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傷害,過程不著跡、線索有,但莫明。沒合理動機,硬要說的話,也許是基於自利。
缺乏關懷的需要,隨性而行,只跟自己講道理。喜歡令外在物變異常,思路清晰乾淨,像從不會打結的電線。除了自己與迷戀的死物外,一律沒興趣,如其一知半解,不如不了解。遇見認知範圍以外的事,稍微有點束手無策,卻只苦惱瞬間,不願糾纏。擅長放低。
對近距離的人,僅有對自己不到三分一的慷慨。絕大部分情況下,都把人放得很遠。好奇只因心情,不因為特殊情感。跟自己賭氣時,歡迎別人離棄自己,唯獨有時,用力過猛,玩過火,不覺意也把自己弄痛了一點,才勉強懂一點別人的感受。
最多被人瞧不起,卻從不被成功指控。極其量也不過被責怪,而那些責怪也不過是輸家不甘心且沒理據的蓄意攻擊。冷酷灑脫同時,又不溫不火,不着急,不跟人談着緊,非不認真,只是無法承載過重的付出。對人,既不虧欠,也不被虧欠,輕鬆自在。
心知肚明的事,傷害了別人也沒有被怪責的理由。心甘情願,對自己有利而無害,何樂而不為。這不叫犯錯,所以大條道理。完美傷害,非完美犯罪,可能這叫壞,但不叫錯,所以心安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