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號:亡魂》: 《1》
「你有5秒時間決定,你自己諗清楚。」
「5」
「4」
「就算死,我都唔會屈服。」
「3」
「2」
「我願成為永恆的亡魂。」
「1」
「0」
「噠」扣下扳機的聲音在這個廢棄的工廠裡面不斷迴盪。
…
「又係無聊嘅一日。好悶啊!」獨自在家的我,在吃過晚餐後,看著電視上無聊的肥皂劇,思考著待會有什麼可以做。突然,手機響起,來電顯示上的,是我大學的好兄弟,李鴻峰。
「喂,阿峰,點啊兄弟!」阿峰是我的好兄弟,中學和大學的大部份時間都是他陪著我過的。
「今晚有咩搞啊你,睇死你都係自己一個食完飯冇嘢做㗎啦!」
「好明顯啦,我咁啱就係諗緊夜啲有咩搞。」
「出嚟飲嘢吹水啦!有靚女啊!」我身邊的確沒有很多女性朋友。
「唔係咁益我啊嘛峰哥!」
「老地方等啦,唔好咁多嘢講。」
「得啦陣間見。」收線後,本來坐在梳化上的我站了起來,伸了個懶腰,便走到房間換衣服。 10分鐘後,我穿著白色Tee,卡其色扯布褲,全白色Stan Smith,站在門前,寫著字條。
「媽
我同阿峰出去飲嘢,唔洗等我門!
一」
對了,我叫雷千一,180cm高,是一個剛畢業的大學生,但還沒有找到工作,所以有很多時間都在家裡渡過。可能真的如社會所說吧,讀社工的人真的會「乞食」。我一開始都沒有想過要讀社工這一科,既不是眾人口中的「神科」,又不一定有美好的前途,但我就想成為一個可以幫助別人渡過難關的人。我的父親在我中一的時候便離開了這個家,留下母親獨力照顧我,幸好當時有社工幫忙,我和母親才可重新出發,自此,我便希望成為一個有如那位社工一樣的人,盡我的能力去幫助有需要的人。
「喂?你到未啊?」阿峰又一次打電話來。
「轉嗰彎就到啦我,好快好快!」是真的,我的家距離那間酒吧只有10分鐘的距離,因此我和阿峰經常都會去喝酒。
5分鐘後。酒吧包廂門口。
「喂咁慢㗎你!等你好耐啦!」我和峰見面的時候有個習慣,會用我們招牌的handshake打招呼。
「我今日算快㗎啦,唔好講到我成日遲到咁啦!」準時是美德,我真的很少會遲到。
「嗱,同你介紹下先,呢嗰我中學同學,Charlotte。」阿峰指著一個坐在包廂內,上身穿著白Tee,下身格仔裙的女生說。她長得很清秀,樣貌有中上。
「Hi,我叫Charlotte。」Charlotte站了起來,伸出手來打算跟我握手。
「Hi,叫我阿一得啦。」我也同樣伸出手來,輕輕的握了她的手一下。然後便坐了下來。
阿峰向我打了一個眼色,「嗱,一世人兩兄弟,唔好話我冇益你啦!」我也向他打了一個眼色,「得啦得啦,知你有我心啦。」
就這樣,我們三人便在這個酒包廂裡面喝著酒。一聊之下,才發現Charlotte也是個剛畢業的大學生。
「係呢Charlotte,你讀咩科㗎?」我看著坐在我旁邊的Charlotte問。
「我係教大讀幼兒教育㗎,同你地一樣都係啱啱畢業。」Charlotte一邊看著她的酒杯一邊說。
「係啊Charlotte佢人靚聲甜,又有愛心,仲要冇男朋友添,好女仔嚟㗎!」阿峰在我的另一邊說。
怎麼我開始感覺到阿峰今晚叫我出來的目標是要撮合我和Charlot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