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底尊嚴: 1/4) 四倍半
我今年五十二歲,有一位伴隨我三十多年的太太,還有兩名小孩子,大兒已經二十二,小女也有十九。有幸少年時,為了擁有一個美滿家庭,膽大心細地開了一間小鋪糊口,日子總算過得去。雖然不致豐衣足食,但亦衣食無憂。
數年前,人們不斷談論有關最底工資,我和我的員工完全漠視這個熱門議題。
我的員工光仔時常跟客人說「我們老闆給兼職的小儀都有時薪四十五元啦。叫那班大財團給予時薪二十八塊錢,還要爭論一番。」在這時候,如果小儀在場,她定必出來稱讚我,弄得我臉紅耳赤。
沒錯!我相信自己對員工是不過不失的,他們辛苦替我工作,為何不可共享富貴?錢是永遠賺不完,一個不知足的人,就算讓你賺盡天下財富,也會覺得不足夠。幸好,我的伴侶跟我思想一致,所以我們未曾為此而爭執過。
其實,大家一直以為最底工資跟我們這群人不會拉上關係。時薪四十五元,我相信還有很長的日子才能達到這個數目。
可惜,數個月前發生了一件事,令我不得不承認,這個最底工資終於也靠近我們,而且是來勢凶凶的。
「這間店鋪將要結束營業。」我痛心地向跟隨我十多廿年的員工宣佈。
他們紛紛上前追問。
我對他們解釋,這確實不得已,因為租約快將完結,鋪主需要加租。
阿德激動地說「有什麼風浪,我們還未遇過?最終,大家也遂一解決了。」他轉向面對其他同事後,續說「老闆對我們那麼好,來吧,大家一起如當年沙士時期一樣減薪,助老闆度過難關,好不好?」
各人異口同聲地和應。
此情此景,實在使我感動不已。不枉我一向視他們如家人。
我感謝他們之餘,亦感觸地交代一切。
我對他們解釋,這一次絕對跟沙士時期不同。沙士事件只是一個有限時期,只要捱過便可以事過境遷。可惜,這一次是一個長期戰,我不能確定我們可否捱得過去,因為資金有限,未必能夠應付到底。即使能夠抗爭到底,最後亦可能換來千金散盡,卻仍是輸得一敗塗地。經過多番盤算後,我才會作出如此決定。我情願將金錢分給大家,也不想打一場不勝仗。
「老闆,究竟發生什麼事?」阿德緊張兮兮地追問。
小儀也不禁開口說「老闆,你不要告訴我們,你患上了絕症啊。」
光仔矋了小儀一眼,罵他不要烏鴉口。
我安慰太家,我的身體狀況非常良好。結業原因是由於業主加租幅度太高。
阿德插嘴說「當初不是簽了十年租約……」話未說完,似是已經心裡有數,十年租約剛好就在今年完結。
我相信,如果不是這十年期的租約,這店子早在數年前已經關門大吉。
自從業主去世,他的兒子接管產業後,昔日的人情味早已跟隨業主一同遠去。
小儀失意地向我查問加租的幅度有多少,是不是雙倍。
光仔見我搖頭後問「三倍?」
「是四倍半。」在我的說話中不難找到失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