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Joe問我,如果我是他,面對這那群抽煙的人,我會怎樣?
 
我現在知道答案。
 
我會離開,因為我不喜歡委屈自己,我不需要偽裝合群。與其合群,就讓我繼續無聊下去,繼續厭世下去,我甘願被無聊虐待自己。
 
看著那綿綿不絕飄起的煙,我想起在那飛鏢房的他。曾經,我想在這個煙霧瀰漫的房間裡將他拯救出來,牽著他的手跑離開這裡。
 
可是離開以後又怎樣?在我這個無聊人的身邊,就只會變成兩個無聊人。難道我們會一齊離開這個昏亂的世界嗎?這個城市不需要多一個無聊的人,就讓我自己一個無聊下去就好了。
 




更何況,他根本不想離開,黑暗裡的螢火蟲或許有點痛苦,外來的人總是想著有許多可以幫他逃離痛苦的方法,可是他享受這樣的痛苦。
 
「我唔想比人當異類」
 
「有啲野開始左就翻唔到轉頭。」
 
或許,要在這個時代裡生存就得強逼自己。他喜歡的是偽裝、是隱藏、是忍受。
 
我喜歡的只是沒有煙味的Joe,不是那個渾身煙味的。然而,渾身煙味,不是他的選擇,卻又是他的選擇。
 




我現在才明白,自己以為可以拯救他人的想法是癡人夢話,想要把痛苦的人拯救過來,只是我一廂情願。
 
起起伏伏過後,我還是洞穴裡的小女孩,洞穴裡的燭光漸漸遠去,如果,往事能夠如煙就好了。
 
可是,飄過淡淡的煙味,足以彌留在腦內,讓我餘生都會記住。
 
第九天,我打算在Google上搜尋,打了「如何」兩個字,就出現了「如何忘記一個人?」我忍不住按進去看。
 
忘記一個人大概就是不要再去去過的地方,想辦法不要在看到他,不要提到有關對方的事情。然而,我們還是會在社區中心裡見面。
 




或許,我需要的不是忘記一個人,而是把我跟他之間獨處的回憶當成一場只在我內心演過小劇場,一切都只是一場夢,一場名為自作多情的夢。
 
就讓我們回到剛認識的那時,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