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失業後不知不覺一星期,新聞上關係那「古人類」的消息又愈來愈少,我再次漫無目的地瀏覽著高登。映入 

眼中的是一篇篇無聊的膠POST。 

我轉至講故台,看著不同的故,突然我被一篇屍故所吸引。 

我花了半小時左右看完,作者寫得相當好,令我這個屍文狂感到相當滿足。 

對,我們每人都曾幻想自己可以成為英雄,拯救世界,力抗喪屍。 





「屌,世界邊到有咁多喪屍呀!」 

我望出街外,美孚的街景和平日沒甚麼分別,但這原來是我看到的最後一眼平靜的街景。

就在我家窗外的萬事達廣場,突然傳來一陣騷動。我看了一眼,一陣劇烈的噁心感覺在胃中升起,我感到一陣暈 


眩,壓不住噁心感覺,「哇」一聲把中午食的營多通通吐出來。 

一個身穿著病人衣服的男人突然發狂,一手便捉住附近一個女人,然後用力一扯,活生生地把那女人的右手拉了下來!! 





我把營多吐完後,難以抗拒好奇心,再看窗外。 

男人竟然正在吃那女人的手!!女人?早就倒在地上,看來也活不成了。附近所有人先是看傻了眼,再發出不同頻 

率的尖叫聲!那人無視了其他人,只是自顧自地吃著那手。 

所有人都向外逃,但2個向那男人沖去的人影注起了我的注意。 

是警察。 





高登仔時常在罵警察,但無可否認遇上了危險,大部人都是選擇向警察求助。 

看到這情況,那2個警察已經決定不理那些開槍手則,馬上拔出手槍要射。但是和那男人相比,太慢了。 

男人看來完全不怕子彈,向那二個警察猛沖,然後一拳擊倒二人。 

你沒看錯,的確只是一拳,但二人應拳倒地。男人張口血盆大口,咬了二人一口。 

「仆你個街!!!真係有喪屍呀屌!!!!!」 

我吓得跌在地上(幸好沒跌在嘔吐物中),足有10多分鐘連動也不能動。 

我一生面對過最大的敵人,就是中學時放學遇到的一條惡狗,最後我選擇了以速度取勝-----我逃了。 

現在的是喪屍,連有槍的警察都打不過,更別說是我了。 





對,我那有高登講故台中那些主角的勇氣和體能?

我雙腳發軟了十多分鐘,待我再爬起來,街上的轉變之大,害我差點認不出這是同一個地方。 


街上多了一群「人」,牠們都有著和那男人一樣的眼---沒有眼珠,空白一遍。他們就是我一直在高登看的喪 

屍。但這種喪屍不但不會行得很慢,反而行動敏捷,力大無窮,地上有著不少的人體殘肢,看來這一群喪屍有著 

食人傾向。 

正所謂「上高登能知天下事」,我即使是這種關頭,還是打開高登,一看,全是有關這事的POST,我連爬多遍文 

章後,已大約知道事件的一個大概。 





1.第一隻喪屍在瑪嘉烈醫院出現 
2.美孚的喪屍已「攻下」了美孚新村,有向外擴充之勢 
3.政府暫時未能對抗喪屍 

如果是高登講台台的主角,一定會取起最強武器,和喪屍決一死戰,但我全屋最強的武器就是一把菜刀,但那些 

喪屍連槍也不怕,何況是刀?所以要走的話,帶上武器只會令我行動更不便。 

但是,死守家中也不是長久之計,我家中的糧食最多足夠我吃2天,那2天後呢?我就只能帶著無力的身體應付喪 

屍。 

所以,我只好離開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