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開車撞死她的那刻開始: 第一章
現在的我在送貨途中,在鬧市的十字路口前停了下來。開車的人大多都不喜歡漫長的紅燈,但是我卻恰好相反,我很喜歡利用停下來的時間胡思亂想。
趁現在有空,來個自我介紹吧。
我叫車志鋒,男性,二十一歲,中五畢業,目前獨居中。我的相貌說不上英俊,不過我自信在人群中算是顯眼的存在,因為我的頭髮染成了金黃色,雙耳釘滿耳環,手臂上也有幾個刺青。光從我的外形來判斷,大概任何人也會覺得我是一個不學無術的MK仔,或者是黑底吧。
我知道的,因為之前已經被誤會過好多次了,被警察攔截查身份證平均一個月十次。
我要鄭重地在此作出澄清:我是一個良好市民,喜歡染頭、釘環和刺青,並不代表和黑社會有關!至於不學無術方面我不否認,我的確沒什麼專長,比較拿手就是開貨車,如今在一家叫新發物流公司的中小企工作,職位為司機。
有工作,有瓦遮頭,平時也有個閒錢,生活不過不失。
嗯。大概就這樣子吧。
像我這樣的人隨處可見,唯一比較特別的,就是我是一個死剩種。
剛才,我不是提了我正獨居中嗎?在如今的香港,一個二十出頭,薪水微薄的年輕人會獨自住在單位而非劏房,要麼就是屋企有錢,要麼,就是因為某些原因,家人把房子留下。
是的。我的父親、母親、還有妹妹,都在四年前死去了,所以這個家,只剩下我一個人。
為什麼他們會死呢?這得從頭說起。
四年前在飯桌上,父親突然說了這樣的話。
「我好開心呀。因為我表現好,所以公司加我人工!為左慶祝,不如我地下個月去旅行好唔好?橫掂我地好耐都冇搞過家庭同樂日……」
和家人一起去旅行是高興的,焉有拒絕之理?加上我又剛考完會考,正在放暑假,所以我舉手贊成,母親和妹妹也拍手叫好。
提案通過後,我們馬上報名參加旅行團,目的地,是某一聞名的女傭輸出國。在頭幾天我們玩得不亦樂乎,而我們和其他團員,也沒有想過一個如此愉快的旅程,會以極悲痛的形式終結。
那是行程的最後一天。
那天,司機發高燒了。不少團員和領隊都勸說他不要開車,可是「敬業」的他卻堅持要上班。不少人被他的誠意打動,加上行程已到尾聲,只剩下由酒店開往機場約十分鐘的車程。
「不會有事的。」有人說。於是,大家同意了讓他繼續開車。
然而,上天卻跟我們開了個玩笑。
明明是不應該發生交通事故的平坦直路,就在那天,發生了一場慘絕人寰的意外。旅遊巴高速撞上了迎頭而來的房車,我的父親、母親和妹妹不幸遇難,而我,是這個家唯一的倖存者。意外發生後我變得一厥不振,不過在時間飛逝之下,身體和內心的傷口漸漸癒合,現在,跟人家提起那件事,我也不會太過難受。
我只是不明白。
為什麼那天,我們所有人為了省時間和方便,竟然把自己的性命交託給一個病得五朥七傷的人。
好後悔。要是當初強硬一點就好了。
自那天之後,我就決定,不會再讓人主宰我的性命。
我不再到餐廳吃飯,因為廚師的失誤可能會讓我食物中毒,只有吃自己親自下廚的食物,我才會感到安心。事實上,我頗慶幸有這樣的堅持,因為這樣,我的烹飪技術才突飛猛進。
我也不再乘坐公共交通公具,因為司機的失誤,可能會讓我死於非命。
可是,我總不能一直步行吧。就算是香港這樣的彈丸之地,不坐巴士紅van地鐵,生活是非常不便的--除非有屬於自己的車。
以我的經濟能力要養車絕不可能,不過幸運的是,因為工作的關係,我有公司客貨車的完全操作權,可以隨意開到想去的地方,只要不花太多油錢和在時限內做好工作,老闆基本上不會過問。
儘管經歷過慘痛的交通意外,我還是很喜歡開車。至於我喜歡開車的原因,是因為,掌握方向盤,有掌握著自己,和他人性命的感覺。
只要我想的話,前面的人可以馬上死去。
這樣的我,不是跟神一樣嗎?
眼前在過馬路的都市人們,都有步伐急促的共通點,生活節奏急促的他們,沒有正眼看過我這個掌握生殺大權的人。
無視我?瞧不起我?太傲慢了吧。
有時,我會有想用力踏下油門的衝動,那樣,眼前就會變成一片地獄。
只要當一個司機,就可以體驗神的感覺。太划算了。
嘴角揚起。
行人交通燈的綠色公仔不住閃爍,馬路上的行人愈來愈少,接著,廣闊的大路上空無一人,行車專用的交通燈亦由紅轉綠。
「軋軋--」
我中斷了我的思緒,開始專心駕駛。
我是個有良知的人,要殺人什麼的我怎樣也做不來,而且我也沒這個膽量,剛才的充其量是胡思亂想。司機的工作沉悶得很,加上我又受過失去至親之痛的打擊,偶爾冒出一些危險的想法,也合理非常吧。
真的。我真的只是隨便想想而已。你看,我的駕駛紀錄一直良好,從來也沒有試過被人抄牌啊。
相信我。
我怎麼會知道,像我這樣善良的人,會在十二個小時後撞死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