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手機鈴聲響起,是我的閨中密友寶珊打電話給我,第一句便問我會否跟她到旺角逛逛,「晴恩,反正已考完文憑試,你就陪陪我去逛時裝店吧。求求你,晴恩姐。」寶珊哀求地說。
「抱歉,寶珊,不是不想跟你逛街,只是今天我實在提不起勁,不如我改天再約你,到時候請你大吃一頓吧,好嗎?」我說。
「你不開心嗎?發生了甚麼事?難道……你有新的對象?還是已經分手了?」她緊張地問。
「沒有新對象,你別太敏感,我若有新的對象,一定馬上告訴你。只是今天我有點鬱悶,打算在家聽聽音樂。正如古巨基也唱過:『下雨天總掛念從前,球場上那可愛片段,突然又已一年』,下雨時不經不覺想起一些往事。」我苦著臉說。
「你剛才唱的是哪個年代的歌?怎麼我未聽過的?看來我和你有代溝了,哈哈。」她笑著說。
「未聽過?你跟我開玩笑吧,那是《友共情》呀。」我說畢後也忍不住笑了一笑。
「好好好,就當我聽過吧。那麼,甚麼時候再踢足球?」寶珊問。
「反正現在沒有工作,又沒有拍拖,時間充裕,其實我隨時都可以奉陪,只要不是今天就可以了。說實話,像我這樣的『男仔頭』,想拍拖也難。」
「太謙虛了吧,至少維誠也曾跟你戀過,很多同學都羨慕著你呢。那麼……你在想著維誠是嗎?」
「確有一點點想他。」




「別想太多了,過去的都已經成了過去。你放心,『男仔頭』也有『男仔頭』的市場。現在不跟你說了,記住哦,你欠我一個下午茶餐。有需要就再找我吧。」她說畢便掛線。

跟好姊妹寶珊談了一陣子,我的心情似乎好了些。的確,正如她所說,考完文憑試,即使不出去玩玩,逛逛街也是好的。像我這樣普通的中學生,要求不多也不高,只想生活穩定就行了。雖然我一頭短髮以及我喜歡踢足球常讓人覺得我很酷,但我內裡其實還是平凡不過的小女子。在學業上,我不是超賣力啃書、成績優異的那班學生,至少也是曾下過苦功唸書的人;在愛情方面,渴慕談戀愛也的確曾戀愛過——維持了半年時間,雖然曾贏得旁人艷羨目光——與充滿陽光氣息的籃球校隊隊長拍拖,但最終我在街上看到維誠與鄰校一名女生親熱而跟他分手,一切甜蜜回憶化為烏有。若說將來,我只希望可以升上大學,讀文科科目,畢業後找一份穩定的工作就行了。這不是一個很過份的要求吧?

從窗往外望,仍下著雨,不過,我決定出外到附近逛逛,推開大廈鐵閘,打開雨傘,帶上耳筒,開動手機的音樂播放器,音樂響起:


          「……在雨中 / 等雨停 / 多少渴望着出現奇蹟
            我的心 / 不會冷 / 就讓天笑我傻得可以……






聽到張學友《人在雨中》一曲裡「奇蹟」二字,我心想若然真的能遇上和我「合照」的那個他,這就真的好比在街上遇見張學友那樣奇蹟了,再被拒合照又何妨呢?

我走著走著,不經不覺來到上一次與他「碰面」的小巷,我很記得那是我們第三次「碰面」。雖說我每次看到他都是在下雨天「出手」,都是身穿灰色衛衣與牛仔褲、頭戴深灰色鴨色帽及面罩,但他面對過的對手,我都記得清清楚楚。當我轉過頭看到街角有一間便利店,正準備入內買時裝雜誌之際,卻見一名穿一身灰色服裝的男子從店內走出來,快步往對面行人路去。因為當時下著大雨,我驟眼看也看得不太清楚,自己也擔心會否看錯了,但又帶點好奇想看看是不是我想著的那個人,於是我急步跟著他走的方向去。

我心想,真的是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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