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青女鬼》: 《27秒恐怖音樂》
《27秒恐怖音樂》
寫音樂跟寫故事的分別是,寫故事時往往需要一點背景音樂陪伴著。
也許在寫一些口味溫和的文章,耳邊播放的是澎拜的流行曲,亦有最多情況是選擇上隨機播放,思想裡在告訴自己說,只要一點聲音陪伴便好,但寫下一字半句後發覺詠唱中的歌曲不符合心意時便會狠心的選擇跳播。
寫故事的運作模式大概如此。
而寫音樂是需要極度的寧靜,其他人我不知道,至少本人如此,更執著地有一個寫音樂時專用的耳機。
說是專用也未免太過份了,而其實那只是個隔音效果比購買電子產品時售貨員贈送的產品品質稍勝一籌的那種質素。
我看看電腦屏幕右下角的時鐘顯示 -- 11:16:03。
從這刻這分這秒開始製作起一段隨意隨想的背景式輕音樂,目標二十餘秒長度便足夠,不需要編寫太多。一方面沒這必要,另外是腦袋塞下了太多雜念,原諒我沒法子寫出質感輕柔清新的聲音檔案。
以一秒鐘編寫一個音來計算,二十來秒的東西連同一點兒修改,三十秒剛好完成這個儲存於電腦某一角的初製品。
對了,這段單一的聲帶只屬初製品著實沒可能將一份沒修飾堆砌的東西公開發布吧。
至少也得在聲量上作出一點調節,讓機械製作的音樂具備那麼一點點人性化以模仿真正在使用樂器演奏。
提及到樂器,又得為這段音樂另覓一種適合的樂器聲。
再來是添加一點雕花似的編寫,像寫作時必須運用到的修辭手法。
很複雜,聽得人感覺煩厭了嗎?
真的,連我自己也沒耐性了。
所以在如被強力膠黏附在椅上經過了兩小時左右之後,我像個商業罪犯偷取公司機密資料後趕著要極速逃逸的關上電腦。
翻查一下長達兩小時左右沒檢查的手機,提示欄上顯示出百多個未讀訊息。
認真看的話,這百多個未讀訊息一點也不具備壓逼感,那全屬一般人常犯的錯誤,將一段句子或文字分拆成數段訊息發出。
故此,綜合起來這只是一段既普通又平凡的交談說話,內容亦不過是千篇一律的在打開話匣子閒聊著正在忙甚麼之類的東西,對方還料事如神的在文末寫下一句「遲遲未覆,你肯定又在做你那些無謂的事」。
沒錯,世上所有興趣都屬無謂。
若有為,那便要歸類為工作事業,那便不好玩了。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