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遇,卻不再見: 再遇 (30)
30
小學的時候,我一直都是留著短短的髮型。
媽說,短頭髮方便打理。
上中學以後,一次,當她準備替我剪頭髮的時候,我終於忍不住開口。
「我想留長頭髮。」
為了省錢,從前她就買了一個類似理髮店用的電動剪髮器。因此,我的髮型從來都是她的作品。
理所當然,爸的頭髮也是由媽來料理。
然而,她自己卻會上理髮店。
她解釋說,因為她不能夠為自己剪頭髮。
「長頭髮太麻煩了。特別在洗頭髮的時候,光是洗髮精就比平常多用了好幾倍。」
媽自己也是個短髮,只是,她的髮型並不如男人那般的短。她的頭髮的長度,大概就跟所謂的短髮的女明星差不多。打個比方,她的髮型就跟剛剛當選港姐冠軍的郭藹明一樣。
「可是我的女同學的頭髮即使不算長,也不至於我那麼的短!」
是的,我的髮型根本就好像男生那麼樣。遠遠看來,我的樣子根本就跟男生們一模一樣。
在我的再三堅持下,媽最後還是說不過我。
經過了一段日子,雖然現在我的頭髮還不如周慧敏那麼樣,可是至少也到了及肩的長度了。
現在每朝起來梳洗,當我望著鏡子,我都覺得,我的樣貌愈看愈似是一個成熟的女生。從前的那一隻醜小鴨,彷彿已經離我遠去了。完整版電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