他選擇,而是受女生拒絕的經驗多了,得失感會越來越輕。
至於「命中注定」,據非正式統計,如果不計膚色,身材等外在因素,全球約有三萬人適合做「對的人」,為甚麼在茫茫人海偏偏碰上你,此時此刻也只有一個人令我心動?
如果大家一起了,甚至結婚,然後你遇上了三萬中的第二個,怎麼辦?
想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