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還沒認識妳之前,我已經在夢境裏遇過妳】《愛情尋夢人》: 【第三章】夢的秘密(18/4)
「喂阿晨!我哋等等喺二樓打喎!」陳大威拿著鍵盤走到我的面前。
「係喎...!」我又把一些原本約定好的事情給忘了。
「唔緊要啦!明嘅。」他用力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追李采樺要加油。」
我抿嘴淺笑,他便揮了揮手離開了我的視線。
五分鐘後,校門外,細雨綿綿。
「你冇帶遮?」李采樺從米白色背包裡取出把雨傘來。
我笑著搖了搖頭,心跳因為說了謊話而加速了。
她把傘遞給了我:「你高啲。」
如是者,毛毛雨中,一把傘下兩個人。
「你想翻咩工?」我問。
「我琴日打電話去咗問一間西餐廳,可能可以去做侍應掛。」她說:「咩工都做住先啦~」
走了幾分鐘,我倆便來到了她口中所說的西餐廳。
「你咁唔識擔遮㗎,濕曬左邊嘅。」她淺笑。
「你佔咗太多位。」我笑道,她也只是輕輕一笑,然後便走進去餐廳的內部。
這裡全店有八張四人桌和四張兩人桌,現在這個時段還沒有太多人。
「聽日先可以開始開工喎,你哋可以做晚市嘅,五點到十點,六十蚊時薪。」餐廳的女負責人說。
「好呀!唔該你!我聽日就可以翻㗎喇。」李采樺說。
「我都係。」我也立刻說道。
簽了一些文件後,我也就突然成為了一間餐廳的員工了,因為員工人數的關係,我跟李采樺只會在這裡每週工作四天,逢禮拜四到禮拜天,而且都是晚市。
「阿晨,你係咪準備翻屋企~?」李采樺踏出餐廳後問道。
「做咩?」
「如果你要翻屋企嘅話要問下人借遮先。」她說:「我再喺周圍搵下工先。」
「我可以同你一齊去搵呀,我翻到屋企都冇嘢做住。」她家裡的事情,似乎真的負擔很大。
她點了點頭,然後自己打開了雨傘,舉得高高的。
笨女孩,她還真的以為我是個不擅長拿傘的人。
「我拎啦。」拿過雨傘後,她竟然往我的手臂靠近了點,讓我有點反應不過來,凝望著她的雙眼發愣了一下。
而她似乎也毫不在乎這麽近的距離,繼續說著:「我睇過前面過兩個路口有間...」
清新的髮香讓我的注意裡漸漸流逝,後來她的話也就在雨聲中變得模糊了。
要讓其中一個人不會淋到雨的最佳辦法,大概就是彼此再靠近一點了吧。
(太耐冇打呢個故,今日打得非常不順,俾少少時間我,狀態會翻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