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晚,我係舞廳見返初戀姐姐》: (11)
第二日朝早醒來,Tiffany 已經不在我身旁,留下的只有書桌上的一封信:
「愛人 小司:
原諒姐姐的不辭而別。姐姐一家有必須離開這裏的理由,你不用到處找我聯絡我,相信有緣的話,我們一定能夠再次相見。你可要好好照顧自己,直到我們重遇的時候。
能夠真正成為你的女朋友,我真的很開心,而且覺得很幸福,只是這份幸福只能維持一個晚上,或許我們能夠勇敢一點,這份幸福就能早點降臨在我們身上。不過你不用內疚、不用自責,因為昨晚是我這生最幸福的一晚,能夠把初夜獻給你,讓我體驗到被愛的歡愉,看到你是多麼的滿足,那亦是姐姐可以送給你最合適的臨別回憶。
倘若日後你遇到一個喜歡的女孩,記得要大膽勇敢一點,讓幸福降臨在你們身上,姐姐可會在遠方好好祝福你們。
記得替我向伯父伯母道別,謝謝你們一家人一直以來的照顧,令我不覺得孤單,感受到一家人的溫暖。
最後有一句說話,可惜的是未能當面跟你說,但仍很想傳達給你:
『我愛你』
被幸福包圍的小女人 芊藝 上 」
看畢全信,我急忙打電話給Tiffany,但回覆的卻是一道道未能接通的錄音回覆,我彷如被雷擊一樣癱軟在椅上,一直重複著:「姐姐,你點解要抌低我走左去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