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傳統社會觀念,仍然對「紋身」這一回事抱有極大的保留,仍然停留於「左青龍、右白虎」的年代。許多公司因為應徵者有紋身而先扣分,甚至不考慮聘請。香港普遍的父母都拒絕子女擁有紋身,那當然是18歲前的事,但我們是否太局限於傳統觀念,更對紋身先入為主,究竟社會何時才不封閉呢?
紋身,在以往的年代總與「黑社會」掛鉤、劃上對等的符號。凶狠的圖案為紋上掛上標籤,掛上上壞人的標記。紋身比普通人以有色眼鏡看待,彷彿成了壞人的記號,社會亦因此對紋身一直抱有反感的態度,導致大小公司都不敢聘請有紋身的人,怕影響形象。對於以往的年代,有紋身的人我不作評論,亦不敢輕易紋身來定義一個人是好或壞,但社會迅速發展,經濟、人口都急急上升,但社會卻依然封閉,連對紋身都抱有偏見,實在慘不忍睹。只怪香港人被中國傳統觀念捆綁得越來越緊,一些標榜傳統的看法,實際上是墨守成規,不僅阻礙社會、個人發展,更扼殺人們的想法、自由,種種的「觀念」就像無形的枷鎖,鎖緊自己雙腿,鎖緊大腦的發展。讀到這裏,你可能以為我一定有紋身,才為「紋身者」反駁,恰好相反,皆因我仍在傳統觀念的家庭下成長。
人種種的經歷、回憶都是獨一無二,當一件事情無法再挽回的時候,我的看法就是刻在自己身上,好好紀念此事,提醒自己前車可鑑。死亡那人人都要面對,但當你死亡時,所有財產、親人、朋友、愛情都不能陪伴你離開,只有自己身上的紋身可以陪葬。人總是無憂無慮的來到世上,卻帶着遺憾離開世間,既然紋身能帶給我一點的慰藉,何樂而不為?你或許尚認為紋身是壞的榜樣,我亦不會嘗試說服或討好你,但當你不認同一件事時,並不代表其他人和你意見一樣,倒頭來你只會壯大自己自大的心,封閉自己的思想。我並不在這裏鼓吹紋身這行為,而是借紋身為例子,鼓吹社會要變得更開放、更包容。
從紋身一事,清楚看到有人思想、心胸仍然是狹窄,強迫他人擁有與自己相同的意見。排除異己的行為實在是四、五十年代、二戰時期的「作風」,誰不知有人沿用至今,實在佩服佩服。他們無窮無盡的自卑,要用大吹大擂的不實來掩飾,這種自大並非源於自信,而是因自卑所引起。當有人與自己持有相反意見,便去徹底清除,而非聽取、接納,相信是效仿秦始皇的焚書坑儒來箝制思想。如此發達的社會,思想竟然不發達、更停滯不前,實在令人摸不着頭腦。可惜,權力加上自大,的確能讓人霸道橫行,若他不喜歡有紋身的人,的確可以殺掉所有「眼中釘」。事實如此,反抗是必須的,因此我在此宣布,為紋身反抗,紋身不再是壞的標籤,而是個人喜好,絕對有自由、權利去做,希望世人不再對紋身抱有歧視,而要擺脫那封閉、自以為是、無知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